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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 殺妻女李宏基今遭槍決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8年08月31日 16:21:00
法務部31日執行槍決,執行對象為執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的李宏基。(圖片取自民視綜合頻道YouTube影片截圖)

法務部31日執行槍決,執行對象為執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的李宏基。(圖片取自民視綜合頻道YouTube影片截圖)

法務部31日執行槍決,執行對象為執刀刺死前妻、擄走6歲女兒燒炭的李宏基。這是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2016年5月10日簽下鄭捷死刑執行令,2年後有死囚再伏法,法務部也預計在31日下午4點30分統一說明。

 

李宏基與妻子在婚後育有兩女,但李男時常對妻女家暴,妻子便聲請保護令,李男後違反保護令,又企圖帶走兩女自殺,被判11個月定讞。但李男出獄後,發現妻子成功訴請離婚,又取得兩女的監護權。

 

在心生不滿的情況下,李男於2016年趁前妻送女兒到幼稚園上課時,當眾持刀刺死前妻,同時擄走長女,企圖在車內燒炭與長女同歸於盡。隔天長女被發現後緊急送往醫院,但急救一個多月仍宣告不治。

 

一審時,法官判殺害前妻部分刑期15年,殺害長女部分則為無期徒刑。二審時,李男又揚言跟前妻家族的恩怨「不死不休」,被法官認定毫無悔意,加重判其殺害前妻無期徒刑及殺害長女死刑。最高法院最後也判其死刑。法務部:他殺害手段殘酷、無教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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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死刑 法務部 李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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