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登山客】獲救搞落跑、亂闖「未開放路段」 罰款高達百萬

上報快訊 2018年09月19日 14:41:00
葉姓登山客日前因獨攀獲救後落跑,被南投縣消防局開罰13萬;另,花蓮縣消防局也對6名登山客求償92萬元的搜救費。(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葉姓登山客日前因獨攀獲救後落跑,被南投縣消防局開罰13萬;另,花蓮縣消防局也對6名登山客求償92萬元的搜救費。(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彰化縣葉姓山友的妻子,12日向南投縣消防局求救,指丈夫攀登南三段受傷未歸,南投縣消防局派遣七位隊員,14日尋獲葉男,沒想到他隔天竟落跑。17日葉妻又向消防局求救,空勤總隊18日上午把葉男吊掛救出。

 

對此,南投縣消防局開出第一張罰單,依「南投縣登山活動自治活動條例」,向葉男開罰13萬元。

 

51歲的葉姓山友獨攀中央山脈南三段,預計10日下山,但12日卻傳訊給妻子稱自己受傷,葉妻趕緊打給消防局求援。玉山分隊派出7名人員上山搜救,14日尋獲後,葉姓山友竟在當晚落跑。

 

為了救出葉男,7名搜救員14日在山上紮營,想不到當晚過夜時,葉男竟拔營不告而別;因當地海拔達3400公尺加上天候不佳,搜救員反而變成受困者,受盡暴風雨侵襲,消防局17日上午派直升機將7人救回。

 

而就在17日,葉男的妻子又報案,稱葉男「可能真的撐不住了,請求救援。」葉妻所提供的葉男座標,竟然距原救援地點僅500公尺。

 

南投縣消防局18日清晨用直升機上山救下葉男,葉男腰部受傷無大礙,但其浪費救援資源的行為,也讓南投縣消防局依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自治活動條例」,開罰13萬元。

 

南投縣消防局表示,葉姓山友違反「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登山客進入特殊管制山域應依登山計畫從事登山活動路線和範圍,但葉男沒有按照登山計畫攀爬,又獨攀,且未依規定保險,共罰13萬元。另外也預計對葉男求償直升機的救援花費。

 

6人要付92萬搜救費

 

除了南投外,花蓮縣消防局17日也向闖入「未開放路段」,而發生意外的登山隊伍,開出每人6000元的罰單,並索求92萬元的直升機搜救費用,6名登山客平均每人被要求負擔15萬3763元的搜救費用。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2017年6月14日公告「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實施花蓮縣境內登山活動管理及對違規者裁罰及搜救費用索取作業。

 

2018年2月27日花蓮縣消防局接獲報案,由7名登山客所組成的登山隊伍,因行經管制山域八通關日治越道線馬沙布駐在所附近,不幸有1名隊友失足滑落邊坡罹難,經相關單位搜救,並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派遣航空器吊掛遺體下山。

 

紅色標示為該登山客失足滑落處。(花蓮縣消防局提供)

 

花蓮縣消防局指出,該登山隊伍雖依規定向內政部警政署及玉山國家公園提出入園(山)申請,卻未依原申請路線進行登山活動,且進入未開放的山域步道導致發生不幸事件,因此開出每人6000元的罰單。

 

另外,針對空中勤務總隊估算,包含航空器相關油料及耗材等搜救費用,共計支出為92萬2578元。消防局依據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針對其他6名登山客要求每人繳納平均15萬3763元搜救費用。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也呼籲,進入公告管制山域登山應有完善的行前訓練、路線規劃並由合格領隊帶隊,同時應依法申請所需許可文件與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備妥可供緊急聯絡通訊、定位器材及足夠的電源供應器,並依計畫路線行進,不可擅闖未經開放路段,以免發生危險,浪費社會資源吃上罰單。(北農董事會登場

 

【熱門點閱推薦】

●【直播】北農董事會登場 誰是「董座接班人」成焦點

●涉違反證券交易法 同開前董座等18人遭起訴

●作家小野請辭董座、校長二職 專心為柯文哲輔選

關鍵字: 登山 開罰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