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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驛淵觀點:自取其辱的當然不會是台灣

黃驛淵 2016年10月02日 07:00:00
因中國打壓,台灣未能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39屆大會,連台灣媒體也遭全面封殺,無法進場採訪。(外交部長李大維日前出面說明此次台灣未獲與會ICAO。攝影:陳駿碩)

因中國打壓,台灣未能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39屆大會,連台灣媒體也遭全面封殺,無法進場採訪。(外交部長李大維日前出面說明此次台灣未獲與會ICAO。攝影:陳駿碩)

一些拿著『中華民國』護照的台灣記者也被拒入場。這一幕被台灣輿論視為羞辱,但這是台灣當局自取其辱。」因中國打壓,台灣未能參與國際民航組織(ICAO)第39屆大會,連台灣媒體也遭全面封殺,無法進場採訪;沒想到,中共黨媒《環球時報》寫了這篇冷言酸語的社論,「指責」台灣是在自取其辱。

 

然而,我國參與ICAO遭拒,連新聞自由與採訪權也一併被剝奪,真是台灣自取其辱?

 

先看聯合國的態度。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早已在第19條第2項明訂:「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今年5月3日,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更在「世界新聞自由日」振振有詞地宣示了新聞自由的重要性:「沒有了此一基本權利,人們將更不自由,將擁有更少的權利,有了它,才能建構有尊嚴及機遇的世界。」

 

換言之,新聞媒體的採訪權及新聞自由,不該因國界、地域、種族、身分而有「差別待遇」。

 

儘管「新聞自由」四個字,聯合國喊得又響又漂亮,但諷刺的是,ICAO作為聯合國所屬的國際航空事務專屬組織,甚至打出「不讓任何國家掉隊」(No Country Left Behind)的口號,最後一樣得屈於中國的政治施壓而妥協,此無疑打了聯合國自己所倡議的價值一巴掌。

 

而ICAO採訪事件並非首例。見諸歷史,聯合國對於採訪權的「標準」可謂一直是浮動的。

 

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2003年以前的媒體採訪證一直都是由世界衛生組織(WHO)核發;但自2004年起改由聯合國負責之後,因聯合國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又礙於中國政治壓力,台灣媒體連5年無法取得採訪證,記者須改申請旁聽證,以一般民眾身分進場採訪。直到2009年後,台灣受邀以「觀察員」身分出席,才又重新核發媒體採訪證,但卻與全球160多名記者有「差別待遇」:除了核發的機構是WHO而非聯合國,採訪證也僅限WHA期間使用。

 

顯然,當採訪權遇到政治力,什麼新聞自由、什麼建構有尊嚴的世界⋯,那些曾經高倡的價值與理念,當然統統都得下跪。

 

至於忙著「教訓」台灣的中國政媒,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

 

一個仍以「新聞媒體」自居的報紙(儘管它確確實實是黨媒),對於其他採訪權遭侵害的媒體視而不見也罷,卻還反過頭跟著拍手叫好,這在任何專業的媒體從業者看來不啻是奇觀,更是個笑話。

 

但只要回頭看看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的表現,也就不足為奇。今年6月,他在一場與加拿大外交部長迪翁(Stéphane Dion)會談後的記者會上,被問及中國的人權問題竟「見笑轉受氣」,失控怒飆、反嗆記者,令加拿大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事後也不滿說:「言論自由對我至關重要。我們知道媒體的工作就是要提出尖銳的問題。」可惜,這句話對中國政府乃至於官媒、黨媒而言,無疑是對牛彈琴。

 

既然已有個展現「雙重標準」的國際組織,又有政媒合謀的中國與之爭鋒,這次ICAO採訪遭拒事件若要說台灣是在自取其辱?那還真是太看得起台灣了。

 

※作者為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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