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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兩樣情】替高志鵬抱不平 段宜康:郭信良收700萬變議長

上報快訊/黃彥誠 2019年01月11日 13:22:00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依圖利罪判刑,段宜康於臉書抱不平,認為對比郭信良「官田鋼鐵環評案」,司法標準不一。(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依圖利罪判刑,段宜康於臉書抱不平,認為對比郭信良「官田鋼鐵環評案」,司法標準不一。(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遭控利用職權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最後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個月,10日到案服刑;對此,綠委段宜康11日於臉書舉例,台南市議長郭信良曾被控收700萬元喬官田鋼鐵環評案失敗,最後獲判無罪,質疑是否沒喬成功就不算貪污,「如果這樣,高志鵬為什麼有罪?」

 

 

段宜康於臉書貼文附上一則郭信良當時「官田鋼鐵環評案」纏身的新聞,報導內容指出郭信良向官田鋼鐵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告知將協助疏通市府環保局、讓官田鋼鐵環評案通過,陳、汪兩人則同意支付新台幣1200萬元。

 

然而,官田鋼鐵支付700萬元後,環評案還是未過關,郭信良未再取得餘款500萬元;檢方認定郭信良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之後一、二審皆獲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仍被駁回。

 

台南地院一審認定,官田鋼鐵確有委託郭信良處理抗爭事宜,但郭信良未利用職務詐財;台南高分院則認為,陳、汪同意以高額報酬委託郭信良處理環評案,是綜合評估當時主客觀情勢做成的結論,並非因郭信良施用詐術。

 

段宜康表示,法官意思是「確實去喬了,只是沒喬成,所只算辦事不力,不算用詐術,」質疑是不是沒喬成就不叫貪污?笑「官田鋼」付了700萬當寃大頭。

 

段宜康更開酸「免罪模式教學」,承諾喬政府機關 + 先收前金(拉到最高)+ 必須去喬(否則變詐財)+ 喬不成(否則變貪污)= 無罪,諷「高委員收50萬去坐牢,郭副議長收700萬變成議長。」(台東性侵犯宜蘭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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