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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中國居住證要登記 違者陸委會不排除開罰

仇佩芬 2018年09月09日 18:57:00
中國開放台港澳民眾申辦居住證已逾一週,陸委會承諾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應,卻仍未提出修法具體時程;圖為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攝影:李昆翰)

中國開放台港澳民眾申辦居住證已逾一週,陸委會承諾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應,卻仍未提出修法具體時程;圖為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攝影:李昆翰)

中國開放台港澳民眾申辦居住證已逾一週,陸委會承諾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應,卻仍未提出修法具體時程。據透露,在陸委會邀集學者專家討論的過程中,獨派人士主張居住證已具有實質上的「戶籍」意涵,強力主張應訂定罰則,但也有學者認為應顧及領用民眾的實際需求;參與官員透露,討論中最集中的意見是採申報登記制,但是否確定對不申報者開罰,則仍在討論之中。

 

至於負責受理申報登記的機關,考慮範圍從海基會、另由內政部規劃,到開放網路申報等選項都包括在內。官員強調,思考重點在讓民眾便於辦理及政府執行,具體實施方式還有待相關部門討論。

 

台灣人在中國申請居住證 陸委會擬規範「申報義務」

 

對岸於本月1日開放在中國生活的台灣人申辦居住證,強調領用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將享有社會福利等好處,在台灣輿論掀起議論。知情人士指出,早在8月中旬,蔡英文總統便並要求陸委會、內政部及國安情報系統,了解可能各層面可能面臨的風險,並在與民眾權益相關部分,要求陸委會儘速研擬修法因應。然而直至居住證正式上路,陸委會仍停留在對策研議階段,僅提出將啟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條之一修法,要求領用民眾申報的大方向。

 

在台灣人申請居住證上路一週之後,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6日公開表示,陸委會著手研擬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方向,規劃要求領用居住證的民眾有向主管機關申報的義務,若未申報者將面臨罰鍰。然而申報方式、受理機關,以及開罰相關法律依據,則尚待討論。

 

兩岸官員受訪指出,因應居住證推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陸委會已召集多次會議討論,除了邀集學者專家外,也透過海基會徵詢台商、台生的看法;然而不僅學者專家觀點呈現兩極,直接相關的民眾看法更與專家不一致。

 

 

獨派學者主張「領證如入籍」 籲修法應訂定罰則

 

據轉述,參與討論的獨派學者專家認為,中國居住證在性質上已具備「戶籍」的效力,強力主張應該訂定罰則,甚至限縮健保等相關社會福利,以阻止民眾領用。然而也有學者認為,居住證規定並未直接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衝突,不應對領用民眾開罰。

 

而據陸委會彙整的民眾意見,對因工作或求學必須在中國生活的民眾來說,居住證提供一定便利性,領用出於實際需求,若台灣政府開罰反而使他們面臨二選一的抉擇。

 

中國政府所公布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樣式。(取自中國公安部官網)

 

陸委會傾向申報登記制 未登記是否開罰仍待討論

 

官員指出,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居民證並未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條之一,但政府必須對此一行為有所控管;經過討論,兩極意見最大交集,就是採取申報登記制,便於主管機關掌握我國國人申領對岸身分證件的情況。官員同時強調,申報不僅有助控管,陸委會及其他主管機關也可以藉此提供必要協助和風險提醒,也有服務功能。

 

至於不申報者是否面臨罰款,官員表示,雖然是參與討論者的多數意見,但如何執行也還在討論之中,最重要的是相關法律配套必須完備,因此修法範圍恐將不限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條之一,還必須彙集相關部會的意見;加上提出草案、送交行政院討論並經院會通過,再交由立法院審議,不僅有一定的流程,也需尊重各環節提出的意見,因此尚未最終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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