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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辦理侯友宜文化大群館違規案 監院認定北市府有疏失

上報快訊/蘇欣儀 2018年11月12日 15:14:00
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日前陷入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圖片取自侯友宜臉書)

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日前陷入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圖片取自侯友宜臉書)

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陷入文化大學「大群館」爭議。監委高涌誠經調查後認定,台北市府未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辦理,導致違規使用「集合住宅」執照,當做學生宿舍。另外,監委認為都發局對於該自治條例適用範疇前後認定歧異,目前已通過糾正台北市政府。

 

都發局12日中午發稿回應,尊重監察院依職權所做之調查意見,後續將收達該院相關調查資料依法檢討。

 

大群館所有權人是侯友宜妻家投資的又昱公司,在宿舍爭議發生後,文化大學已與又昱公司解約。

 

據糾正案文,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於2012年12月間,配合台北市議會議員會勘文化大學學生宿舍「大群館」所在的99戶建物及所在土地坐落後,知道文大向又昱公司租用不動產作為學生宿舍,但該府僅就未依規定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依《建築法》處以罰鍰外,並未認定「大群館」建物使用情形,違反《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

 

據糾正案文,「又昱有限公司」曾就大群館用途疑義,函請該府釋疑,經函復非屬《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管轄範疇。高涌誠強調,大群館用途至107年間並未改變,不過北市府在2018年7月間卻要求文化大學依該條例規定處理,明顯就相同事實為歧異認定,有傷政府威信。

 

另外,「大群館」涉及租金收入疑義,監察院函請財政部督促所屬稽徵機關續處核課事宜。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汪禮國在2012年擔任台北市都發局科長期間,曾發函認定「文大大群館供學生住宿使用,尚無違反台北市土管自治條例規定」。

 

但2018年6月台北市都發局表示違反該自治條例後,汪連續2天前往台北市政府關心該案,招致外界不當聯想,當時作為確有不當。(打臉吳敦義「競而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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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侯友宜 大群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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