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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刑歪風無助嚇阻兒虐慘案 法官:不如雞婆撥113通報

王怡蓁 2019年01月25日 18:18:00
兒虐事件頻傳,立委及法務部多喊出修刑法重罰兒虐者;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兒虐事件頻傳,立委及法務部多喊出修刑法重罰兒虐者;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兒虐事件頻傳,立委及法務部多喊出修刑法,重罰兒虐者。司法院少家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無奈指出,家暴防治做了20年,還是有兒虐狀況,但目前已有許多制度,所以應該讓「現有機制的燈亮起來」,並用最快的速度啟動防暴機制。

 

17歲小媽媽案件為個案 應著重討論機制

 

謝靜慧認為,家庭暴力事件中,一時情緒難免,但最重要的是預防兒虐事件再次發生。謝靜慧指出,像這次台南17歲小媽媽在生產時,才16歲,是否有社工能夠訪視,了解該母親的認知以及家庭狀況是否有支撐系統,來照顧嬰兒,如果沒辦法照顧,則要考慮安置。

 

她指出,目前的機制很多,但如果個案未遭通報,形同於沒用。一直要等到事件發生,才感到遺憾,她直言,這樣要懲罰誰?

 

司法院少家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認為,家暴防治做了20年,當前有很多機制,但如果個案未遭通報,形同沒用。(資料照/陳品佑)

 

從衛福部的統計資料來看,兒虐案件並未增加,反而從101年1萬9千174件的高峰,逐年下降,到106年的4千135件。在年輕父母的兒虐案件中,也是少數,最多數的還是在30-39歲區間,案發時,施虐者在20歲以下的比例,歷年來都在總數的4分之1以下。

 

謝靜慧表示,從她承辦的經驗中,17歲小媽媽施虐少見,未婚生子兒虐的部分也不多。她認為現有機制先發揮功能,但目前社會關注的部分都不是機制的討論,而是輿論反應以及私刑正義,再加上報導效果,讓應該討論的重點失焦。

 

 

 

肉圓家暴案 為何上傳影片卻不通報?

 

以肉圓父的案例來說,謝靜慧表示,第一時間警方應馬上協助聲請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可以透過警方聲請,肉圓父案中的媽媽有時間錄影上傳,也應該同時打113,或打電話給警方,透過家防中心啟動防暴機制,可以馬上喝止暴力,社工也可以藉此進入評估家庭狀況,法院也會儘速核發保護令,只要警方聲請,四小時內必須發出暫時保護令。

 

在許多被害人知道違反保護令後,對方將吃上刑罰,而選擇放棄聲請。對此,謝靜慧認為,這必須由社工介入評估,了解該家庭是否有聲請保護令的必要。

 

她指出,在家暴案件中,多數加害者有本身的狀況,而不同的案例有不同的解方。許多加害者對生活或工作的不適應,才會反映在對小孩施暴,另外,則是喝酒的問題,有人一喝酒,就會施暴,因此,如果是酒精的問題,就必須讓加害者了解酒精對人生的影響,搞不好因此坐牢。

 

「因此每個個案中要做細緻的工作,啟動現有機制,讓燈亮起來。」謝靜慧指出,並非加重處罰便可避免兒虐,如果缺乏讓現有機制運作,大眾只會走上私刑,因此,現在要檢討的是,現有的制度中為什麼沒辦法立即啟動,以及還有哪些漏洞。

 

她表示,肉圓父案件中,應該去理解,為什麼媽媽沒有馬上通報,是擔心造成父親更大的暴力,還是她不知道可以通報?在考量關係維持以及暴力防治中,協助當事人來取得兩全其美的方法。謝靜慧指出,她會想了解,為什麼肉圓案件中的母親選擇上傳影片,而不是通報?就可以知道家暴防治20年了,為仍有兒虐狀況。

 

「當個雞婆的人」 預防家暴案件再發生

 

無論是教育部長潘文忠,或是警政署都在這波的兒虐事件中,呼籲民眾當個「雞婆的人」,謝靜慧則說,當鄰居聽到疑似家暴案件發生,可以立即撥打113,且通報可以匿名,所以鄰居也不用擔心身份曝光。

 

「用最快的時間啟動防暴機制」謝靜慧說,家暴案件應該是24小時沒漏洞,無論是誰看到家暴事件,就要去按下按鈕,撥個電話給113或警察,啟動風險管理機制,讓專業人士能及時介入。

 

家暴案件中已有完整的運作模式,從88年至今,已將近20年,然而兒虐事件還是層出不窮,謝靜慧表示:「現在不是管他人瓦上霜的時代,大家應該伸出援手幫助受暴家庭,也是在幫助加害者,避免造成更大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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