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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反同 是父權

歐陽文風 2018年11月25日 08:05:00

反同的基調是性別主義,同運因此不能不談性別主義,同運不能不批判父權。(攝影:張家維)

公投結果出爐,反婚姻平權的第10案和第12案,以及反性平教育的第11案皆過關,至於挺同提出的公投則落敗。這結果委實令挺同與倡導平權的人失望,但我並不覺得意外,而且也在預料之中。在公投前,我已對台灣的朋友說,如果挺同公投的過關,反同的落敗,這是一個非常難得的驚喜,不是沒有可能,而是這種挫敗的過程在同運的歷史是常態,幾乎已是一個定律。

 

其實,把平權的事交由沒有多大平權意識的社會去公投,結果必然如此。我在公投前在上報專欄發表的一篇文章《同運其實就是出櫃運動--記美國一場反同公投運動》談論的其中一點就是這一件事。美國上一世紀70年代的反同基督徒先鋒安妮達布萊恩的反同公投運動在早期旗開得勝,美國的反同公投在20世紀幾乎都是順利過關,結果反同基督徒總是嚷著要公投,後來進入21世紀,出櫃的同志越來越多,知識普及,民間對同性戀的態度有了明顯改變,反同的公投才屢遭挫敗,他們才不敢再喊公投。

 

其實,台灣的反同基督徒的反同運動,根本就是師承美國宗教右派,無論是反同的說詞,或所謂早已被美國學術界批評的支持反同的「學術數據」,根本就是胡說八道,這點我在去年出版的《謊言,假話,胡謅學---論美國宗教右派與台灣反同基督徒》已詳細列舉例子,恕不再贅。所以這就是為甚麼這次公投結果,我不會感到意外。

 

台灣的反同者批評大法官的釋字第748號,他們以為公投與民意最大,也根本不是奇怪的事。美國最高法院在1967裁決禁止異族通婚違憲時,當時的保守與迷信的基督徒一樣怒不可遏,以為最高法不尊重民意。如果美國當年是交由公投去議決是不是可以有異族通婚,反異族通婚的公投肯定過關! 

 

就是認為同性戀是罪

 

至於種族隔離政策也一樣,當時許多保守基督徒同樣支持歧視黑人的法律(Jim Craw Laws),只是歧視者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不以為自己在歧視,還說這是「隔離但平等」(separate but equal)!如果不是政府立法反對種族歧視的隔離政策,而是交由公投決定,你以為55年前的公投結果可能支持平權?

 

這些反對婚姻平權反對性平等教育的人說他們不歧視同性戀者,根本就是欲蓋彌彰,如果他們不歧視同性戀,沒有以為同性戀不如異性戀,為甚麼反對學校的同志教育?不信你叫他們公開聲明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是性取向,沒有優劣之分,看他們願不願意?

 

張守一甚至還說「台灣任何護家方,包括基督教,從未提出『同性戀是罪』的問題」,更是難以思議的荒謬! 或許他真的不知道這些反同基督徒之所以反同,就是因為他們以為基督教與聖經認為同性戀是罪。

 

我從小在基督教的家庭成長,我是第四代的基督徒,就讓我告訴張守一,如果他真的不知道,同性戀是罪其實就是保守基督徒反同反同婚的最重要理由! 或許張守一同樣不知道,按這些保守基督徒的信仰,人人必須信耶穌,否則都要滅亡都要下地獄,而且他們也以為唯有基督教擁有絕對的真理,其它宗教,包括一貫道,都是引人走向滅亡的宗教,沒有得救的真理! 

 

反同基督徒的虛偽就在這裡:如果他們反同是因為基督信仰反同,因為他們宗教的緣故,他們不讓同性戀者結婚,但按他們的信仰,只有信耶穌上天堂,不信耶穌下地獄,只有基督教有絕對的真理,為何他們不反宗教自由,不禁止別人信仰別的宗教?天主教反離婚,為何他們沒有說人人不可離婚? 天主教反人工節育,為何他們不說人人不能人工節育?

