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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柯文哲「偷襲」轉型正義之後

段正明 2018年11月13日 00:00:00

作者認為,黨產會和促轉會應該要拿出態度,強硬以對柯文哲的「轉型正義次序型詭辯理論」。(攝影:鄭宇騏)

10月27日柯文哲「幫華勒沙代言」:「轉型正義,第一是解決現在的問題,第二是預防以後再發生,第三才是追究後續責任,如果把順序倒過來,那就搞不完」「一定要在自己團隊再分出敵人,你會搞不完」云云的話。其實包括黨產會和促轉會都認這只是「失言」或是認為「柯文哲對轉型正義的議題不夠了解」,在柯P道歉後就沒事了,但事實上決非如此,因為柯文哲的「偷襲」不但可能造成促轉會和黨產會在艱苦的對抗黨產保護軍訴訟戰中局勢更進一步惡化。

 

柯文哲的華勒沙式轉型正義也對於最近黨產條例釋憲案的成案與否有決定性影響,柯文哲的主張恐怕會逆轉整體「轉型正義戰局」,黨產會和促轉會應該要強硬回應,不可軟調,茲就此分析如下:

    

一、柯文哲在毛澤東創建井岡山革命基地的日子發表反轉型正義的言論,太巧合了!

      

10月27日是中國共產黨建立井岡山根據地作為暴力革命源頭的日子,熟悉毛澤東與國共戰史的柯文哲恐怕難說不知道?因為共匪就是從這一天開始展開禍害全中國與威脅世界的暴力革命的柯文哲在10月27日發表反轉型正義言論難道不會逆轉台灣轉型正義的後果嗎?柯的說法恐怕會讓人質疑「柯文哲是未經思考過的失言」的真實性!

 

除此之外,對岸的紅色納粹中國對於摧毀台灣的轉型正義也有密切的利益關聯,因為一旦未來中國共黨政權在美國壓力下垮台,台灣經驗將是未來中國新民主政府可借鑒的實踐準則,摧毀台灣的轉型正義和不當黨產追索對於維繫和幫助中國紅色納粹政權曾經的執政者脫罪有絕對的利益,這也阻礙了中國人將來自己實踐自由法治民主和轉型正義的可能,即令柯文哲發言僅是「巧合」,但其「效果和後續影響」恐怕不能等閒視之。

      

二、柯文哲的言論會造成黨產會和促轉會釋憲戰的不利和輿論轉向

      

目前黨產會和促轉會正與泛國民黨系統與其附隨組織(以下略稱為黨產保護軍)進行訴訟戰和媒體戰,除了黨產會和促轉會相關人員經驗可能不足或比較法理論欠缺,對於最可參考的德國轉型正義的法律基礎和實踐經驗一片空白的情況令人憂心外,最近有幾個徵兆更可以顯示促轉會和黨產會情勢不利,而柯文哲這番否定轉型正義的言論剛好促成了促轉會和黨產會情勢更加惡化局面,茲說明如下:

 

(1) 黨產保護軍已為釋憲戰做周全準備

 

報紙披露國民黨一行人前往德國的東德祕密警察檔案管理局(BstU,簡稱史塔西檔案局)參訪,其實那根本不是黨產保護軍的主要目的,黨產保護軍的真正目的是要獲取釋憲戰的法學理論基礎,柏林的史塔西檔案局訪問那可能只是「煙幕彈而已」,真正的重點是拜訪德國大牌公法學教授或轉型正義相關機關並取得有利國民黨釋憲戰的「背書」。至於爭執史塔西檔案局的( sich der eigenen Verantwortung zu stellen, weiter zu gehen到底是難聽一點的要國民黨「負起責任」,還是好聽一點的國民黨說的「勇於承擔」的問題,根本就不是重點,其實黨產會和促轉會應該要注意到的是國民黨已經在釋憲戰投入大量資源,並且要取得有利的「德式裝備了」,檔案局打臉國民黨這類的說法,事實上反而可能會鬆懈了黨產會對於整體釋憲戰情勢準備和造成「誤判」。

 

