【陳文成命案調查報告】美法醫研判:陳文成被扛著往下丟 墜地至少還活半小時

上報快訊/汪祐寧 2018年08月10日 14:14:00
陳文成被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圖書館的這個樓角,並以仰臥的姿態橫跨在溝子上。(圖片取自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

陳文成被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圖書館的這個樓角,並以仰臥的姿態橫跨在溝子上。(圖片取自財團法人陳文成博士基金會)

陳文成究竟是自殺還是他殺,迄今未明。黃怡及林世煜受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所之邀,2006年7月2日發表「陳文成事件調查報告」中,透過美國法醫魏契的說明,了解陳文成的屍檢報告,試圖釐清陳文成確切死亡原因。

 

以下是《陳文成生與死》有關美國法醫魏契這一部分調查報告的節錄內容。(編按:因為要集中呈現法醫魏契說法,所以段落有調動。)

 

魏契​查訪紀錄:陳文成陳屍台大的那天

 

陳文成是怎麼被發現的呢?一九八一年九月從美國來台二度解剖陳文成遺體的法醫魏契,有以下這段查訪記錄:

 

在研究圖書館邊東繞西繞時,有人為我們介紹了劉仁富,他是發現陳文成遺體的校警。他說,當晚有六名校警在校園內巡邏,沒有人報告說是聽到或見到什麼超乎尋常的事。劉仁富解釋說,台大對學生實行嚴格的夜間宵禁,女生晚上十一點半就不准離開宿舍了,而晚上十一點至早上七點之間,沒有特別允許的話,任何車輛不得進出校園。根據校園的安全紀錄,沒有車子或卡車這段期間進出,也這意味著沒有載著陳文成的車輛,無論他是死或活、清醒或昏迷,曾進入校園地面。然而,如果該車的持有者出示特殊證件,或者只亮了一下證件,說不定不必經詢問或登記,就可以進入校園。

 

劉警官說,大約早上四點,人們開始到台大散步、跑步、騎車,或是做其他運動。七月的時候,四點鐘就有微光了,大約七點,校園警衛接到電話,說是鄰近研究生圖書館的地上躺了個人,劉警官奉命去查看,二十分鐘後,他在消防梯下發現陳文成,在確定他是死了而不是醉了或昏倒之後,劉警官打電話要求支援。他告訴我們,陳文成是以仰臥的姿態橫跨在溝子上。

 

到了古亭分局認屍的陳庭茂,「差不多呆了,也沒想到死者到底是不是我的兒子,是不是同名同姓,也沒有問,就被催著作筆錄。…七點多,他們說反正你兒子已經死了,他留下這些東西,你看看是不是。就拿了衣服鞋子和一隻手錶還我,除了衣物之外,我還領了阿成的護照、退伍證以及一些現金。那隻錶留有號碼,是SEIKO9N5862,錶還在走,還很新,是去年內人帶去美國給他的。那些衣服有上衣和褲子,和一條游泳褲。那天他的衣服已經打包,為了要打球就穿上一條游泳褲,那是他不打算帶走的。他穿的是我的鞋子,因為前天(七月一日)下大雨,他的鞋子濕了。遺物中沒有襪子,到處都找不到。內衣褲都破了,外褲也被撕裂。他們說是檢驗的時候撕的,因為他比較胖,脫不下來。」

 

陳庭茂又寫道:「領了遺物,我們要求看屍體,原先不准我們進台大醫院看,現在可以了,叫我們自己去。這時候筆錄也錄了,手印也打了,遺物也領了,屍體卻還沒有看到!七點半,我們一行六人到達警衛重重的殯儀館。大紅字寫著家屬以外閒人免進。人就躺在裡頭。手肘、手指都是刺洞,大腿瘀青,頭歪在一邊,眼睛睜得大大的,我幫他閤上眼,一碰到他的頭,血就從嘴角留下來。媳婦說:『阿成這樣睡比較舒服,我們不要動他了。』」

 

