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管中閔彈劾案未平,據監院內部人士露,監委2月召開審查報告時,將再揭管中閔任職中研院時違法兼職情事。(攝影:羅佳蓉)
就在蔡政府接連折損三位教育部長,好不容易放行管中閔台大校長人事案後,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卻調查台大校長管中閔兼職案發現,管在任職經建會、國發會主委期間匿名撰寫媒體社論,且每月固定支領五萬元,連續長達三年,認定管中閔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違法兼職,監察院在1月15日通過對管中閔彈劾案,監院內部知情人士進一步透露,監院調查管中閔兼職問題,並未在彈劾案後就此告一段落,待春節過後,2月份召開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管案調查報告,屆時將再揭露管中閔任職中研院時亦同樣有兼職、兼課爭議。
管案爭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蔡政府前教育部長葉俊榮趕在賴內閣總辭下台前,在去年12月24日逕行召開記者會宣布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案,原本以為管案就此平息,蔡政府可以在選後趁著「賴下蘇上」之際清理戰場,讓管案止血,不料監察院「英系」監委並無意照著蔡政府的政治節奏走,調查管中閔兼職案監委王幼玲、蔡崇義在去年10月間和12月25日、今年1月4日三度約詢管中閔不到後,隨即在隔日決定對管中閔提案彈劾,監院並在15日以7比4的記名投票通過彈劾案。
不過,管案爭議並未就此告一段落,監院知情人士透露,待2月農曆年後教育文化委員會將審查兩位監委提出有關管中閔兼職案的調查報告,屆時管案爭議恐將再起。
據了解,王幼玲和蔡崇義就管中閔兼職案提出的調查報告,除了就管任經建會、國發會主委期間為媒體固定撰稿收入,被調查監委視為公務員違法兼職外;另有關管中閔在2001年至2007年任職中研院經濟研究所長、特聘研究員期間,亦在政治大學和中央大學兩校兼任講座教授,疑似未向中研院申請許可;此外,管也疑似在同一期間未經許可就在企業創立的學術基金會兼職,並領取固定報酬。
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相關規定,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不過,監委調查時三度約詢管中閔,管均以其他事由請假未到,而監委向中研院詢問時,中研院亦回覆未查到管中閔到政大、中央大學及基金會兼職及申請許可等相關資料,該部分調查內容將在兩位監委提出的管中閔兼職案調查報告中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