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31日開庭,汪海清強調錄音目的為「會議記錄」,並非媒體所揣測的「作賊心虛、為了自保」。(攝影:張文玠)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賤賣三中黨產,於7月被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31日首度開庭審理,除傳喚馬英九外,同案被告中投公司前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中影前董事長蔡正元、蔡妻洪菱霙、洪父洪信行等人也在列。針對被檢方視為全案關鍵證據的錄音光碟,汪海清強調錄音目的為「會議記錄」,並非媒體所揣測的「作賊心虛、為了自保」。
31日台北地院開庭審理三中案,汪海清除否認犯罪外,甚至還特別製作PPT投影片說明,他強調,媒體一直報導說他保存錄音光碟是為了自保,但其實在2006年3月13日的會議錄音中,就可以聽到他向買方及長官聲明,「我有錄音。」
他解釋,「如果是為了自保,沒有人會公開承認自己錄音,」所以錄音的目的是「防止買方為了影響決策者判斷,做出非事實的陳述,」錄音純屬會議紀錄用。
而針對檢方指控馬英九及中投用「天龍八步」 註更多為量身訂做安排金流的方式,由於華夏母公司擁有數十家公司股權,本身又有負債,對於想單純購買中視和華夏公司的余建新而言並不妥,因此先利用十個步驟將這些股權互相買賣,待華夏的債權充抵、整理乾淨,才將華夏和中視順利賣出。手法掩飾賤賣中視給中時前董事長余建新,汪海清駁斥,根據錄音檔,他曾多次向律師確認「天龍八步」沒有違法,但檢方不予理會、仍執意在起訴書認定「天龍八步」有違反《證交法》風險;況且,證交所2013年已針對「天龍八步」的「用投資公司移轉上市公司股權」的案例訂出規範,「換句話說這個交易模式行之有年,」他認為這絕不違法。(新任AIT處長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