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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公投辯論】牧師向反同基督徒喊話 陳思豪:神的愛不分性傾向

王怡蓁 2018年11月05日 20:15:00
陳思豪牧師認為,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是「正常人」,雖然性傾向不同,但應享有相同的權利,如果將同性婚姻排除在民法外,就是歧視。(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陳思豪牧師認為,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是「正常人」,雖然性傾向不同,但應享有相同的權利,如果將同性婚姻排除在民法外,就是歧視。(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10案公投電視意見發表會進入第二輪,每案將進行5次發表,今在愛家公投所提的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中,正方代表為政大商學院助理教授許牧彥,反方為長老教會牧師陳思豪。陳思豪認為,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是「正常人」,雖然性傾向不同,但應享有相同的權利,如果將同性婚姻排除在民法外,就是歧視。

 

陳思豪:同婚另立專法就是歧視

 

陳思豪以三點來強調同性戀者不需要被特別對待,應與異性戀者一樣,受到民法保障,他認為:首先,同性戀不是疾病,同性戀者不是病患;第二,同性戀不是罪犯,同性性行為不違法;第三,同性戀者不是殘障,所以不需要被特別對待。

 

陳思豪指出,許牧彥說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但大法官釋字748號中,強調現有民法未能保障同性二人共同經營生活,違背婚姻自由及平等權。他認為從「平等」來看,同性戀不是病患、罪犯跟殘障,所以異性戀者有的權益,同性戀者也要有。陳也指,婚姻的自由就是與誰結婚以及是否要結婚的自由,釋字748也寫了原本的民法違反憲法保障婚姻自由。

 

陳認為,同性戀者以及異性戀者都是正常人,人們可以不喜歡、反對同性戀者,因為這是言論自由,但不管再怎麼討厭同性戀者,都不能限制、剝奪或壓迫同性戀者的權益。他說,如果人們有一點正義的心,發現同性戀者的權益跟異性戀者不一樣,就應該站出來捍衛他們的權益。他認為「將同性婚姻排除在民法之外就是歧視」,他說:「很多人會說,沒有我們沒有歧視,但…..,有沒有歧視,要問那個遭受歧視的人才準。」

 

陳思豪以在美國遭受歧視的經驗為例,陳曾在美國住過一陣子,當他在加油站加油時,有一個和藹的白人阿伯來問路,但其實他是路痴,所以他那時想把左右方向轉成東西南北,當他正在想怎麼表達,阿伯就說,喔你不會講英語,然後突然變臉說,你為什麼不回到你的國家?陳當時愣在那裡,心想「只是因為我不會講英文,就要把我趕走嗎?」會講英文是待在美國的必要條件嗎?在美國,我很少感受到被歧視的經驗,但那次我深刻感受到。

 

陳思豪:法律應不分貴賤、雨露均霑

 

陳說自己雖然是牧師,但也有學佛的朋友,學佛的人會說「法雨均霑,佛光普照」,也就是佛法滋潤每個人,不分貴賤,他說聽了很有感觸,因為聖經中也是這麼說,耶穌說要像天父上帝一樣完全,「上天降雨給好人也給壞人,把陽光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佛法認為法與均霑佛光普照,跟聖經一樣,上天給予雨水陽光。他認為這些道理跟法律一樣,法律保障人民的權利、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進步,法律就像陽光雨水一樣,不分性傾向、性別、高貴、低俗,歧視與高貴低俗無關,跟權利有關,這些同性戀者不是因為他們是否高貴,而是他們的權利跟異性戀者不同,不能因為自己的好惡而傷害別人的權益。

 

他認為,同性戀跟異性戀都是一樣的人,都要受到民法的保護以及提供的權利,他說不想呼籲大家要怎麼投票,而是應該去思考:「當我們極力要將一群人隔離時,這是好事嗎?會促進社會和諧嗎?還是會帶來衝突,這會反噬的,會得到壓迫的痛苦。」

 

「你可以不喜歡他們,但不能歧視他們」

 

至於許牧彥所提的重慶公車衝進長江的例子,陳思豪則表示,想到黑人爭取人權的時代,當時公車前半部給白人坐,後半部黑人坐,當黑人在爭取權利時,跟高貴與否都無關,而是這些黑人的權利被剝奪。

 

他對所有反同的人說:「你可以不喜歡他們,但不能歧視他們。」

 

出埃及機構疾病化同性傾向 在美已違法遣散

 

陳表示,大家用舊的眼光在看同性戀者,這是人類社會中全新的議題,同性戀者幾千年前就有了,但19世紀才被辨識出來,原來他們不是異性戀者在進行同性性行爲,至於許牧彥所提的出埃及機構,他表示這是從美國傳來,並蓬勃發展,但美國的出埃及機構已經解散了,他強調,將同性戀轉變為異性戀是違法的行為,因為他們用各種方式將同性戀者轉變成異性戀。

 

陳思豪舉了有「電腦科學之父、人工智慧之父」之稱的英國學者圖靈為例,圖靈也是同性戀者,但不管他對英國貢獻多大,他被化學去勢,因而痛苦自殺。辰表次,現在醫學以及法律上了解同性戀者雖然是不同的,但他們是「正常的人」。

 

同婚是新議題 社會應與時俱進

 

法律的第三個功能是促進社會進步,陳表示,我國婚姻制度到了民國19年才改為一夫一妻,那是因為男女平權,所以驟然做了改變,他認為在當時這個改變也是新議題。他認為,既然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都是正常人,為什麼不能從一夫一妻多妾,改成一夫一妻,現在更進步讓同性戀者受到民法保障。

 

陳思豪籲反同基督徒:去改變世界上不公義的事

 

陳認為,同性戀者只是想跟大家一樣擁有結婚的權利,但有許多基督徒反同。他說,愛家三公投15場意見發表中,所派出的八個人都是基督徒,他說,不要再說不是基督徒在搞鬼。他認為在反對、歧視同志的聲音中,是許多基督徒狹帶著大量的資本在媒體上散佈錯誤的資訊,恐嚇父母說他們的孩子可能會變成同性戀,他指,在這次的公開發表會中,甚至有一個很大的基督教組織,假冒反方來申請反方辯論,一度將造成正反兩方都是反對同婚的辯論,他認為這是誤導民眾。

 

陳思豪表示,當人們害怕異性戀的婚姻跟家庭會被同性婚姻破壞,但他質疑,家庭被破壞怎麼會是因為同性戀,同性進入婚姻不會影響異性戀。他呼籲大家,要有多一點愛心與同理心,至於基督徒則要有多一點對上帝的信心,他認為基督徒對上帝的信心不足、愛心不夠,所以才會相信謊言。

 

最後,陳思毫表示要以尼布爾的禱告做為結束:「求上帝賜給我一個勇敢的心,去改變世界上不公義的事;也求你賜給我一個平安的心,去接納那些我所無法改變的;求你賜給我智慧,讓我分辨什麼是我能改變什麼事我無法改變。」

 

陳思豪認為,同性婚姻是一個新的議題,不能用舊的觀念來思考處理,他說:「我們必須視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一樣,都是正常人,雖然兩者是「不同」的,只是像男女不同,但男女應該享有一樣的權利,不要因為不同,而想要隔離、隔絕,為以後帶來更多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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