陳文成死亡案在七月四日尚未成為報紙的頭條新聞,譬如中國時報標題:「留美學人回國探親.意外喪生陳屍校園:檢警勘驗現場疑係墜樓」,不過,報導內容和後來鄧維祥出面後法醫的死亡推定時間有極大不同,這份原始的現場報導說:「台北地檢處檢察官陳春男、法醫高坤玉在案發後,曾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勘驗,初步發現死者肋骨折斷,右肩及腿部皆有擦傷,死亡時間據發現大約八至十小時,約在前天深夜十時後。」

 

 魏契​與警總總司令晚宴 汪敬煦:陳文成之死與警總無關

 

七月五日,由於媒體持續追蹤,警總發言人終於出面坦承,警總保安處辦案人員曾約談陳文成,給他貴賓式的待遇,約談後又送他回家云云。關於警總對陳文成命案的態度,可以從魏契在〈為民主而死〉一文中敘述他與時任警總總司令汪敬煦的對話中得知

 

魏契:為什麼你們希望和陳文成談話?

 

汪敬煦:我們想偵訊陳文成,以了解他和高雄事件的關係(作者按:該暴動發生於一九七九年,據稱是台獨運動者所煽動)。我們也得到情報,陳博士和《美麗島雜誌》的募款活動有關。

 

魏契:為什麼你們會等到陳文成一家人預定離開的前一兩天,才對他做訪談?

 

汪敬煦:直到他六月三十日去了出入境管理局,我們才知道他七月初要離開台灣。我們以為時間很充份,陳文成和其他教授一樣,是八月下旬才會回美國教書。我們本來就計劃問他一些問題,但是在他探親的期間不想麻煩他。

 

汪敬煦將軍和他的部屬不斷地強調,他們和陳文成的死亡無關,而且重申他們認為陳文成若不是自殺,就是從防火梯意外墜落的。警總的官員說,他們在早上九點去陳文成的妹婿家接他,把他帶到警總中心(譯按:指警總保安處)的二樓貴賓室。

 

在魏契與汪敬煦將軍這頓五小時的飯局中,警總官員放了一段二十分鐘的錄音卡帶,是陳文成訪談記錄的摘錄;在這段摘錄中,我覺察不出陳文成有害怕的顫抖聲。他們還給我們看一份十二頁的陳文成供述(statement),每一頁都有陳文成的簽名。供述中,陳文成主要承認以下幾點:

 

●在美國幫忙成立基金會,為《美麗島雜誌》募款。

●把募款匯給施明德,施當時是《美麗島雜誌》的總經理。

●在匹茲堡幫忙找到譯者,將《美麗島雜誌》譯為英文版發行。

●在台灣探訪期間,曾和一些人談及如何促使與立法以進行民主政治改革。

 

這幾點中的最後一點,汪敬煦將軍和警備總部看得最嚴重,說他們恐怕陳文成回到台灣公開發表反政府的言論,會對台北的民眾有所激發。因此,我們又問了以下的問題。

 

魏契:你們有計劃要逮捕陳博士嗎?

 

汪敬煦:沒有,我們沒計劃要起訴陳博士,事實上,我們還承諾要幫忙他儘快出境回美國。

 

魏契:你們有任何直接、實在的證據,譬如信件或其他文件,證明陳文成在匹茲堡募款,然後匯給在台灣的《美麗島雜誌》嗎?

 

汪敬煦:沒有。

 

魏契:你們有陳文成在美國所發表的言論之錄音嗎?任何足以證明來起訴他的錄音?

 

汪敬煦:我們確實錄下過在美國的陳文成與在台灣的施明德之對話,因為我們當時正在對施做犯罪偵查,施的電話二十四小時都有監聽。(但汪將軍不肯洩露他們談話的內容)

 

魏契:你們在偵訊陳博士時,給過他什麼壓力嗎?

 

汪敬煦:他對我們主動說明,事實上,他做完訪談後心情很好。對於他會自殺,我們和他的家屬一樣驚訝。

 

(中略)​

 

警總官員稱:約談後就將陳文成送回妹婿家

 

警總的官員說,他們只說得出從早上九點(接陳文成)到晚上九點半(陳文成被允准自由離去)陳文成在哪裡。他們也指出,這段期間並不全程都在問話,午餐與晚餐各有兩小時是中斷的。甚至官員給我們看的問答謄本,似乎也傾向他們的說法,其中一位調查人員告訴陳文成,他們很高興他能夠這麼配合,謄本中,陳文成反問:「那麼我可以出國嗎?」訪談者回答說:「出國?當然,我們不會找你麻煩或阻礙你出國。」 