(2) 處理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的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裁字第1150號裁定,可說是黨產會全線法律訴訟戰潰敗的開始,黨產會應該要有準備進入釋憲戰的「覺悟」,而對於黨產保護軍的第二波攻勢,促轉會更應注意訴訟戰的戰局變化。

 

其實最近最可注意的是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裁字第1150號裁定8月2日駁回黨產會的抗告,事實上對於「停止執行,待釋憲解決的」的向來國民黨及黨產保護軍立場是重大助力,對其造成的轉型正義法制的遲滯與傷害的影響恐不容小覷。這裡當然不是論者的唾面自乾解釋最高行政法院的立場或鬼扯什麼戰場在大法官會議解釋來處理,甚或有些論者自以為是的認為反正10月5日大法官已經不受理監察院的執行黨產條例釋憲案了,那之後也可樂觀期待他們援引舊例駁回行政法院少數法官的「釋憲聲請」問題。

 

重點是最高行政法院的這個裁定已經讓黨產條例和促轉條例的釋憲「從不可能到可能進入合憲性爭執」的可能,除了時間因素有利於這些不當黨產脫產之外,更糟的是這已經造成了黨產會和促轉會「執行職務上的窒礙難行」,這從10月3日北高行再度停止黨產會執行國民黨黨產可知訴訟戰已經「情勢逆轉了」,因為在釋憲案受理之前,法務部的這些行政執行人員就「未必願意」配合黨產執行的問題,更何況釋憲案「一旦受理」,就會「變成」促轉條例和黨產條例有釋憲的「必要」,可讓黨產保護軍落實「轉型正義就是藉機清算」的宣傳,更遑論黨產會可能最後落入國家賠償的窘境。

 

而黨產會從顧立雄時代開始就對德國追索不當黨產制度以及轉型正義制度理解有所欠缺,黨產會可說是並非穩操勝券的情況,但目前黨產會的觀點卻一直是「黨產還在凍結中」,這根本就是太過樂觀,因為這幾乎是「自2016年成立黨產會以來,黨產訴訟戰局要全面逆轉」的先兆。

 

以監察院的釋憲案被不受理而言,大法官會議不受理監察院的釋憲案根本並不代表行政法院這些少數對轉型正義認知有待商榷的法官所提的釋憲案就會被否決。因為大法官之所以不受理監院黨產條例釋憲案乃以「無關監院行使職權」而駁回,但對少數行政法院法官所提的釋憲卻有極高可能會成立釋憲案,因為「駁回一個,成案一個」對某些力主受理的司法院官員言不但可平衡社會輿論,又可造成司法公正的形象,何樂而不為?這樣的情形就好像國共內戰中,國軍以為「收復了延安」,卻沒想到共軍的主力根本都沒被消滅,只是「空城一座」送給國軍而已。 

 

這當然不是空穴來風,事實上國民黨及黨產保護軍訴訟戰準備的週延絕對遠超過黨產會和促轉會的想像,繼張天欽失言事件後的國民黨反促轉會第一波攻勢後,近例如國民黨又發起干涉與癱瘓促轉會行政的第二波攻勢,直接要求行政法院干涉楊翠代理主委的任命。其實先不談國民黨程序上是否適格作為當事人的問題,根本上行政院長任命何人在其組織權限範圍內當代理主委或是促轉會內部的行政措施根本屬於其行政權功能運作的核心事項,法院根本無權干涉,內部運作也與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的權利受損與否毫無關聯,國民黨藉由訴訟干擾促轉會的內部運作根本上毫無道理。

 

但報載法官居然在開庭時要求「行政院說明依循哪一條規定、開委員會時須有主席在場?且除了主委外、難道沒有人可擔任主席?也認為扣掉主委仍可開會,應不是問題。」法官這樣的訴訟指揮,恐怕是在心態上先入為主的認為促轉會「功能有待商榷」,這當然恐怕不能絕對的和柯文哲「次序型轉型正義理論」的影響脫離干係,因為柯文哲的理論已經給了國民黨及黨產保護軍重要的支持。

 

(3)柯文哲自我解讀的華勒沙式轉型正義對於黨產會和促轉會的殺傷力不容小覷

      

