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立委張昌財收賄護航炒股 貪污罪判刑6年半確定

王怡蓁 2018年10月24日 17:37:00
前立法委員張昌財遭控收賄18萬元護航炒股,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等施壓,最高法院依貪污罪將張判處6年半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片取自you tube) 

前立法委員張昌財遭控收賄18萬元護航炒股,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等施壓,最高法院依貪污罪將張判處6年半徒刑,褫奪公權5年。(圖片取自you tube) 

前立法委員張昌財遭控收賄18萬元,向金管會、證券期貨局等施壓,擺平太萊晶體科技公司炒股情事。最高法院維持更四審判決,依貪污罪判處6年半,褫奪公權5年,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13年前,太萊公司上櫃後,董事長何政鋒、張大方及日本ABROAD公司代表人諏訪部良彥等人,共同以技術移轉權利金之名義,侵吞太萊公司資金6500萬元又陸續操縱太萊公司股價。

 

櫃買公司(OTC)發現後進行查核,檢察官也指揮調查處進行調查。何政鋒為避免不法情事遭發現,給予張昌財18萬,要求張利用立委身份向相關單位施壓。判決指出,張受委託後,的確曾行文給金管會,要求證期局人員到國會研究室說明調查內容,並以顧問名義收受18萬元賄款。

 

高院更四審依貪污罪判張昌財6年半,褫奪公權5年,張的國會助理范長安因協助收賄相關事宜,因此遭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處3年4月,褫奪公權3年。兩人不服上訴,今最高院認為,原判決並無不法,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雲林張永成自評張麗善縣長選情五五波)

 

【延伸閱讀】
●凱聚炒股案拖延20年  傅崐萁入獄前出庭全程緘默不語
●富味鄉炒股案二審減輕 高院罕見沒收犯罪所得1.3億
和旺前董劉永祥掏空炒股 合議庭裁定5000萬交保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