 

為進一步證明警總對待陳文成很妥適,汪敬煦將軍說,他們甚至派出一部保留給約談對象的特別車輛護送他回家;這部車外觀像計程車,是為使被問話者的鄰居看到時,不致懷疑發生了什麼事情。同時汪將軍堅稱,他們的調查人員陪同陳文成走上樓,到他妹婿家門口外的台階,才轉身回到車上。汪將軍並說,他們從那以後,再也不知道陳文成的下落。 

 

對於警總所謂的「約談」,一九八一年九月卡內基美隆大學統計系狄格魯教授代表該校校長塞爾特博士(Dr.RichardM.Cyert)陪同法醫魏契台灣行之後,在美國公開呼籲警總改變約談方式,當時的警備總部司令汪敬煦曾有所反應,認為「約談是可以有多種不同的方式,這會有所改變的。例如請被約談者的太太、家屬或親近友人一起,在公共場所如飯店餐廳談話,談一段話後,可打個電話跟家裡人通訊,或是讓他們隔一段時間見見面,這樣氣氛會祥和一些,儘量避免兩三個在小房間裡,這就是不同的型態。」

 

汪敬煦在上引同一談話中,表示「約談不是傳問」,他們七月二日約談陳文成時,是帶著「公函」去的。但是從這些談話可看出,警總所謂的「約談」並無須接受任何法律約束,意思是他們想怎麼談就可以怎麼談,這和現代刑事訴訟法對人身自由的尊重與保護,實際上有十分重大的差異。而且,警總公開承認「約談」長達十三個小時,且有「約談筆錄」,並且每頁筆錄均要求陳文成簽字,可見這已經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傳訊筆錄」,汪敬煦竟還說不是「傳問」。 

 

魏契解剖筆記:高處落下致死 全身卻只有背部著地?

 

一九八一年七月六日,陳庭茂同意檢方解剖陳文成遺體,「解剖後,五個法醫經過幾小時咬文嚼字的商量,決定以『高處落下』做為結論,至於生前如何落下,或者根本不是落下而是其他原因致死,法醫沒有提出任何說明。」

 

關於該年九月二十二日午夜的這次解剖,應陳文成任教卡內基美隆大學之請,到台灣再行解剖工作的魏契,有十分細膩的說明:

 

我們在下榻的旅館短暫停留,沖個澡、換換衣服,便前往市立殯儀館,當時是台北市唯一的殯儀館(譯按:即現在的第一殯儀館)。在這裡,方中民博士和我們見面,他是哈佛大學訓練出身的法醫,任教於台灣大學醫學院;清華大學的沈君山教授也在場。陳文成的遺體初次解剖,是由方博士及兩位官方醫師(譯按:應為四位,另外三位是楊日松、劉森熙與高坤玉)所執行的。 

 

我曾事先從匹茲堡與方中民博士通過電話,發現他是個極為聰慧和坦率的人,有問必答。我不覺得他是代表官方的人員,而是確實想知道一些真相。然而他也直話直說,不相信陳文成命案與政府有什麼關係。大家寒暄、交談了一番後,我們被帶到一間檢查室,過幾分鐘,陳文成的遺體給送進來了。讓人驚訝的是台北殯儀館沒有冷凍櫃,在過去的三個月,陳文成的遺體是以乾冰來保存的,為了我們的到來,官方估量適時解融遺體,但此時遺體仍部分凍結,雖然造成小小的不便,卻不妨礙我對遺體做全面的檢查。

 

乾冰覆蓋著陳文成整個頭、臉和脖子,上半身的胸部、手臂、手亦然,我以鉗子輕輕地把乾冰撥探開來,澆上溫水,請官方的醫用攝影師拍下我每個檢查的步驟,包括遺體置於乾冰中以及去除乾冰後的狀態。在乾冰都拿掉後,我發現陳文成遺體沒有明顯的腐化。

 

