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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18死】消基會:未受傷156名旅客也可求償 不排除提團訟

上報快訊/馬麗昕 2018年10月28日 11:09:00
針對普悠瑪出軌重大意外事故,消基會28日開記者會呼籲台鐵在調查結果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攝影:張文玠)

針對普悠瑪出軌重大意外事故,消基會28日開記者會呼籲台鐵在調查結果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攝影:張文玠)

10月21日發生普悠瑪列車出軌意外事故,造成18人罹難,消基會28日開記者會呼籲,在行政院調查結果出爐前,台鐵應先全面停駛普悠瑪列車。此外,消基會也表示,除死傷旅客補償外,未受傷旅客也能求償,並依《消保法》要求賠償3倍懲罰性賠償金,消基會也不排除協助旅客提出團體訴訟求償。

 

昨(27日)是普悠瑪事件罹難者頭七,為了向罹難者致意,台鐵全線火車於27日16時50分同時鳴長笛一聲表達哀悼。而消基會28日記者會前,董事長游開雄也帶領與會人員默哀。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指出,目前浮現事證均指出,事故列車發車前即有異常,且行駛過程中動力發生問題,台鐵卻未當機立斷、及時停駛;司機員必須邊開車邊設法排除故障,並凸顯台鐵長期趕點問題,消基會呼籲台鐵在調查出爐前應全面停駛普悠瑪。

 

董事雷立芬也表示,目前此事件,台鐵提出死亡乘客540萬元、受傷乘客240萬元補償金,但對於156位沒有受傷,但受到嚴重驚嚇乘客卻沒有任何作為。

 

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台鐵提出的「補償金」是有保險公司給付,非屬於賠償性質。依《鐵路法》第62條就規定,「致死、傷害或財損」,台鐵須負損害賠償,而整個事件可發現列車事先就出問題,台鐵處置明顯有瑕疵,依照《消保法》可求償3倍懲罰性賠償。

 

針對消費者權益保障,游開雄說,雖無辜罹難者及受傷者獲得賠償,但其餘上百名同樣乘座事故列車,未受傷但也未到達目的地的乘客,同樣應受關照與補償;目前上至交通部、下至台鐵,均未能就消費者權益提出完整補償措施,令人無法接受。

 

游開雄進一步表示,目前補償措施未含受到驚嚇的乘客,消基會將待行政院最終調查報告出爐後,釐清責任歸屬,為受害者評估賠償額度,若台鐵補償措施不合理或不符期待,不排除代受害者提起團體訴訟。(28日淡水清晨僅15.1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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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普悠瑪 賠償 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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