 

但台灣的這些反同基督徒因為在台灣基督徒是少數,所以不敢公開以宗教理由反同,而用別的理由反同,但反的理由似是而非,本文就特別針對郭大衛在性平教育公投辯論的反同觀點,有趣得可憐是,這也是張守一的觀點。

 

郭的最大問題不是反同 而是父權

 

我首先要提出的是,無論是郭大衛或張守一,他們最大的問題反而不是反同,雖然旨在反同,他們最大的問題是父權! 

 

郭大衛在公投辯論中反對性平教育,把同性戀和愛滋病掛鉤,再以肛交為由來反同性戀! 根據報導,郭大衛指出,「人的肛門只有一層表皮細胞,陰道有四十層,肛門細菌有700種,陰道近乎無菌,因此肛門摩擦是危險的」。反同的政大商學院教授許牧彥也持這看法;張守一更直接,說得更明白,他們反同婚是針對的是性行為的部分,「因為同性性行為是傷害器官跟傳染疾病的行為」! 

 

姑且不論肛門皮膚不是只有一層,也不論只有肛門有菌陰道無菌,或人體其它其它器官無菌,有關這方面的資訊,婦產科醫師林靜儀以及牙醫史書華已說過;我甚至也不說不是所有男同性戀都肛交, 或異性戀者也有肛交的,我們不妨先假設郭大衛這些反同者不符合科學事實的反同言論都是事實,我要問的只有一個:他們是真的在談同性戀嗎?

 

這種反同說詞,根本就不是在談同性戀,他們是在談男同性戀!他們所謂的「同性性行為」只是男同的性行為,而不是「同性性行為」,除非他們以為這世界只有男人! 

 

他們當然不會笨到以為這世界只有男人,但在父權意識的主導之下,女性是隱形與沒有主體性的,只有男性代表人類,而不幸的,在這種父權思維底下,在談同性戀時,他們就不自覺地以為男同代表同性戀,同性戀就是男同!這是徹頭徹尾的男性中心主義 (Androcentrism) !

 

換言之,如果這是他們反同的理由,他們至多反男同,而不是女同! 但他們會說女同性戀沒有問題嗎?從此我們就可以知道這些反同者的虛偽,或至少這些理由根本就不是他們反同或反性平等教育或婚姻平權的理由! 

 

他們連性別平等意識也沒有

 

職是之故,所以我說,他們最大的問題不是反同,而是父權!先不談婚姻平權,也不論對同性戀的常識,他們連性別平等意識也沒有! 

 

這,當然不只是郭大衛或許牧彥或張守一的問題,台灣很多人都有這問題,這亦是為甚麼性平等教育或性教育重要,性教育不只是教人體性器官,而是性別平等的教育,說得再透徹一些,性教育與性平等教育其實就是生命的教育---- 我們怎麼自己看別人,我們如何對待生命。

 

反同的基調是性別主義,同運因此不能不談性別主義,同運不能不批判父權。

 

同運之所以困難,因為這除了是一場爭平權的運動,它更是一場出櫃運動。換言之,在談同運時,我們不能只是批判反同者,同性戀必須反躬自省,我們必須出櫃! 如果同志只求自保,做個中產階級,只希望搞好自己的經濟生活,不談自己的性取向,不願出櫃,同運永遠不可能成功。

 

這次公投結果雖然令挺同者失望,但歷史所有偉大事業,特別是有關平權的事業,從來沒有一蹴而就的,歷史已實實在在地教導我們,婚姻平權在已落實的歐美社會,從來是一路走來,跌跌撞撞,進兩步又退一步! 這次的公投是小挫折,走向成功的路都是由這些小挫折砌成的!我們不是失敗,我們只是還沒有成功! 

 

其實,縱使台灣不能在兩年內落實婚姻平權,至少公投第12案立專法規範同性婚姻表示同性的結合是受法律承認的,這在亞洲亦是首例,台灣同運的努力始終領先亞洲各國!希望公投以後,我們化悲憤為力量,再接再勵 ! 

 

※作者為波士頓大學神學博士,紐約市立大學社會學博士候選人,紐約大都會社區教會牧師,同時亦任教於紐約市立大學亨特學院性別研究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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