我的第一步是檢查遺體外部,尋找有無瘀青、割傷或裂痕。臉部沒有這類傷跡,嘴唇沒有擦磨或裂口,牙齒和指甲的狀況良好,沒有鬆脫跡象;除了下左前臂有些表皮傷之外,手部、腕部、指甲或臂部,都沒有明顯傷痕。沒有抵抗痕跡,就是個重要的發現,陳文成顯然不曾掙扎,或是抓傷可能攻擊過他的人。

 

原始解剖在是七月六日做的,那是陳文成去世後三天。雖然待死後許多天再做解剖是不尋常的,也不適當,但是我不認為這影響到我們要解開的迷團,也就是陳文成到底怎麼死的。 

 

我打開所有第一次解剖做的切口,重新檢視一遍,有幾個地方,我自己再做切口。當我切開一具屍體時,首先就是找尋出血的證據,如果身體內部組織出血,通常表示是軟組織裂傷或是骨折,而我切開背部中央時,看到的就是內部組織出血,使我認為脊髓柱和/或肋骨架曾遭受重創,我所懷疑的,在發現遺體的右邊第四、五、六、七、八、九根肋骨外側有骨折之後,已得到證實。

 

再來我檢查手臂和腿部──說得更明確些,是檢查手肘彎和腿膝蓋,我驚訝地發現,並沒有嚴重出血的證據,也沒有骨折。陳文成背部與肋骨受到創傷,以及他的手臂、腿部、手部和頭部沒有受傷,表示他全身重量以背部著地,他未曾抬起手或彎起膝蓋來準備著地,也不曾眼朝地面去看將要發生的撞擊。 

 

那天稍晚的時候,狄格魯和我被帶到相當於FBI(美國聯邦調查局)層級的犯罪實驗室,陳文成血液的毒性分析是在這裡做的。檢驗報告結果為陰性,意示在陳文成體內並未發現毒性物質或藥物,只檢測到極微量酒精成分,但這可能是因為遺體腐化分解所造成的。還有幾項檢驗沒做,而我認為做一做會有助於釐清案情,於是要求採下若干體內組織帶回匹茲堡化驗,卻被拒絕了。 

 

最後,他們允許我檢查原始解剖中取出的陳文成遺體器官,器官由薄紗布包裹,都放在一個大桶裡,桶中灌滿福馬林,保存得很好。陳文成的肺部有出血跡象,右腎有幾處裂傷,至於其他的內臟──胃部、腦部、肝臟、左腎、舌部、心臟和脾臟──看來都正常。 

 

警總權力凌駕司法 陳文成案疑點重重卻沒人敢查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我們也不知道如何才好,報紙說他是跳樓死的,我們不信,也不知道怎麼去訴冤。只知道美國有信給蔣總統,請他一定要查清楚。」根據陳庭茂對一九八一年七月七日的回憶,「外面的消息都隔絕了,很多美國來的電話都打不進來。後來才知道接線生告訴他們,家屬不願受到干擾。也有很多人,尤其是記者,想來看我們,可是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是好人還是壞人。甚至有一天我不在家,吳三連和杭立武兩位先生來,我內人也不敢開門,還是我回來才看到他們留在門口的名片。」

 

一九八一年七月八日,「我對所有來訪的記者回答同一句話:『阿成不可能,也沒理由去自殺』。」陳庭茂寫道,「市警局局長胡務熙說,專案小組連日偵察,『幾乎可以肯定』死者是『畏罪自殺』,沒有他殺可能。市警局副局長與刑警大隊長季貴成也在報上表示,阿成『畏罪自殺』的可能性最大。專案小組原先朝謀殺的方向偵察,…現在卻急轉而下,變成支持『畏罪自殺』的論點,其中是不是另有隱情。」

 

其實所謂「隱情」也並非如此神秘,在一九八○年代初期的台灣,警總仍然權大勢大,連檢察、警察單位都無從僭越,依照台北地檢處的辦案水平,本應清查甚至公布警總負責約談陳文成的人員及談話內容,以昭社會大信,但是直到一九八一年十月下旬,當警備總司令汪敬煦被問及是否將公開警總對陳文成問話的所有錄音紀錄,甚至鄧維祥與陳文成的筆錄(按:鄧在陳文成死後,是先到警總去報備,而不是先去警察局)時,他說:「本案由台北地檢處偵辦中,能否公開應是司法單位的全責,它會牽涉到一些法律問題。不過,我相信這些資料將來會公開的,現在發表將會影響司法上的偵查。」可見警總的權力凌駕於檢警機關之上。

