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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不實訊息及錯誤報導 NCC開罰中天、東森新聞台各20萬

上報快訊 2019年01月16日 18:55:00
NCC指出,中天報導「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其中邱議瑩以台語發言說「大家謀離開」,但卻被報導為「大家麥離開」。(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NCC指出,中天報導「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其中邱議瑩以台語發言說「大家謀離開」,但卻被報導為「大家麥離開」。(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6日分別以「散播不實訊息誤導民眾」、「內容不實」為由,處罰東森新聞台和中天新聞台。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是廣電三法在2016年修正後,首次有新聞頻道因為報導內容未盡事實查證和平衡報導遭罰。


NCC表示,東森新聞台在去年12月13日的「9點新聞」時段所播出的「網傳淘寶消費送豬肉腸,建議煮熟食用或丟棄」新聞,因為報導內容呈現沒有正確傳達防疫資訊,恐怕造成豬瘟防疫漏洞,危害公共秩序,因此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3款規定,裁處20萬元罰鍰。

 

在中天新聞台的部分,NCC指出,去年11月12日的「1200午間新聞」時段播出的「陳其邁回防大旗美,邱議瑩大家麥離開打悲情牌」新聞,其中主持人邱議瑩以台語發言說「大家謀(台語:沒有)離開」,但中天新聞卻報導為「大家麥(台語:不要)離開」。

 

邱議瑩當時說「大家謀(沒有)離開」,但中天新聞卻報導成「大家麥(不要)離開」。(取自中天新聞YouTube)

 

對此,NCC表示,此案也去函中天要求說明,但業者僅稱當天傍晚已有另外訪問陳陣營的趙天麟回應,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外部委員認為該新聞播報和字幕,皆刻意以曲解影音事實,事後又未妥善更正,認為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4款規定,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條文,因此開罰20萬元。

 

另外NCC還指出,針對中天新聞台「週末大爆卦」節目及三立新聞台新聞報導播出有關名人離婚訴訟之事,因為內容涉及違反《兒少法》,參酌這兩個頻道過去違規紀錄後,分別處罰新台幣3萬元和4.3萬元。(虐童案頻傳法務部擬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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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NCC 中天 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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