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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馮滬祥的性侵奇案與統一大業

倪國榮 2016年10月13日 07:00:00
馮滬祥性侵案,延宕十二年才定讞。(翻攝自民視)

馮滬祥性侵案,延宕十二年才定讞。(翻攝自民視)

馮滬祥案可謂性侵奇案,本來簡明證據清楚的案子,竟可複雜與延宕到十二年才定讞,允為司改一典型負面教材。

 

被性侵女傭,幸虧機警,即時保留自己體內精子,奔外求援,驗之馮即當伏法悔罪,奈何馮一方面予該菲傭重金和解,並使原告在更三審隔海翻案,謂是怨馮家管兇厲,遂取馮丟棄之保險套殘留精子敷於己下體,以構案報復;相信若有此電影劇情觀眾必看不下去了,此就如「把別人吐到地上的痰取之敷於自己臉上,以構陷他人公然吐痰侮辱」等般不可思議,而且甚為骯髒,為此者難道不怕感染得不償失?

 

然而馮一方面和解得逞,叫女傭速歸菲律賓,並可一再表示「保險套於用過後被偷」,就可叫官司一拖再拖十二年,其術也大矣。由於性侵屬公訴,一般犯者精子驗出屬實,即到三審,早就被最高法院駁回定讞。奈何可更到六審,並有更三更四審無罪呢?如今定讞,精確要點是精子在女傭陰道深處,女傭不可能以手指或他物故意把精子放到那麼深。

 

嗚呼所謂經驗法則如是。

 

更六審明指,那麼讓馮一再發回的最高院有問題,判無罪的更三更四更有問題,馮之厲害不屈,可以想見,影響到制度良窳。我們的法院真是病了,好官不容易生存。

 

反觀郭瑤琪案,連個美金證物也沒有,卻可更二審後上訴駁回定讞,沒有享受到十二年歷六更審的待遇。此中天壤,難以比較。

 

至於馮將入獄,仍大嚷是冤獄,為統一犧牲自己入獄;今若馮犯偷犯搶入獄,皆可以統一之名光榮之。具有偉大的統一基因馮滬祥啊,中共可引你為榮,原諒你性侵嗎?待他不到三年期假釋出獄,是不是可以為座上賓?就可看出對岸對這位曾是蔣經國秘書、哲學教授、前立委前副總統候選人又是性侵犯身份複雜萬分的禮遇程度如何了,其性侵史是否可略為不計?

 

※作者從事自由業

關鍵字: 馮滬祥 性侵 郭瑤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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