 

究竟為何會「影響司法上的偵查」?以當時的政治氣氛,輿論根本不敢挑戰,只見一九八一年七月十日的報上,刊登立法委員紀政向行政院質詢,沉痛地指出政府處理陳文成命案的不當,已使台灣三十年來的國際形象,受到極大的損害。而陳文成遺孀陳素貞以「他是個連在哪裡打籃球都會打電話回來報信」的理由,當然會懷疑警總根本沒有把陳文成送回來,不然怎麼會人被約談了一整天,已到家門口了,而且將近午夜,還不趕快對家人報個平安,就急匆匆地跑到鄧維祥家去串門子、吃東西、寫信?在自己家裡沒辦法吃東西、寫信嗎?

 

即連鄧維祥在一九八一年七月中旬接受報紙訪問,都跟記者抱怨「警總對外公布的,就是(按:鄧與警總)談話筆錄的第一段與最後一段,最後一段也引錯了。中間就點點點,我想他們不願意把全部筆錄發表。」該訪談中記者按,最後一段是指陳在臨走前所說的「我走了,這大概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以後希望你能照顧我家裡。」根據鄧維祥後來的書面自述,前引「這大概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是「這次來看你可能是最後一次機會」之誤。

 

陳文成之死 家屬提出七點質疑

 

七月十八日,檢察官陳春男把陳文成的死亡報告交給陳庭茂,上面寫著:「高處墜落,出血過多休克致死。」陳庭茂寫道:「我看到就生氣了,哪有墜樓而頭、手、足都完好的道理。我兒子絕不是墜樓死亡,絕對不是,我不要那張死亡證明。」

 

七月二十日,台北地檢處公布陳文成案的調查報告,各大報都以巨大的篇幅刊登載這份報告,其中有三項結論:「一、台大研究圖書館東北角發現死者陳屍處是第一現場。二、死者由研究圖書館五樓太平梯平臺墜下,碰擦二樓太平梯平臺外沿墜地死亡。三、截至目前尚未發現有他殺佐證,意外死亡或自殺皆有可能。」

 

陳庭茂看過調查報告的感想是:「我覺得這份長達七千字的報告,好像判了阿成『死刑』一樣,永遠沉冤莫白。我心中無法忍受這種判決,我決定要為阿成訴冤。」

 

當天,陳家避開了情治人員,在林口舉辦記者會,對於台北地檢處公布的陳文成案調查報告,提出七項疑點:

 

一、台大研究圖書館草地如果是第一現場,那麼一定留有大量血跡,可是現場並沒有,而且阿成伏臥之處有玻璃碎片,如果從高處落下,這些玻璃為何沒有造成新的傷痕?

 

二、阿成的皮帶為什麼會繫在胸口和腹部之間?為什麼沒有穿襪子?他生前並不是這種打扮?

 

三、阿成的恥骨破裂三公分,這種傷不是跳三、四樓所可能造成的,顯然受到外力撞擊。

 

四、如果臀部先著地,那麼肋骨怎麼會斷十三根?

 

五、如果胸部先著地,那麼恥骨不可能破裂。

 

六、「證人」鄧維祥說阿成死前去他家吃芭樂汁、葡萄、煎蛋、洋火腿,但是解剖結果阿成胃內空無一物,阿成顯然在死亡前八小時內沒有吃過東西。

 

七、命案現場為什麼沒有保留,家屬尚未認屍就草率移屍?

 

陳庭茂「身為一個苦主,不能再沉默了,我開始有系統的將這些資料收集起來寫成訴願書,向有關單位題出請願,同時也印成傳單,分發給報社以及任何一位關心陳文成命案的人士。」

 

陳家記者會的內容,在當時的政治氣氛下,雖未曾得到充份的報導與重視,但社會上仍然議論紛紛,有關當局鑑於台北地檢處公布的陳文成案調查報告未能達到釐清政府責任的效果,八月一日又公布監察委員郭學禮、黃光平的調查報告。事實上,在陳文成案發生後,監察院隨即展開調查,這份調查報告表示,七月二日約談的警備總部人員行為適法,故無須負責,並指出陳文成自殺的可能性極小,「可知其自二日早晨起,至三日凌晨墜落前,連續二十小時的情緒激動,身心極為疲憊,如登上太平梯後跨坐在欄杆上,一時精神恍惚或頭暈目眩,因而墜下,為較合理之推測。」 

