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角力】不甩綠營反彈 兩岸條例修法不碰戶籍

仇佩芬 2018年09月14日 10:47:00
9月11日,中國吉林省公安廳首度發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來自台灣的李豪傑(右)和來自香港的李志偉分別領取了自己的居住證。(圖片取自中新社)

9月11日,中國吉林省公安廳首度發放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來自台灣的李豪傑(右)和來自香港的李志偉分別領取了自己的居住證。(圖片取自中新社)

中國推行台灣民眾申辦居住證,執政黨立委主張註銷領用者在台戶籍予以反制。參與研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的兩岸高層表示,經過多次會議討論,確定此次修法「不處理戶籍問題」。此一定調除了否決註銷台灣戶籍的主張,也確定與戶籍掛鉤的全民健保等國民基本權利,也都不會受到影響。

 

針對領用居住證者因有潛在國安風險,可能採取限縮其出任公職等權利,主管官員表示,已請考試院、內政部、國防部等可能涉及的機關進行評估,將依法律「比例原則」訂定規範。由於對岸措施已經上路,陸委會表示,修正草案雛型可望在本週完成, 將盡速完成修正草案文字報請行政院通過,並力爭排入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

 

綠委喊除籍反制 陸委會:應符合比例原則

 

中國於9月1日開放台灣民眾申辦居住證,並明文規定居住證可以用做「身份證明文件」,且具備政府公共服務、申辦駕照及金融機構證明文件等效力。儘管開辦逾10日,具體申辦人數未有正式統計,但在中國涉台部門大肆宣傳下形成輿論叫好氛圍;包括民進黨部分立委公開主張,應對申辦者處以註銷我國戶籍等作法,予以反制。

 

據透露,陸委會在與立委溝通修法內容時,確實有民進黨籍立委當面質疑「為什麼繞開戶籍問題」,並強調很多立委主張應該從根本的戶籍問題就著手處理,否則後續將治絲益棼;而在內部討論過程中,也有很多學者專家強力主張要註銷戶籍做為反制,否則政治效應可能進一步擴大。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曾提出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凡是申請居住證者,將註銷一切台灣國民相關權利。(資料畫面/攝影:李昆翰)

 

然而陸委會仍認為,針對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居住證所涉及的權利義務問題,政府會以「符合比例原則及必要性」的原則來處理。其中所謂比例原則,官員解釋,絕大部分領用或可能申請居住證的民眾,本意是獲得在對岸生活的便利,而戶籍涉及民眾在我國國內的基本權利義務,法規上必須針對權利與義務權衡輕重,「目的和手段必須符合比例」。

 

儘管中國大力吹捧居住證的政治意涵,但我方兩岸官員特別指出,申請中國居住證與政治認同應無直接關聯。官員以實際數據舉例指出,雖然根據學者粗略估算,約有60萬名在中國工作或生活的台灣人「可能」申請居住證,但若比較起兩岸交流至今,僅606人申請中國國籍,「政府對我國國人有信心,大家都知道自己喜歡住在哪一邊。」

 

不影響健保、投票權 但考公職、服兵役?

 

在確定不處理戶籍問題的大原則確定之後,與戶籍連動的相關權利也將不在此波修法範圍。一般民眾最關切的全民健保,以及投票權,係以戶籍為認定依據,因此確定不受影響。

 

而由於陸委會規劃在修法中限縮領有中國居住證的台灣民眾出任具國安性質,以及機敏性公職的空間,因此牽涉報考公職、參選等權利,以及服兵役等義務可能必須有所規範。官員指出,在修法討論過程中,考試院、銓敘部、國防部、內政部及相關部會均有參與,這些問題也已轉交各部會研究;其中公職考試、選舉與被選舉資格等,牽涉層面較廣,需要由主管部會針對現行法律提出對策。

 

至於與國家安全風險相關的問題,包括機敏職務的認定或服兵役可能面臨的問題,與國家安全風險相關的職位,國防部等部門已有現行規範可供參考。修法過程中也可以既有規範為基礎,進一步研擬調整;而兵役為國民義務,修法不會變更,即使持有對岸居住證,同樣需要服役;至於服役的單位性質,將由國防部負責把關。

 

有利主管機關管控 納「他人舉報」查核管道

 

兩岸官員表示,此次修法以申報登記制為基本原則,意在便利主管機關管控。外界關切未申報者將面臨罰鍰的問題,兩岸官員指出,主管機關將透過各種事務申辦、公文流程等主動查核,以及他人舉報等管道,掌握應申報而未申報的居住證領用者;考量既已有法律規定必須申報,當然會也採取適當的罰鍰。

 

而為了便利民眾,修法中將納入家屬代為申報、網路申報等方式;在期限屆滿未申報者,主管機關也將主動代為登記,才會同步處以罰鍰。另外,考量修法需要一定時間,因此修法時將納入過渡條款,讓完成修法前便已申請居住證的民眾有補登記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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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兩岸條例 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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