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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時實施31次 美國學習機構「電擊矯正」學生惹議

高詣軒 2018年12月21日 15:02:00
麻州「羅騰伯格法官中心」有電擊「療法」,被質疑侵害人權。(翻攝自YouTube)

麻州「羅騰伯格法官中心」有電擊「療法」,被質疑侵害人權。(翻攝自YouTube)

美國麻州學習矯正中心「羅騰伯格法官中心」(Judge Rotenberg Center,JRC)坐落在近波士頓南緣的坎頓(Canton),據稱是目前世上唯一會對用電擊來矯正學生的學習設施。根據《衛報》(The Guardian)18日的報導,該校有約47名學員正在接受這種對待,通過身體的電流強度甚至超過一般電擊槍。

 

麻州州長辦公室早在2013年就提告,但2018年6月麻州布里斯托郡家事法院法官認為,麻州政府無法證明該措施「不符合公認之治療智力和發展障礙者的照護標準」,因此讓該校得以繼續以電擊「治療」學生。

 

美洲人權委員會:應禁立刻停止電擊

 

如今,負責全美洲人權維護的國際組織「美洲人權委員會」(Inter-Ame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IACHR)發布名為「預防措施」(precautionary measure)的正式通知呼籲,該校應該立刻停止實施電擊等「嫌惡措施」(aversive measure),放過校內的身心障礙學員。

 

 

IACHR長達7頁的決議內容直指,該校的電擊「嚴重影響權益」,不利於該校身心脆弱的學生,特別是學生的人格完整,可能因此遭到折磨。IACHR引述2013年聯合國酷刑特別報告員曼德斯(Juan Méndez)的報告內容指出,該校的電擊制度可能違反聯合國的禁止酷刑公約。

 

IACHR也指出,多個聯邦部門和專業團體都呼籲,應該停止這類電擊,以免造成心理創傷。IACHR為美洲國家組織(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OAS)旗下單位,內有35個獨立成員國,美國也是其中之一。IACHR為讓該校中止電擊「療法」,也要求川普(Trump)政府立即採取行動讓該措施走入歷史。

 

 

創辦人自「烏托邦小說」得靈感 發明電擊裝置

 

羅騰伯格法官中心稱電擊為「嫌惡治療」(aversive therapy),雖然身心障礙權益團體數十年來都持續反對相關作為,但學校總是有辦法回擊各種反對意見,堅稱為了阻止學生具傷害性的行為,電擊不失為可接受的矯正方法。

 

2010年時,《衛報》曾經難得獲得前往羅騰伯格法官中心採訪的機會。當時,創辦人以色立爾(Matthew Israel)向《衛報》表示,自己之所以認為應該要實施「嫌惡治療」,靈感來自於一本他所讀的烏托邦小說《沃爾登第二》(Walden Two),內容描述一個完美世界,小孩全都接受正向行為訓練,避免了負面行為。

 

有了這樣的「靈感」,以色立爾開始有了要以電擊矯正問題兒童的想法,還自己研發了一種「GED」電擊裝置,學生必須像背包一樣,把電擊裝置背在身上。電線從箱中伸出,電極連接在學生的手臂、大腿或軀幹等部位的皮膚上。一旦學生出現校方人員認定有傷害性的行為,就會遠端遙控開始電擊,時間可能最高長達兩秒。

 

 

在過去幾年來,羅騰伯格法官中心持續醜聞纏身。2007年時,該校傳出職員對校內的兩名少年實施近100次電擊,只因為職員收到了高階主管的電話,宣稱少年有不良行為,但之後發現那是不實電話。這項醜聞延燒後,以色立爾被迫辭去該機構領導人,更因為企圖銷毀證據而遭判5年緩刑。

 

此後,更有一支影片流出,畫面中看到一名18歲的男性學生被固定在小床上,在約7小時裡被電擊31次。電擊時他不斷呼喊尖叫,請求停止電擊:「很痛,很痛。」但職員未有明顯反應。

 

校方向《衛報》表示,電擊裝置並不會對學生造成嚴重的危害,甚至宣稱學生通常不會受到限制、沒用、或危險的精神治療,也沒有受傷,可以繼續他們的學業、和家人相處,「如果用其他的治療手法,不可能會有」這樣的成果,以爭辯電擊的合理性。

 

 

IACHR建議美國回應決議

 

據《衛報》,IACHR在決議當中要求川普政府在15天內,對IACHR決議所要求的禁令做出回應。雖然,此決議並未具備約束力,但美國作為美洲國家組織的成員國,若公然無視人權機構的要求,可能會讓美國飽受世界冷眼。

 

美國政府若有心,確實有權限禁止該校的電擊行為。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主管全國的醫藥與醫療裝置,有權將GED電擊裝置列為非法。2016年時,美國FDA也曾經考慮過禁止相關裝置,但從未付諸實行。

 

 

IACHR曾在11月去函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以及美國駐OAS大使特魯希略(Carlos Trujillo),要求他們說明對該電擊療法的看法,但IACHR至今尚未收到回覆。

 

IACHR做出要求後,羅騰伯格法官中心回應時卻堅稱,該項通知內容是建立於不正確的事實,表示校方人士並未獲得訪談機會,此外,那些「被該療法所拯救生命」的學生與其家人都沒有接受訪問,而且過去該矯正機構也數度邀請他們來訪問,也都未獲回應。

 

IACHR本次之所以挺身發聲,是因為國際身心障礙權益促進組織「Disability Rights International」與多個倡議團體聯合請願,其組織領導人亞赫恩(Laurie Ahern)向《衛報》表示,IACHR要求停止電擊,也呼應了現在越來越盛行的看法,認為電擊是酷刑的一種形式,「用電擊來折磨小孩,在全世界都被認為是不公正的–美國政府必須做出回應,並加以禁止。」

 

 

關鍵字: 美國 麻州 電擊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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