 

姑不論兩位調查監委本身濃厚的軍方背景,或他們在調查警總約談是否違法時,依據的是什麼法律,該調查報告僅聽信警總的單方面說法,說是已送陳文成回家,且有鄧維祥見過陳文成在事後旁證,但是,兩者都是片辭孤證,故發表後陳家又寫了七點去質問,自然也是如石沉大海。

 

卡內基美隆大學校長海外喊話:陳文成是被政治謀殺

 

一九八一年八月十三日,美國國會愛德華甘迺迪派了一位助理來台,透過在台協會的安排,約陳庭茂在來來大飯店吃飯。在台協會向陳庭茂承諾,美國將請法醫來台再行驗屍,也會妥善照料陳素貞母子回美國後的安全。陳素貞曾接到過恐嚇的電話,表示要對陳家不利,大家都聯想到林義雄家血案。好不容易經過層層困難,八月十四日,陳素貞母子終於在陳文成二姊陳寶月的陪伴下,回到匹茲堡。

 

「媳婦把阿成的文字照片都帶走了,那是她留下來做紀念的。翰傑也走了,在他爸爸橫死之後,我們也不願意他在這兒讀書長大。」陳庭茂寫道,「到第二天(八月十五日)下午二點在台協會打電話告訴我有人要從美國來檢查屍體,問我屍體是不是冰好,教我不要急著埋葬。當天晚上媳婦也從美國打電話來,也是要我冰好,慢一點埋。」

 

八月十六日,陳素貞在美國發表聲明,強烈表示無法接受陳文成是自殺或意外的說法,並要求國民黨官方繼續徹查命案。其實早從七月十五日起,美國留學生已開始因陳文成案而舉辦各種集會,包括在休斯頓大學抬棺抗議(7.15),在卡內基美隆大學舉行「陳文成博士追悼會」並遊行示威。(7.18),在安娜堡陳文成母校舉行「陳文成教授追悼會」(7.18),南加州台灣同鄉百多人在洛杉磯北美辦事處前示威遊行(7.18),美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舉行陳文成命案第一次聽證會(7.30),南家加州同鄉會舉行「陳文成教授追悼會」(8.15)等。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一日,卡內基美隆大學在該校舉行「陳文成教授追悼會」,由校長塞爾特主持,並在會中宣布,在卡大內從事密報活動是非法行為。塞爾特校長一向為人剛正不阿,早年有一位卡大的青年研究員,被麥卡錫議員誣陷為共產黨員,職位幾乎不保,幸虧塞亞特挺身而出,才洗清罪名。在陳文成死亡的第五天(7.7),塞亞特即透過校方發表聲明,大聲疾呼要求國民黨警總全盤照實公布約談陳文成的經過,並要求美國政府採取行動。他也出席陳文成命案第一次聽證會(7.30)並發表書面聲明:「我強烈地相信陳博士是因為他的政治觀點被謀殺的。」九月下旬,該校的狄格魯教授和法醫魏契也是在塞爾特的促成下,到台灣進行調查。

 

關於以上兩人到台灣的調查之行,魏契有以下記載:

 

一九八一年九月二十日,狄格魯博士與我從匹茲堡出發,途中,他告訴我最近和陳文成遺孀陳素貞及其他在美親戚的談話。陳素貞與當時一歲大的獨子艾瑞克(Eric),在陳文成去世後約一個月,也就是八月間返回匹茲堡;陳素貞很清楚地對狄格魯說,她不相信丈夫是自殺的。

 

「從我獲知他死亡訊息的那一刻起,」陳素貞說,「我就曉得他不是自殺。」陳素貞告訴狄格魯特當她初提起要回台灣幾個月的時候,陳文成便猶豫不決,事實上,他是在他們五月二十日起程的前幾天,才決定隨行。陳素貞說,陳文成對返鄉很緊張,害怕必須和政府當局打交道。然而,在他們回到台灣後的前面幾個星期,陳文成卻顯得輕鬆自在,他和老朋友碰面,大談在美國的新生活,並相當以自己的新生兒子為傲。

