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求償案纏訟抗爭有20年,已有千名員工及家庭失去了健康與青春,很多人都領了老人卡,應該要含飴弄孫,但我們辛苦了20年,還有下一個20年嗎?」。(攝影:李智為)
RCA求償案纏訟20年,已有千名員工及家庭失去了健康與青春。RCA員工關懷協會原先提出受污染影響員工有529人,今最高法院判決,僅有262名RCA員工確定獲得賠償,對此,RCA員工關懷協會的理事長劉荷雲表示:「只要一天沒有勝訴,我們就不會停止,一個都不能少掉。」劉荷雲紅著眼眶繼續說:「我們很多人都領了老人卡,應該要含飴弄孫,但我們辛苦了20年,還有下一個20年嗎?」
工傷協會表示,從93年4月22日起訴至今,經過了5230天的等待,雖然「勝負未定」,但他們仍不滿意最高法院的判決。年邁的會員說自己已經78歲,頂著大太陽,他們說,爬也要爬過來開庭,另一名會員說:「我年輕時在RCA,現在都要當阿祖了。」
義務律師團律師林永頌說:「我們沒有輸!」他指出高院判決中有4個原則,而最高院維持了3個。最高院判決需要發回高院更審的246人,也就是無法明確證明罹病、死因等與RCA污染相關者,或是目前沒有尚未有外顯疾病者。他指出,當時高等法院認為,目前沒有尚未有外顯疾病者,其所受損害只是潛伏於細胞中,短時間內不易顯現,但最高法院認為因果關係不夠明確。
林永頌認為,雖然此次判決對現場的會員來說有點沮喪,但發回更審,對於部分的會員是有利的,可以補充得更清楚。
林永頌指出,幾天前,美國生物科技公司「孟山都」因生產除草劑「年年春」被判定會致癌,法院判決,「孟山都」需賠償一名垂死的受害者強森約90億台幣的金額。林永頌說,孟山都一個人判賠90億,與RCA案中,二審判決的總金額7億,差了13倍,希望早日給這些勞工合理的判決,RCA及其母公司等四公司應盡快出來面對。
顧問團世新大學社發所教授陳信行表示,此今天的判決顯示了台灣司法改革還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他說,選擇走上法庭,是因為相信會有一個更好的公眾社會,但最高法院是最需要改革的,因為最高法院缺乏與人民溝通的能力。他舉今年6月此案在最高法院進行言詞辯論時,旁聽席座位只有30個,會員於前一天便來排隊,很認真、積極的參與,他們詢問最高法院是否能開延伸法庭、直播讓更多人來聆聽,但最高法院因為對方辯護人不同意,因而拒絕開延伸庭。他認為,最高法院與人民溝通的能力遠弱於鄉鎮代表會。
陳信行說,一個外國企業來糟蹋我們的人民與土地,卻把財產轉移走、證據銷毀掉,20多年來,眾人逐漸把這些證據找回來,但最重要的是,工人永不妥協,才能堅持下去。
世新大學教授社發所黃德北說,今天的判決讓人有點失望,這樣的判決顯然比高院還要保守。他認為這可以讓台灣的勞工以及其他國家勞工的參考,改善勞動環境。
中研院學者彭保羅,他第一次聽到RCA案是20年前,他還是個博士生,她說雖然他還有20年可以等待,但不要再一個20年,不要再等待。他也呼籲台灣政府應該修訂相關法規,因為許多勞工在職場罹癌,但能理賠或認定的太少。
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律師表示,有246位會員被發回高等法院重審,有點遺憾也有點難過,但不代表這246人是沒有道理的,他們會持續強化論述,繼續幫這群會員爭取的賠償。
工傷協會也表示,RCA案集合了各種社會力量,才能堅持到現在。根據RCA案的經驗,工傷協會要求政府應該回應三個問題:官方低估的職病黑數,也就是RCA案中造成污染的31種有機溶劑是否納入未來職災給付範圍;RCA的污染場址該何去何從,目前居民對於污染整治的狀況資訊並不足;向經濟奇蹟的犧牲者道歉,工商協會不只要求RCA與其母公司正式道歉,現在的執政政府也應該要帶頭向受害勞工道歉,並嚴厲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