10月27日柯文哲藉由與婦聯會雷倩的對談,而以「華勒沙的名義」發表了所謂轉型正義應該是解決現在的問題,「現在好好的,管他過去幹什麼?」這樣的基調基本上就給了大法官對於黨產條例釋憲的受理理由,即令是後來有道歉也根本無助於造成的傷害。柯文哲自稱「失言」,但是在同一時間政府卻並未強力譴責,並且促轉會和黨產會對柯氏的言論卻是十分軟調,其完全搞不清楚這樣的言論事實上正是轉型正義無法成功的理由,「容忍」威權政權並且使用威權政權所遺留下來的各類型官僚體系正是台灣民進黨政府一再被扯後腿,且轉型正義和追索不當黨產停滯的核心。

 

柯文哲言論的殺傷力就如同「偷襲」一般,更可怕的是他以華勒沙代言人自居,這更會造成輿論的混亂,而黨產會只有「這類言論應該很危險吧」的軟調回應,而促轉會更只以「對此議題不夠了解」而一筆帶過,先不談柯文哲是否不了解轉型正義或是其言論有無危險的問題,重點在柯文哲自以為對於波蘭轉型正義很了解,用「自我解讀的華勒沙模式」就是「促成轉型正義成功,且最適合台灣的基調」來製造輿論風向,這必然更加提昇了「不符比例原則和台灣國情的黨產條例違憲」的一般民眾印象,更讓對於轉型正義毫無基本認知的黨國法曹們找到一個轉型正義的破口,這種「柯氏游擊戰(敵進我退,敵疲我擾)」,不是柯文哲所謂的「致歉」、「管不到」或是扯開話題「說自己說的是救國團,不是婦聯會」就可以呼弄過去的。

 

柯氏游擊」根本是一點一滴的在社會輿論上削弱黨產會和促轉會的官箴與形象,也造成未來其訴訟戰絕對的不利,更重要的是黨產會恐怕會在釋憲戰中被「華勒沙式的轉型正義」一舉殲滅,而至今完全看不到黨產會和促轉會譴責柯文哲自我感覺良好的華勒沙式轉型正義。

   

 三、柯文哲所自我理解的「次序型」轉型正義根本是否定正義的詭辯。

 

柯文哲前述所談的華勒沙式的轉型正義迄今沒有人去深入批判,先不談黨產會和促轉會對於柯氏所云的華勒沙波蘭轉型正義有否足夠資訊理解,其實最嚴重的是這樣的「注重現在」的轉型正義論調恐怕會造成台灣轉型正義的「萬劫不復」,柯氏見解實在是令人無法苟同。

 

(1)柯文哲對於華勒沙轉型正義的理解恐怕挑了自己喜歡的來說

 

柯文哲訪問華勒沙是在今年的2月,當時有隨行的波蘭語翻譯,所以柯文哲肯定不是用如同馬前總統般令人驚豔的美語和華勒沙溝通,因為還要透過翻譯,所以柯文哲是否能真正掌握華勒沙的想法就是個值得懷疑的地方。更可質疑的是柯文哲到了10月才提出自己的「卓見」,中間難保沒有「記錯」和「失言」的問題(柯文哲也常這樣),所以柯文哲幫華勒沙「代言」的轉型正義恐怕可以合理懷疑是柯文哲自己的片面理解,而恐怕未必能完整說明華勒沙真正要表達的意思。華勒沙在媒體上公開談論過的波蘭轉型正義,柯文哲可能只挑了他喜歡的那部份來說。

 

因華勒沙過去在歐洲媒體談論轉型正義時,其觀點是「有人以為過去已經發生的歷史傷口至今都仍然會產生傷痛,我們應該積極的處理,而有些人會說我們應該向前看,而剩下的就交給歷史學家來評斷,至今在波蘭這兩種觀點事實上都無法過半。」這樣的說法恐怕不見容於波蘭人民,這也是為什麼華勒沙後來根本選不上總統且被批評的原因,不過這裡的重點是柯文哲只用了「後面那一半」,而恐怕沒有完全說明清楚華勒沙的整體性觀點。