 

(中略)陳素貞雖然摯愛丈夫,是個賢內助,卻不喜歡或欣賞丈夫對自己的政治主張放言無忌,也不是她與丈夫看法不同,只是她不喜歡丈夫那麼公開批評政府。

 

在台之行的第三天,也是最後一天,魏契與狄格魯── 

 

驅車前往幾個街口外的台灣大學,這是找到陳文成遺體的地方。把車子停在台大的大門前,出示了證件,警衛讓我們進去,車子就開到研究圖書館。這個圖書館,多半是研究生或員工在使用,是棟老舊的五層樓白磚(?)的水泥鋼筋建築,在建築東北角是一座外梯,在梯的下方、建築的周邊,是一道長長的淺溝,兩邊溝沿都鋪著磚頭,部分磚頭被草蓋住了。溝的旁邊有一條水泥步道,周圍環繞著草地。陳文成遺體就是在磚頭和水泥上發現的。 

 

這座梯子是消防用樓梯,梯的兩旁是黑色的鐵護欄,水泥做的步階有二十六英吋寬,一個人上下樓梯可以很自如,兩個人並肩走就嫌擠了;在第二、四、五樓的樓層有出入口,三樓沒有。第五樓的樓梯層──也就是陳文成被認為往下墜的樓層──是九十英吋長、三十四英吋寬,護欄是三十二英吋高。我記錄下護欄是新漆的,黑漆上沒有斑痕或剝漆,他們告訴我,七月三日事件後曾重新上漆。 

 

站在五樓的樓梯層往護欄下面看,我注意到二樓的平台較其它樓層突出約兩英呎,但還是看得見前述被草蓋住的磚頭。我檢查了該棟建築的配置狀態、防火梯、第二樓的樓層,以及下面的水溝,覺察到一個人從五樓自己跳下,最可能的是躍過溝沿磚與水泥步道之外,掉落在草地上,即使是不小心從護欄摔出去,由於身體在剎那間是往外、往下的,也是會掉落在水泥步道外面。 

 

可是,扛起屍體從護欄往下丟,就有可能掉落在水泥步道上。幾個想法可以支持這個看法:第一、陳文成個頭不小,一個人或兩個人要把他的身體拋擲到遠離建築物,是非常困難的;第二,如果要使陳文成看起來像是自殺,從五樓高丟到水泥地上,當然是明確的選擇。 

 

在狄格魯與魏契兩人離台之前,曾在機場舉行記者會,以下是魏契的記錄── 

 

記者:你同意政府說陳文成是自殺的嗎?

 

魏契:不,我不同意。我想有強力證據指出,他不是自殺而是他殺。

 

記者:你的意見有什麼依據?

 

魏契:我對陳文成的遺體做過解剖,對他墜落的現場進行過檢視(inspection),兩者都提供了使我認為與自殺不符的證據。第一,他的遺體被發現時,是仰躺在溝子上的,背部朝下;第二,他的所有的傷只侷限在他的肋骨、胸骨和脊髓柱。以實際狀況而言,陳文成不可能爬上護欄,跳落自殺,而在離建築那麼近的所在以背部著地;並不是說跳樓的人會盡量跳得遠一些,而是他會要跳離建築物(clearthebuilding)。已有證據陳文成的身體曾撞到二樓的平台,一個人不可能跳高起來又跳出去(jumpupandout),然後身體再回到靠近建築物的地方。不合邏輯嘛。

 

假使是自殺,我懷疑應該有其他頭部、頸部、臉部或手部傷。假使是自殺,我想陳文成的遺體會墜落在離建築物較遠的地方,不是在水泥地上,而是在草地上,他會嚴重受傷,但不會是致命傷。陳文成身上的傷,與他被某種方式導致無法自主(incapacitatedinsomefashion)再抱起來,越過護欄,就這樣直直地丟下,是符合的。

 

而且,此行中所有和我們談過話的人,都不認為陳文成會自殺。每一個人,甚至包括警總官員,都告訴我們陳文成心情很好,沒有沮喪或自殺的跡象。

 

記者:有任何陳文成被打昏或下毒等等以致昏迷的證據嗎?

