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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未落實人民無感 民團喊:限一個月內回應

王怡蓁 2018年08月13日 13:52:00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至今即將滿一年,對司法院、行政院與法務部通過或修正的41項法律,「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表示肯定,但認為「法案寫得再多,沒落實人民還是無感」。(攝影:林家賢)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至今即將滿一年,對司法院、行政院與法務部通過或修正的41項法律,「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表示肯定,但認為「法案寫得再多,沒落實人民還是無感」。(攝影:林家賢)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召開至今即將滿一年,針對司法院、行政院與法務部通過或修正的41項法律,「民間監督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聯盟表示肯定,但也指出許多改革不需要等到修法,就可以立即進行。聯盟提出十大可立即執行的決議,並呼籲相關部會一個月內回應。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說,政府好像工廠在生產產品,但不管品管,甚至不處理客訴,外面的人說要改革,工廠說內部可以改,但真正的問題出在這些不想內部的人。他表示,法案寫得再多,沒有落實,人民還是無感。

 

聯盟除了希望相關部會一個月內回應決議內容,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陳雨凡也表示,立法院新的會期也即將開始,除了相關部會努力,立法院也要監督司改的落實。

 

十大可立即執行的決議,包含司法科學、監所醫療、犯罪被害人保護、法院通譯、偵查不公開、司法性別、兒少保護、法官檢察官評鑑等領域。聯盟指出,其中,有過半決議執行效率不佳,甚至有些負責單位的執行方向,違背國是會議決議,讓人懷疑改革的決心。

 

警政署不採納「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

 

不遵照決議精神的部分有兩點:警政署不採納設立「警察教育委員會」與「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只願意成立諮詢性質的會議,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蕭仁豪表示,警政署開了一個內部的意見調查區,就沒有下落了。他也指出「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 與警察的績效制度有關,但不良的績效制度可能會讓警察執行違法的事,他表示績效制度是基層員警的一大負荷,甚至產生過勞的狀況。

 

另一項則是偵查不公開原則。司改會表示,今年暑假的10歲車手案件中,警方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流出兒童少年車手的照片與個資截圖,但司改會向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申訴本案嚴重違反偵查不公開,大甲分局卻回覆尚未有具體事證足認處理員警有所違失。

 

司法科學與監所醫療上 決議執行效率不佳

 

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也是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委員。他認為政府面對司改的態度,可以從證據保管不佳的部份看出。他指出,在邱和順案中,勒贖的錄音帶已經消失了,當要重新鑑定時,才發現這個錯誤,但還是判了邱和順死刑定讞,這樣要由被告來承擔後果?他指出,政府一定要加強證物保管,判決確定後,要保管多久,怎麼保管。但他表示,看到政府的回應竟然是已經有證物保管的規範,只要好好執行就好。

 

台大法醫所教授李俊億認為,政府面對司改態度,從證據保管不佳看出執行效力差。(攝影:林家賢)

 

在監所醫療上,台灣人權促進會辦公室主任顏思妤表示,今年在花蓮有兩起因呼吸道感染而在監所內死亡的案例,遭監察院糾正花蓮監獄未能安排戒護就醫、隔離受感染病患。她表示,監所的醫療照顧工作,是最基本作為人的需求,但這些受刑人連基本的醫療需求都被剝奪。

 

司法官違法風紀 改革應確實不該做表面

 

聯盟也呼籲,其他已執行的決議,應加強改革力道,例如成立「人權與兒少保護及性別友善委員會」,但委員會後續如何運作,才是司法院落實人權、兒少保護、性別意識的關鍵。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指出,應強化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建立適用於性侵害案件的證據法則、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指出,應強化司法人員的性別意識、建立適用在性侵害案件的證據法則,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攝影:林家賢)

 

 

在法官及檢察官違法及風紀的問題部分,雖然司法院及法務部也啟動自律機 制,由人審會決議移送監察院,但回到法官、檢察官評鑑的制度面,包括改革全面評鑑制度及延長個案評鑑時效等,官方修法的版本卻未見採納。聯盟認為改革應確實,不只是做表面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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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司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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