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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芳專欄:政府應釐清產創條例延長實施的必要性

蔡明芳 2019年01月30日 07:00:00
過去許多資通訊大廠獲得不少政府的研發補助,但這些企業的表現是否符合期待,經濟部應該先行釐清。(維基百科)

過去許多資通訊大廠獲得不少政府的研發補助,但這些企業的表現是否符合期待,經濟部應該先行釐清。(維基百科)

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在1月24日新春座談會時,特別對於經濟部近期預告產業創新條例修法草案,提出財政部的看法。目前產創條例修法內容較受矚目的包含研發投資抵減加碼5個百分點與新增人才培訓支出抵減。不管是研發投資或人才培育,都是提高一國生產力的重要來源,因此,若政府的補助方式可以有效提高廠商的生產力與市場競爭力,應該會獲得社會的支持。然而,包含台灣在內的許多國家,在進行減稅或補貼時,往往會面臨政策目的是否可以達成的質疑。

 

財政穩健與活絡經濟都是重要的施政目標,因此,補貼或投資抵減的政策對於整體經濟產生的影響如何,就成為許多人關心的焦點。為此,政府有必要先說明獲得產創研發補助的廠商,過去受補助後的研發成果以及其所帶動的就業或產業附加價值多寡。

 

再者,產創條例不僅要延長十年,經濟部還加碼5%的研發投資抵減。未來若企業投資在智慧機械與5G產業的研發支出上,可以納入抵減項目,但是,這些廠商未來在台灣經濟發展上可以扮演的角色為何,也是政府可以思考的。特別是這些未來性產業發展過程所可能面臨的外在條件限制,政府應先與相關業者溝通,否則可能發生因法規限制造成研發投資抵減效果不佳的窘境。

 

投資抵減的效果大打折扣

 

此外,在目前美中貿易戰前景不明的當下,台灣過去倚賴中國市場的許多智慧機械業者已面臨訂單需求下滑,以及與中國資通訊廠商合作密切的台灣5G產業相關廠商是否可以繼續與中國廠商往來,若政府鼓勵這些廠商研發,但這些廠商的主要客戶需求下降,則研發投資抵減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在人才培訓支出抵減方面,人才培訓應該是企業投資未來的必要支出,政府若可以給予企業支持,對企業利潤一定會帶來正向的貢獻。但是,人才培訓支出抵減若淪為簡單的降低受雇員工成本,一來無法讓受補助的廠商轉型,二來將會造成廠商對於政府補助的依賴。換句話說,若人才培訓支出抵減若無較好的設計,是無法提高勞動生產力的。

 

多年來,工總白皮書不斷指出台灣面臨缺水、缺電、缺人、缺才與缺地的五缺問題,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先生也承諾要解決五缺。可惜的是,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若無法有效淘汰既有的廠商,又要發展新的產業,五缺的問題是不可能解決的。

 

在此前提下,企業只要有適合的人員可以聘任,必然會給予足夠的薪水搶人,相關人才培訓的問題也毋需政府補助。除非五缺的發生源自於企業不願意以高薪聘用人才,使得企業聘不到適合的人才,若此,則政府給予企業人才培訓的補助,所發揮的效果將受到限制,也無法對國家帶來好處。

 

加碼 還是中止補助

 

過去一年,Google、微軟、IBM、思科等美國知名科技公司相繼宣布要在台灣設立AI或雲端研發中心,其中一個原因是台灣的人才相對便宜。若台灣的企業本身無法或無心訓練人才,政府給予再多的人才培訓支出抵減紅包,都無法讓台灣企業的生產力有顯著提升的。

 

一個政策要繼續延長的前提,是該政策的發揮的效果與對國家經濟的影響是正向顯著的。產業轉型與產業升級也是蔡英文總統一直承諾要做的事。然而,過去許多資通訊大廠也獲得不少的研發補助,但這些企業的表現是否符合期待,經濟部應該先行釐清。

 

例如,近期經營出現問題的大同集團、公司績效表現不佳的宏達電子以及與福建晉華有關的聯電集團,上述公司過去是否獲得研發投資抵減,所獲得的抵減金額是否龐大,都是政府應該盤點清楚的。政策的補助雖不可能每一家都成功,但若受補助對象多數為微利廠商或公司治理不佳的企業,政府該思考的不是加碼補助,而是應該中止補助。

 

※作者為淡江大學產業經濟與經濟學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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