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籍法卡卡】說好的新南向呢? 這21國來台結婚仍須境外「面試」

王怡蓁 2018年10月02日 15:35:00
「左手高喊新南向,右手擋人婚姻。」談起今年剛通過的《新經濟移民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左1)表示境外面談制度應該廢除,跨國通婚不應有差別待遇。(攝影:王怡蓁)

「左手高喊新南向,右手擋人婚姻。」談起今年剛通過的《新經濟移民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左1)表示境外面談制度應該廢除,跨國通婚不應有差別待遇。(攝影:王怡蓁)

「你太太昨天穿什麼顏色的內衣?」

 

「妳先生哪裡有痣?」 

 

「結婚宴客的第四道菜是什麼? 」

 

「妳先生在台灣的房子有多大?」

 

南洋姐妹劇團在行動劇中演出境外面談問題情境,然而,看似有些荒謬的問題,卻都真實發生在這些新移民配偶身上。

 

在婚姻移民制度上,我國在「外交部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台面談作業要點」中,設有特定21個國家境外面談制度。當結婚的當事人一方屬於該21個國家的國民,雙方就需要先完成當地的結婚登記,向我國駐外使館提出文件驗證與申請面談。這些手續往往須要5個月以上不等的流程,還有高額的兩地往返費用。在面談制度中,若是夫妻回答不一致,還可能以假結婚為理由,面談官則可能否決申請。

 

這21個國家包含: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奈及利亞、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薩內加爾、迦納、喀麥隆。

 

法國從寬、菲國從嚴 跨國婚姻為何一國兩制

 

「我妹跟法國人結婚,我跟菲律賓人結婚,但台灣對於跟外國人結婚的制度是一國兩制,我家剛好就符合這種情況。」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說。他說,妹妹跟法國先生結婚只要拿出證明文件去法院登記即可,方便又快速,但他與太太就是完全不一樣的情況。

 

南洋姐妹劇團演出新移民配偶在「境外面談」時,實際會被問到的荒謬問題。(攝影:王怡蓁)

 

汪英達與太太在移工團體認識,太太曾在台灣擔任四年的家庭看護工,在活動中因而認識相戀。當他們決定結婚時,卻沒辦法在台灣登記結婚,需要太太放棄在台灣的工作,返回菲律賓。為了取信於駐外使館,他們得提出大量交往的「證據」,含交往的合照、簡訊等。申請面談後,通常要等上3個月的時間,這段時間,太太需要體檢、申請出生證明、良民證,辦理當地結婚證書後,需要翻譯並公證,根據菲律賓法律,太太結婚需要冠夫性,因此又得申請新的護照。

 

等上幾個月的時間,終於輪到他們面談的時間。汪英達再飛到菲律賓,結束面談後,太太需要參加婚前講習,一延再延,太太終於能申請簽證來台。汪明達說,明明是依親,卻發給太太觀光簽證,駐外單位拒絕說明原因,後來他才知道曾來台擔任藍領勞工者僅能發給觀光簽證,來台後再至移民署辦理依親,後續移民署還需要家訪,甚至需要看到內衣褲晾曬的地方,證明同住的事實。

 

7月到12月,中間已過了5個月,過程中,花上數十萬台幣,而這還是常態。

 

防堵人口販運 「面談制」真的有效?

 

台北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律師周宇修表示,根據監察院去年的調查報告指出,面談制度查核婚姻真實性的背景來自於防止人口販運,但這來自民國91年及92年的統計,他認為拿十多年前的統計數據不符合現狀。且以面談制度來防止人口販運,他認為並不是很有效的方法,就像是頭痛卻去醫腳一樣。

 

「現在也有很多台灣人假結婚假離婚,例如欠太多錢就跟太太離婚,把錢移到太太那裡。這樣是不是假結婚假離婚?」周宇修質疑假結婚的定義。針對面談制度的荒謬處,他表示,目前大法官會議正受理一個案子,是一個越南人與國人結婚的案例,面談官問說雙方在越南的房子是幾樓,一個說兩樓,一個說三樓,其實是一樣的,因為越南的樓層數法跟台灣不同。

 

周宇修認為,面談制度在防堵很多危險的同時,也把很多無辜者踢出去。

 

我國目前將近有70萬名的東南亞外籍勞工,占多數的前四個國家為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差別待遇 中國配偶來台須「二次面試」

 

關於面談制度的問題,陸配又是另一種制度。台灣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個案主任劉茜說,陸配結婚需要兩關面談,一次線上,一次入境前,這兩次都要通過才可以,身為陸配的她,長期協助中國配偶,以下她分享兩個真實案例。

 

桃園的蔡青華,在拿到身分證後的第二個月,丈夫便過世,已年過半百的她,跟孩子討論後,希望與在中國的前夫復婚,好老來有所依靠。在復婚後,中國先生想申請來台卻無法通過,移民署認定說,蔡青華的台灣丈夫死亡,就跟中國前夫復合,要把前夫也帶來台灣,根本是假結婚來台。因此,蔡青華目前復婚兩年了,還是無法通過面談,只能兩邊跑維繫婚姻。

 

基隆的康先生與中國太太則是成功通過兩次面談,太太入台生活一周後,因家人生病,因此緊急返回中國。又要來台時,經過第三次面談,面談官問太太為什麼才來一個禮拜就回中國,面談官再問家人何時跌倒,康先生與太太,一個說晚上,一個說早上,但原因出自晚上跌倒,早上接到通知,因而造成兩方回答不同。再加上太太不記得公婆名字,她說因為平常都是叫爸爸媽媽,面談官因而認定是假結婚,不給予入台許可,只能康先生兩地跑。

 

「境外面談」不友善 讓《新經濟移民法》失色

 

「左手高喊新南向,右手擋人婚姻」汪英達談起今年剛通過的《新經濟移民法》,給了這樣的評語。他說政府希望透過《新經濟移民法》吸引更多專業人士、留學生、中階技術人才留在台灣。然而,對我國目前將近70萬名的東南亞外籍勞工來說,占多數的前四個國家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都在21國的範圍內。等於說,這些東南亞國家勞工想留在台灣,跟台灣人結婚,還要先飛回原國家跑程序進行面談。

 

汪英達認為,這好像在告訴是世界,台灣只歡迎先進國家,不歡迎那21個國家的國民,形同政策歧視。汪英達表示,境外面談讓《新經濟移民法》更為無效,使得《新經濟移民法》失去吸引力。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服務暨庇護中心主任汪英達認為,「境外面談」使得《新經濟移民法》失去吸引力。(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汪英達也表示,目前的面談制度難以真的阻擋假結婚。許多夫妻因為擔心過不了面談,現在連婚姻仲介都有教戰手冊,真心想透過假結婚來台者就更有策略,這讓那些真結婚的人,在面對面談問題時,可能就是一時忘記了,而無法來台。

 

面對境外面談制度,汪英達認為應該廢除,這21個國家的人民與國人通婚的制度應該與其他國家一樣,不應有差別待遇。

 

【延伸閱讀】

新經濟移民法多數移工不適用 「高薪+工作13年」才可永久居留

●【獨家】外配「通姦」不准歸化我國籍 內政部讓台灣淪沙豬國

●【妳不乖就撤國籍】外配須對婚姻絕對忠誠 英日都沒這樣要求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