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管案裡壞掉的媒體倫理與政治倫理

主筆室 2019年01月18日 07:02:00
管案糾葛一整年,儘管外界對於民進黨政府有著因人設事的質疑,但作為前政府的政務官,管中閔能否面對質問、提出釋疑,同樣是關鍵。(攝影:鄭宇麒)

管案糾葛一整年,儘管外界對於民進黨政府有著因人設事的質疑,但作為前政府的政務官,管中閔能否面對質問、提出釋疑,同樣是關鍵。(攝影:鄭宇麒)

監察院以在週刊匿名寫社論為由彈劾台大校長管中閔,再度讓管案掀起波瀾。儘管論者對於這是否符合「兼職」認定有不同看法,不過,管中閔在任職國發會(經建會)主委期間,擔任媒體主筆,撰寫與自己相關業務的媒體社評,恐怕已經是不爭的事實。政務官在媒體匿名稱讚自己的業管、質疑在野黨,評價自己同僚,這不僅違背媒體倫理,也挑戰政治倫理,其嚴重的程度絲毫不遜於是否兼職違法的問題。

 

這些被翻找出來的社論觀點包括「自由經濟示範區不等同服貿」一文裡批評民進黨的杯葛;用「亞太經合會裡的台灣身影」抨擊媒體對我國在會議裡的表現毫不關心;用「寄希望於國發會」大讚國發會是政府最重要政策規劃機關,馬總統及江揆應該給國發會更大的授權;用「老面孔如何拼經濟」批評張家祝是「宅男部長」不跟民間業者溝通;用「彎彎內閣上路」一文批評當時的經濟部長鄧振中毫無原則,只看上意;更用連續多篇社評抨擊當時的央行總裁彭淮南,「穩定壓倒一切,扼殺經濟動能」。

 

不少人以銓敘部數十年前的函釋:「報社特邀專欄供稿,倘不涉職務上事務,尚無禁止之規定。」來為上述行為開脫,不過,管中閔所為係匿名的社評,而非具名的專欄,究其內容更多與職務相關,根本與函釋不符;更何況,週刊給付的金額全非以稿件計酬,其中連續三年更有高達每年65萬元的固定報酬,遠超過一位大學畢業新鮮人的年薪,與一般稿酬給付方法與行情截然不同,已明顯有觸犯《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兼職的疑慮。
 

更等而下之的是將此事扯上藍綠鬥爭,認為是「蔡系監委」惡鬥管中閔。事實上,在當天有資格投票的13名監委裡,所謂的「馬系監委」還多出「蔡系監委」一席,是因為其中兩人請假,加上馬所提名的方萬富也支持彈劾案才得到7:4的結果,過程並非藍綠壁壘分明。退一萬步言,有哪個在野黨立委可以容許執政黨的政務官一邊執行公務,一邊在媒體匿名寫稿批評在野黨與同僚,進而護航自己的政策? 公務員就算想賺點「外快」也得取之有道,這其中涉及的利益衝突實在無所遁形。

 

管案糾葛一整年,儘管外界對於民進黨政府處理此案有因人設事的質疑,但作為前政府的政務官,管中閔能否坦然面對質問、提出解釋,同樣是關鍵。事實上,過去兩天爆出的多項兼職爭議,外界早有耳聞;但管中閔本人從未正面釋疑,不但連續缺席監察院三次約詢,還在選前應候選人邀約到處演講。一直到現在,外界對於管中閔為何在遴選前漏填台哥大獨董的職務,仍得不到他的公開說法,這些爭議既然未被釐清,也勢必跟著他進到台大。

 

被遴選人如此,台大校務會議與校長遴選委員會理應身為「公正第三者」,卻放任既有派系運作擱置所有爭議提案,沒讓管公開說明。在爭議懸而不決的情況下,不但導致台灣社會因為管案爭執不斷,台灣大學也因激烈的對立而付出代價。試問:如果上述的兼職全部都屬實,管中閔如何在校園裡面對面對這些爭議?他能公正地推動台大的產官學交流嗎?又如何能不受質疑地推動兩岸學術交流?

 

管案的爆發是民進黨政府、台灣大學以及管中閔本人的三輸悲劇,民進黨政府已經在這次選舉裡付出代價,而台大及管中閔本人的挑戰與被質疑才剛要開始。管案根源於台灣社會的藍綠惡鬥,也反映了台灣大學法制的闕漏,但不知這逐漸走向三輸的三方,還能如何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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