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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風波未下檔 公司涉開假發票最高恐判無期徒刑

麥浩禮 2018年10月16日 14:07:00
中國網民指出,范冰冰涉虛開發票,或需付出刑事責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湯森路透)

中國網民指出,范冰冰涉虛開發票,或需付出刑事責任,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湯森路透)

中國影星范冰冰捲入「陰陽合同」風波,被江蘇省稅務局發布涉逃稅被重罰人民幣8億74000萬元(約新台幣39億元),失蹤135天的她15日終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出現,身穿黑衣頭戴帽子的范冰冰由保鑣戒護著,讓外界對她的安全鬆一口氣,並對她遭受重挫的演藝事業能否回復仍抱一絲希望。

 

但中國新浪微博網民指出,范冰冰的公司涉開立增值專用稅專用假發票逃稅,屬犯罪行為,最高可判無期徒刑,顯然仍未脫離風暴


 

 

開假發票觸刑法

 

新浪微博網民上傳的圖片顯示,江蘇省稅務局7日公布范冰冰旗下公司「無錫美濤佳藝影視文化工作室」,涉及開立具增值稅專用的假發票而遭罰款人民幣6570萬元(約新台幣3億元)。

 

內容指出,范冰冰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4月,在無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無鍚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開出具增值稅專用的假發票,為范冰冰提供銀行帳戶收款,導致他人少繳稅款。根據中國國稅局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意見後,裁定違法屬實。

 

公開資訊也顯示,范冰冰持有「無錫愛美神影視文化有限公司」70%股份,是該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兼企業法人。

 

這位中國網民指出,偷稅漏稅適用稅法,但開假發票則觸犯了刑法,如果只是單純的偷稅漏稅,稅務機關可依稅法首罰不刑。但若開立假發票,稅務機關查實必須移送司法。范冰冰開假發票已查實,只是不知道何時移送司法。




另據《新唐人》的報導,根據中國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規定,開立假發票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可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同時沒收相關財產。 


然而,記者16日中午再次連結江蘇省稅務局網站時,該處罰告示已遭隱藏,1日至7日整個星期的通知更一併「消失」,搜尋銷稅人識別號出現另一張通知,指她「非法提供便利協助少繳稅款及少計收入偷逃稅款。」但沒有出現「虛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字眼。




中國「天涯」論壇網民表示若然網民說法屬實,「那范冰冰前途堪憂,真的涼了!」,亦有網民表示偷稅有經紀人頂缸(頂罪)了,這會是不是財務又該頂缸了。又指經常有人說范冰冰工作室福利好,「說給幾十萬買房什麼的,現在想想她違法犯罪撈的錢拿出個億分之一給底下人買好,出了事就讓工作人員頂罪吧。」






也有網民聲援范冰冰,指稱一直被刑留,仍未被釋放范冰冰經理人穆曉光很可能已承認有關責任,「因為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當局才將『發票事件』的處罰結果公開,說明這件事早已查清,不存在是否屬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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