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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船名掉漆1字就重罰60萬 船長上街陳抗要政府放寬法規

王怡蓁 2018年11月06日 17:10:00
台灣政府修訂漁業三法,希望改善被歐盟列入IUU情況,但許多漁民表示,新法上路後罰鍰過高,讓他們難以生存;圖為來自蘇澳船長的伍萬彩。(攝影:王怡蓁)

台灣政府修訂漁業三法,希望改善被歐盟列入IUU情況,但許多漁民表示,新法上路後罰鍰過高,讓他們難以生存;圖為來自蘇澳船長的伍萬彩。(攝影:王怡蓁)

為改善漁業管理,台灣政府修訂漁業三法,並於2017年1月份施行,政府也成立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希望改善被歐盟列入IUU(非法、不報告、不管制)黃牌名單。然而,許多漁民表示,新法上路後,罰鍰過高、執法過當,不符合漁業現場的作業,讓他們難以生存。

 

漁業勞動力不適用現行勞基法

 

來自蘇澳的船長伍萬彩從事了40年的漁業,他補鮪魚、黑鮪魚、烏魚跟鬼頭刀,屬於近海漁船,通常出船四天到一個禮拜,他說,一天工時至少12個小時,出一次船必須要賺至少20萬才會回本。由於捕魚要配合季節,夏天要休息兩個月,捕鰻苗也要休息一個月,但休息時,他雇用的外籍漁工還是獎金跟薪水都要照發,他認為負擔很沈重,在勞基法以及就業安定基金的適用上有疑義。

 

在勞動力的部分,漁業署表示,農委會已將漁業列入勞基法第84-1條特殊工作,漁業署會請各漁會提供不同漁法工時,未來組成工作小組再協商漁業勞動的適用。

 

漁業三法執法嚴格 漁民權益受損

 

伍萬彩說,蔡政府上台兩年來,對於漁業政策執法越來越嚴格,漁場也越限縮,他提到蔣經國與李登輝時代,超過12海哩不會被罰,陳水扁上台後,制定了「暫定執法線」,在台日海域的重疊區,台灣與日本會進行協商,但他表示,這兩年來海域被限縮的情況越來越明顯,漁場萎縮。他說,過去政府多是宣導,但目前則是強制執法。

 

今年二月漁業署跟日本協商海域,伍萬彩也有代表船長到場,但好像日本說什麼都算,他認爲台灣漁民的權益受損。伍萬彩說,有個遠洋漁業的朋友只是報錯漁獲,主管機關認為他謊報,就被罰了300萬,他說一趟出去也才賺300萬,根本血本無歸。

 

伍萬彩呼籲政府提高漁價,遠洋漁業三法應該放寬。他表示,漁船船身掉一個字要罰60萬元,但遠洋漁船出海都是一個月起跳,船身模糊掉字是很常見的事。另外,他說報錯漁獲也要罰錢,但他12歲國小畢業就開始跑船,要他用電子產品來回報,但他不太會使用,一報錯就要罰錢。

 

現場也有漁民表示,自己教育程度不高,不太會使用電子產品,故障了也不會修,但光是VMS(船位回報器)故障,就要在一個月內返港修復,他們認為對遠洋漁船來說很不合理,出一趟船成本上百萬,因為機器故障就要返回。

 

對於這個部分,漁業署回應,船位回報是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規定,也是船難發生時,搜尋船位的必要依據,因此實在無法放寬規定,但未來不排除補助第二台備用機器。

 

2千名漁民6日北上陳抗,籲政府放寬「漁業三法」的高額罰款。(攝影:李智為)

 

第一次上千漁民上街頭

 

這次唯一到場的漁會只有琉球漁會,琉球區漁會總幹事蔡寶興民國69年進到漁會工作,直到現在,已經有將近40年的漁會工作經歷。他說,這次來了很多小琉球的漁民,由於此次主要訴求是抗議「遠洋漁業三法」,所以大多是近海、遠洋的漁民,也多是漁民自己組織北上。蔡寶興表示:「就是活不下去,才會北上,最主要原因就是漁業三法以及漁場縮小的問題,所以生活很困難。」

 

宜蘭縣議會副議長林棋山也曾有漁業背景,他到場支持漁民的行動,他說這次漁民會站出來實在是因為「漁民凍未條(忍不住了)」,為了顧飽生計,因此站出來,他說為了讓漁業能永續經營,政府訂出的法令都可以配合,但目前諸多法令並不適合漁業,例如現有的勞基法並不適合漁業,遠洋漁業出海那麼久,作業時間與勞基法規定相差甚多。

 

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也是前屏東縣議員,目前已68歲。王新展表示,這是第一次動員那麼多漁民,大多是琉球跟高雄的漁民。王新展從十多歲便開始討海,父親、祖父都是討海人,他與漁民接觸很深。他說,討海人非常辛苦,遠洋出海一兩個月,沒辦法洗澡,討海人也沒怨言,但漁業三法讓漁民走投無路,實在很心酸。

 

王新展指出,從漁業三法上路以來,已累積超過一億元的罰鍰,漁民已經快走投無路了。

 

王新展指出,從漁業三法上路以來,已累積超過一億元的罰鍰,漁民已經快走投無路了。(攝影:李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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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漁業三法 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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