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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到吃不到】勞保未考量石綿致癌潛伏期 業者退休驟逝領嘸給付

上報快訊/賴彥蓉 2018年12月06日 17:23:00
李麗芬質疑勞保設計的缺失,使退休後職業病發病的勞工無職災給付可領。(攝影:李智為)

李麗芬質疑勞保設計的缺失,使退休後職業病發病的勞工無職災給付可領。(攝影:李智為)

民進黨立委李麗芬、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6日上午揭露勞保給付漏洞,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改不正義的職災補償制度,制定職災保險法,明確規範讓已離職退保後發現罹患職業病的勞工,也能請領職災醫療、失能及死亡給付。

 

民國31年次的曾英一先生,20歲開始在家經營鐵工廠做車床加工,原料來自舊船拆下的鋼鐵夾板,經加工後賣給五金行。他今年6月底突然喘不過氣到醫院急診,短短不到2個月,曾先生於8月21日過世。家屬想申請職災給付,卻因曾先生已退休,非勞工身分而無法申請職災死亡給付;也因他發病到過世不到兩個月,來不及進行失能認定而無法申請職災失能給付,形成勞保給付看得到、勞工吃不到的荒謬現象。

 

民間團體指出,石綿引起的癌症潛伏期高達30、40年,發病速度卻非常快,就像曾先生退休20多年,今年才被確診罹患石綿的職業病「惡性間皮細胞瘤」,發病到過世僅短短2個月。

 

李麗芬指出,石綿在1970年代已被確認為第一類致癌物質,台灣在今年1月1日起才全面禁用石綿,環境中的石綿仍無處不在。從近年來癌症登記報告發現,惡性間皮細胞瘤人數有逐年成長趨勢,可能在2020到2030年左右進入疾病的高峰期,但對過去因工作有石綿暴露的勞工來說,發病時恐多已離職退保,不再具勞工身分,很難符合勞保給付原則,獲得應有權益。

 

李麗芬質疑,明明勞工已確認為職業病,卻因制度設計的缺失,出現勞工須自行承擔疾病結果的荒謬現象。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須在離職退保後一年內罹患職業病,才能請領完整的職災補償,若退保超過一年僅可請領職災失能給付。但石綿疾病潛伏期長達20至30年,許多勞工診斷出罹病時早已離職、轉職或退休多年,僅能申請職災失能給付。但在實務上也發現,惡性間皮細胞瘤的疾病特性,難以符合失能的標準,在無適當的檢測方式下,加上發病快速導致死亡。這些人成為勞保的漏洞,任何補償都拿不到。

 

李麗芬呼籲,政府應盡速修改不正義的職災補償制度,制定《職災保險法》,明文規範讓已離職退保後發現罹患職業病的勞工,能夠請領職災醫療、失能及死亡等相關給付。(台大骨科醫師洪立維聯手勞保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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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職業病 石綿 勞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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