 

(2)波蘭轉型正義失敗要歸咎於華勒沙

 

波蘭語的轉型正義的表達,不論是從英語Transitional Justice理解的sprawiedliwości transformacyjnej政體轉型而促成的司法轉型的模式,或是由德語的Vergangenheitsbewältigung加以理解的pogodzenie się z przeszłością歷史罪業翦除的模式。事實上在波蘭的轉型正義實踐至今為止的評價就是「期待越大,失望越大」,甚至其中與司法改革相關的轉型正義爭議(淨化法落實)更衍生為2017年憲法法院改革與歐盟的重大齟齬,使波蘭差點就成為第一個被歐盟開除的歐洲國家。

 

其實這些都要歸咎於華勒沙的執政錯誤和失敗,華勒沙對於此前控制波蘭的獨裁者們採取所謂的「轉型正義的唬弄模式」,其中包括「善待」前共產波蘭的獨裁者賈魯辛斯基(Wojciech Jaruzelski)和他的得力助手基什恰克(Czesław Kiszczak)的「寬容」,華勒沙認為因為賈魯辛斯基促成了波蘭的政權和平轉移,而他們從前順從蘇聯鎮壓波蘭民主運動和逮捕民運人士都是「必要之惡」,是在蘇聯控制下的波蘭「不得不」的選擇,所以應該受到「寬容」對待。

 

因為華勒沙的「寬容」,所以波蘭轉型正義居然鬧了個「賣得好利潤商品」的大笑話,亦即2016年2月在獨裁者基什恰克死後的十週,基什恰克的老婆居然要把基什恰克偷偷帶回家的大量他控制波蘭祕密警察時所建立的絕密檔案賣掉撈錢,還好善進職責的波蘭檢察官迅速扣押了這些不是私人遺產的東西。會發生這種檔案遺失、銷毀甚至還可能被拿去賣,都是華勒沙「轉型正義」的遺毒。「華勒沙式的轉型正義」實在讓人不忍卒睹,所以許多波蘭人就質疑是否在蘇共控制時期華勒沙和波蘭前共產獨裁政府有所往來,甚至有把柄在他們手上,這些華勒沙本人的被質疑和爭議也造成華勒沙後來選不上總統的原因

 

在2016年2月國家反思研究院(Instytut Pamięci Narodowej)(根據波蘭國家反思過往與殘害波蘭人民治罪條例(Ustawa o Instytucie Pamięci Narodowej - Komisji Ścigania Zbrodni przeciwko Narodowi Polskiemu)而成立,事實上就是波蘭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院長Łukasz Kamiński指出從2月檢方在基什恰克那扣得的絕密檔案顯示「華勒沙當波蘭共產黨的線民一事之爭議,國家反思研究院已從基什恰克那裡有書面跡證的根據」,然而也有許多人認為這是偽造的,甚至也認為即令華勒沙做過線民,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雖然「華勒沙的無間道」爭議至今仍然延燒,就如同柯文哲被捲入了中國政府活摘器官犯罪行為的爭議事件一般,至今確切真相仍然模糊。不過華勒沙執政時的波蘭毫無實質轉型正義可言,而僅有象徵性倒是毫無爭議,因為波蘭第一次在1992年由波蘭共和國眾議院(Sejm Rzeczypospolitej Polskiej)提出的公務員淨化法案(除垢法)就是在華勒沙執政時,其採取「寬容政策」對待前共黨政府要員和其線民對波蘭人民的不法犯行,以致除垢法爭議叢生而未盡全功,更不受波蘭憲法法院的支持。柯文哲說的「不要在自己的團隊內部分出敵人」剛好就是波蘭人民對華勒沙最為不滿者。

 

因為這樣的作法是把反對民主法治的敵人當成「自己的團隊」,而自己的團隊就「一如既往」的把渴望民主法治的人民當成敵人,波蘭人民認為華勒沙「不想好好搞轉型正義,那乾脆什麼都不要搞」,於是華勒沙後來總統選舉就落選了,而至今國家反思研究院也拒絕將華勒沙列為波蘭共黨執政時期的受害者,可見柯文哲代言的華勒沙轉型正義根本是被否定的東西,那這又怎能套用在台灣?

