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平權里程碑】同性性行為除罪化 剷除160年英國殖民遺毒

吳洛瑩 2018年09月07日 13:17:00
印度最高法院6日裁定,將同性合意性行為除罪化,為印度LGBT團體權益重大里程碑。(湯森路透)

印度最高法院6日裁定,將同性合意性行為除罪化,為印度LGBT團體權益重大里程碑。(湯森路透)

印度最高法院6日裁定,將同性合意性行為除罪化,推翻自英國殖民時期以來近160年視為同性性行為「違反自然原則」的法條,指出這已構成基於性傾向的歧視行為,屬於違憲。

 

《衛報》(Guardian)報導指出,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宣布:「《印度刑法典》第377條對肉體性交進行刑事定罪並不合理,顯然是專斷,是站不住腳的法條。」

 

 

米拉斯領導其他4位大法官寫下同性性行為除罪化的書面判決。米拉斯表示:「社會排斥、身分隔離和與主流社會隔離仍是當今個體在社會上面臨的嚴峻考驗,唯有每一個人都能擺脫這種束縛時,我們才可以真正稱之為自由社會。」

 

判決書中,大法官引用加拿大詩人柯恩(Leonard Cohen)說:「從同性戀的灰塵中,民主來到了美國」和英國詩人道格拉斯勳爵(Lord Alfred Douglas)的「不敢言說之愛」闡述應解禁同性之愛的理由。

 

約1.4億印度人為LGBT 歷史欠一個公道 

 

另一名大法官馬赫拉(Indu Malhotra)指出:「歷史導致同性族群的權益遲來,應該道歉。」5席大法官認定,印度13億人口中約有高達8%的1.4億人,可能正是LGBT族群的一員。

 

印度當地同性、雙性和跨性別者的LGBT族群經過24年的抗爭,如今達成平權重大里程碑已在主要城市舉行大規模慶祝活動。2009年德里高院法官曾判決同性性行為禁令牴觸憲法而無效,但2013年卻遭到印度最高法院推翻判決,同性性行為認是有罪。

 

 

印度LGBT因性向遭到勒索、邊緣化

 

若違反《印度刑法典》於1861年訂定「違反自然秩序」的法條,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雖然少有人遭到此法條起訴,但導致有印度的LGBT族群因此遭到勒索、受到邊緣化,同時也抑制了對抗愛滋病的醫學研究和宣導。

 

LGBT團體「Humsafar Trust」指出,過去曾接獲18位同性戀男子尋求協助,表示因為自己的性傾向遭警方勒索敲詐,或受到威脅要舉報同性關係。此外,至收到52名LGBT人士指出,曾在工作場合因此受到歧視與騷擾,卻因當時同性戀受到法律禁止,因此無法舉報。

 

 

印度教《吠陀》並未禁止同性關係

 

印度最高法院於7月收到救濟請願書的4天之後,之前曾表達支持 「《印度刑法典第377條》的印度民族主義政府並未提交意見書。

 

支持廢除《第377條》的印度教神職人員阿格尼維什(Swami Agnivesh)表示,《吠陀》(Vedas)經文中,並未提到禁止同性關係。他說:「根據《吠陀》經文,所有人類屬於一個家庭,與種族和膚色無關。」

 

阿格尼維什當天到最高法院聲援,表示:「如果有2個成年人決定依照自己的性取向,建立親密關係,為什麼有人不能同意呢?」

 

印度最高法院宣布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LGBT團體高興慶祝。(湯森路透)

 

LGBT有罪 為英國殖民遺毒

 

事實上,印度原先文化中,並未將同性性行為列為刑事犯罪,直到英國殖民時期實行維多利亞時期保守主義,爾後印度廢除《雞姦法》,並實施《反雞姦法》,作為對英國殖民遺毒的反動。

 

印度同志權利的社運作家艾爾(Harish Iyer) 表示:「很高興印度再一次拋開英國。」

 

全球仍有13國將同性戀判死刑

 

全球對於婚姻平權和同性關逐漸由禁忌走向開放,但全球仍有13國法律規定將同性戀者判處死刑。

 

 

其中包括,阿富汗、汶萊、茅利塔尼亞、蘇丹、奈及利亞(穆斯林地區)、葉門、卡達、沙烏地阿拉伯、伊拉克、伊朗、巴基斯坦、索馬利亞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等,多半為信仰伊斯蘭教的國家。

 

除了印度將同性性行為除罪化之外,南美洲哥斯大黎加最高法院已於8月作出裁定,認定同婚禁令違憲。

 

 

關鍵字: LGBT 除罪化 印度 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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