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深陷浩鼎案貪污案2年,21日終於無罪定讞。(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前中研院長翁啟惠遭控在浩鼎案中,涉犯貪污收賄等罪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近2年,翁啟惠出庭多次捍衛清白,日前一審宣判翁啟惠及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無罪。21日下午,士林地檢署認為依照目前訴訟實務運作方式及貪污有罪判決證據證明力的門檻,難獲致改判有罪的機會,決定不上訴,全案定讞。
士檢自2016年3月起偵辦浩鼎內線交易案,檢方起訴指出,張念慈2011年企圖以1500張浩鼎技術股行賄,交換翁啟惠的醣分子酵素合成法技術,但僅達成期約賄賂,隔年12月改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翁以女兒帳戶收受,並同意浩鼎派員進入中研院學習,攜出研究成果。
針對檢調追查浩鼎案,翁啟惠曾發聲明強調「這是一個不存在的犯罪」,並指台灣是一個非常奇特的國家,輿論審判加群眾情緒審判特別盛行,「講究證據的情緒審判,往往在真相大白時,早已造成永久性的傷害。」如今全案定讞,終於還翁啟惠清白。(黃國昌卸下黨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