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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諾貝爾獎】對契約理論貢獻卓越 2學者合得經濟學獎

李佳恒 2016年10月10日 17:46:00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10日揭曉,由英裔美籍學者哈特(Oliver Hart,左)與芬蘭裔美籍學者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öm)共享殊榮。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10日揭曉,由英裔美籍學者哈特(Oliver Hart,左)與芬蘭裔美籍學者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öm)共享殊榮。

201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10日揭曉,由英裔美籍學者哈特(Oliver Hart)與芬蘭裔旅美學者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öm)共享殊榮,平分800萬瑞典克朗(約新台幣3040萬元)獎金,以表彰他們對契約理論(contract theory)的貢獻。

 

 

 

 

瑞典皇家科學院(Royal Swedish Academy of Sciences)指出,現代經濟體制由無數合約構成,哈特與霍姆斯特姆開發的理論工具,對於釐清現實生活中的合約、制度極有價值,也有助於了解契約的潛在缺陷。

 

契約理論是近30年來迅速興起的經濟學分支,旨在探討經濟交易安排的邏輯和誘因機制,進而探討交易者如何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設計契約,以提高經濟效率。

 

 

皆為旅美學者

 

哈特現年68歲,1969年自英國劍橋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數學系畢業,接著進入華威大學(The University of Warwick)攻讀經濟學碩士,後赴美國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攻讀經濟學博士。

 

哈特在1974年拿到博士學位,當時他年僅26歲。學成歸國後,哈特在倫敦政經學院(LSE)任教。1984年,36歲的哈特再度赴美,在麻省理工學院(MIT)任教,自1993年以來任教於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並在2000年至2003年間擔任哈佛大學經濟系主任。

 

哈特的研究領域包括契約理論、公司金融、企業理論以及法律經濟學。

 

 

霍姆斯特姆現年67歲,和哈特類似,他畢業自家鄉的赫爾辛基大學(University of Helsinki)數學系,接著前往美國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深造,先後取得理學碩士及博士學位。霍姆斯特姆曾任教於西北大學(Northwestern University)耶魯大學(Yale University),自1994年起在MIT任教。

 

霍姆斯特姆以研究代理理論(agency theory)、誘因理論(incentive theory)著稱。

 

 

接受外媒電話訪問時,霍姆斯特姆謙稱自己很幸運,且充滿感激。他說:「至少此時此刻,我完全沒料到此事。當然囉,我感到又驚又喜。」

 

霍姆斯特姆說,在投身學術界前,他在1970年代曾任職企業,那時他借助電腦研究策略規劃,受到啟發,進而開始研究契約理論。霍姆斯特姆表示:「那時我才明白,契約理論並不是在探討得出最佳契約有多困難,關鍵在於,創造誘因,讓人們提供契約所需的正確資訊。」

 

小至個人、大至國家的「契約」

 

代理理論是契約理論的一環,其認為,契約中存在委託人(principal,例如股東)與代理人(agent,例如CEO),而由於代理人才是行為的當事人,往往能比委託人掌握更多資訊。1970年代末,霍姆斯特姆得出委託人如何對代理人制定最適契約(optimal contract)。

 

透過基本的委託人-代理人模型,霍姆斯特姆展示了此一最適契約如何權衡風險與誘因。霍姆斯特姆之後進一步擴充此模型,使其能用於多種假設。

 

 

而在1980年代中期,哈特研究「不完全契約」(incomplete contracts),貢獻卓越。由於契約無法詳列所有可能發生之事,「不完全契約理論」旨在研究如何妥善分配契約的控制權,意即找出:在各個情形下,哪些締約方能擁有決策權?

 

哈特的研究成果,為該領域注入活水,對企業的所有權、管理,乃至經濟學的多個領域影響深遠,亦啟發了政治學及法律的相關領域。哈特提出的理論工具,有助於釐清許多問題,例如股權融資、何種企業應該合併?如何適當整合債務?學校與監獄等機構何時應該公有/私有化?

 

多虧霍姆斯特姆與哈特的研究成果,契約理論蓬勃發展,也衍伸出許多應用。他們對於最適契約的研究,對於規劃各領域的政策、制度有極大助益,小至公司契約,大至破產法及憲法等國家法制。

 

 

2016諾貝爾獎 獨缺文學獎未揭曉

 

至此,3日登場的「諾貝爾獎周」已揭曉5個獎項、共10位得主,獨缺文學獎。按照慣例,文學獎皆在周四揭曉,故13日應會公布獎落誰家。

 

5大獎項得主:

 

生理學或醫學獎:大隅良典(Yoshinori Ohsumi,日本)

 

物理學獎:索勒思(David J. Thouless)、霍爾丹(F. Duncan M. Haldane)、科斯特里茲(J. Michael Kosterlitz),3位皆為英裔旅美學者

 

化學獎:蘇瓦吉(Jean-Pierre Sauvage,法國)、司徒達特(Sir J. Fraser Stoddart,英國)、費凌加(Bernard L. Feringa,荷蘭)

 

和平獎:哥倫比亞總統桑托斯(Juan Manuel Santos)

 

經濟學獎:哈特(Oliver Hart)、霍姆斯特姆(Bengt Holmströ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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