 

魏契:我沒找到證明這點的頭部或頸部傷。官方的毒物學報告沒提到任何藥物。可是,他們不准我對屍體組織採樣,以針對這個疑問進行我自己的檢驗。但我也要說,對於方中民博士所做的官方解剖報告,我沒什麼意見,他做了合格且週全的檢查。

 

記者:有陳文成和別人肢體衝突的證據嗎?

 

魏契:沒有,雖然我確曾尋找這方面的證據,可是陳文成手指甲裡沒有東西,譬如抓傷攻擊者的皮屑,而他的手部、指甲或手臂,也沒有打架過的瘀傷。沒有因抵抗受傷或與人搏鬥的、肉眼可見的證據。

 

記者:那麼刑求的跡象呢?

 

魏契:我沒有找到他被刑求的證據。我找不到除了墜落導致的傷以外的傷,然而我這麼說吧:擊打人的頭顱底部,會使他瞬間失去知覺而不留傷痕,這不需要是最高段的空手道專家才做得到,更不需要很知道什麼軍事藝能,而攻擊者也可以用哥羅芳麻醉劑使他動彈不得。

 

記者:陳文成博士是活著墜落在水泥地上的嗎?

 

魏契:是的,因為他裂傷和骨折周圍延展出來的瘀血,顯示他在被從樓上丟下來的時候,心臟血管系統仍在運行。然而大家也必須知道,死亡不是在瞬秒間發生的,死亡是個延續數秒鐘甚至數分鐘的過程,要看是怎麼樣的情況或壓力導致死亡。從陳文成博士身上骨折所延展出來的瘀血,告訴我他落地時是活著的,而且墜到水泥步道後,還活了半個鐘頭或更長的時間。

 

記者:有沒有可能陳文是死於意外?是失足墜落的?

 

魏契:對這點我想過很多,但是再怎麼想,也想不出什麼情節會有道理發生這場「意外」,這違背任何理性的、邏輯的、知性的分析。首先,你要問他為何三更半夜去坐在消防梯的頂層,他是坐在護欄邊沿失去平衡的嗎?檢查過犯罪現場以及陳文成身上的傷,當可排除這種可能性。政府方面說他身上未發現藥物,僅存微量酒精,所以我們知道他未受任何藥物影響而導致他失足下墜。最後,他受傷的類型,絕對排除他是意外墜樓,如果他是突然摔下來,他的自然反應會是伸出他的雙臂、雙手或雙腿,來抗防著地的撞擊,也就是說他的四肢會受傷,但是沒有,因此不可能是意外墜落的。

 

記者:你相信它是死於政治刺殺(apoliticalassassination)嗎?

 

魏契:最可能的是謀殺。當一個人被別人殺死,就叫做「他殺」(ahomicide)。在美國以及我們的語言裡,「刺殺」是用來表示非常邪惡的──有計劃的執刑。「刺殺」通常用於指政府或組織性犯罪之下所安排的謀殺(amurder),如果陳文成博士確實是因為他的政治理念而遭到謀殺,當然就可以叫做政治刺殺。狄格魯和我登機回家前,我們再接受一個提問。

 

記者:如果陳文成是被謀殺的,你認為誰該負責?

 

魏契:這──這個問題很有意思,但我並沒有足夠的資訊或知識來明確回答這個問題。可以說,他的朋友、家人或政治上的同志,是比較不可能殺他的;反過來講,就是反對陳文成博士政治傾向的人比較有可能殺他,但我無法正確地指出是什麼人或那一些人。這要留給適格的司法單位或政府機構去定奪。

 

抵達匹茲堡之後,狄格魯博士與魏契以他們的發現結論,寫了一份完整的報告。這份報告在卡內基美隆大學流通開來,也被幾份刑事病理學期刊轉載。依照他們兩人的報告,已否定陳文成是自殺的,但台北的報界訪問了幾位「具有權威的」法醫,咸認為魏契的判斷「只是一種看法,充滿了臆測」。但塞爾特校長將此報告寄給蔣經國,並附信呼籲國民黨停止「對學生具有威脅性的間諜活動」。(李登輝勉柯文哲「更上層樓」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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