(3)柯氏理解的「次序型的轉型正義詭辯」根本是荒謬鬼扯

 

柯文哲所理解的「注重當下,預防發生,既往「幾乎」不咎的「次序型」轉型正義的詭辯則是吾人要加以駁斥的,因為轉型正義的本質無法區分次序來決定那個階段重要。首先是柯氏轉型正義居然是「注重當下、預防發生和既往「幾乎」不究」,這樣的轉型正義只有在「追求政商利益」下才會成立,這當然不是轉型正義,而是呼弄推卸責任和裝傻。只有這樣,才有辦法把轉型正義「一分為三」,因為轉型正義跟「次序」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本來時間的序列就已經是決定性的因素了,也無從變動,更重要的是時間正是所有的轉型正義法律體系要處理的重點,怎麼會反過來讓時間來處理轉型正義?

 

如果這樣那就不是轉型正義了,那叫遺忘正義。按照柯氏見解,那根本就不需要轉型正義法制了,當然也沒有司法改革的必要,而只要用「現有法律處理」就好了,這不就是國民黨及黨產保護軍最重要的理論基礎嗎?那這些應該受到轉型正義究責的法律體系和其執行者不就永遠「維持現狀」?這正是台灣改革最大的痛腳,而這樣的理論不單單是否定轉型正義,甚至是否定司法改革,那柯氏言論不值得批判嗎?!

 

柯文哲利用詭辯和混亂的邏輯把轉型正義切成三個序列,然後討論那個階段的轉型正義最重要,事實上就已經是曲解轉型正義了,他理解的根本不是轉型正義。因為事實上問題不是「那個階段」的轉型正義重要,轉型正義也無法簡化成「那個階段重要或不重要」,因為轉型正義是一體的,柯文哲避談本體論,而其對於轉型正義的認識不清更令人匪夷所思。其邏輯就如同好像有人問柯文哲「你叫什麼名字?」他的答案是「我是我爸的兒子,是我兒子的爸爸」,卻一直不告訴人「他叫柯文哲」一樣。

        

 四、11月8日婦聯會案就是要進入釋憲戰的前兆了,黨產會和促轉會應該要擬定釋憲戰策略應對了,而不是坐等挨打!

      

其實柯文哲套用華勒沙所說的這番轉型正義言論已經給了黨產保護軍超多的火力支援,更遑論他們已經準備許久了的釋憲戰,黨產會和促轉會其實應該要注意到這些變化,而不該再繼續容忍柯文哲這類的論調,應該發言強硬駁斥,因為當柯文哲這套「次序型轉型正義」成為大法官會議解釋「辯論的主流」時,恐怕會為台灣的轉型正義和司法改革甚至是民主法治敲響了喪鐘。

 

(按)本文完稿之際,聽聞「國軍」(黨產會)失去「戰略要地東北」(婦聯會案停止訴訟),令人痛心。更令人憂心的是柯文哲的「次序型轉型正義」若成為主流意見,甚至大法官會議受理了對轉型正義概念有待商榷的法官的釋憲聲請,那轉型正義前景就堪慮了。黨產會和促轉會對此應該要有完整的釋憲戰策略,這不是「簡單的」就在釋憲戰「正面對決的問題」。

 

這裡黨產會應該先著重在這些提出釋憲的少數法官在釋憲內容上「是否已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這一點上展開法律說理,以正視聽。而不是放任柯文哲式的轉型正義形成社會基調,或讓對轉型正義概念有待商榷的少數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們可以完全在釋憲理由欠備的情況下然後互相在「停止訴訟上」比附援引,而使態勢有利於黨產保護軍進行「釋憲戰」。

 

就大局以言,打破柯文哲「次序型詭辯理論」和完備行政法院法官釋憲理由欠備且不該受理的說理,就是整體轉型正義法律戰反攻決勝和重振士氣的重大契機,黨產會和促轉會千萬不可輕忽啊!

 

※作者為律師/民間司改會歐洲特派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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