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烏凌翔:孟晚舟案-美國人用法律玩政治 中國人用政治玩法律

烏凌翔 2019年02月01日 00:00:00
美國司法部提出23項指控後,中國網民與政府是否繼續齊心用政治玩法律呢?(湯森路透)

美國司法部提出23項指控後,中國網民與政府是否繼續齊心用政治玩法律呢?(湯森路透)

政治無所不包,國關領域的開山祖師摩根索說,大國博奕使用的權力工具有六項:外交、軍事、經濟、文宣、外圍組織、諜報,都屬政治的範疇,不過大師是上世紀50年代著書立說,現在,科技也很政治了-觀察從美國要求加拿大逮捕並引渡「華為公主」孟晚舟的事件,看得出來,法律也很政治。

 

號稱有五千年歷史的中國,似乎玩不過只有二百多年歷史的美國,這是一種「政治文化」的差異嗎?

 

政治講究權力,法律講究證據,但二者都有一套遊戲規則。中國網民叫囂美國憑什麼以它的國內法來處罰中國企業,包括去年四月的中興及眼下的華為,中國也應處罰賣武器給台灣的美國公司!有道理嗎?有,問題在於你做不做得到,這就是權力的邏輯。中國要做這件事之前,得考慮先立法,有了法條,再蒐集證據,再起訴,這就是法律的邏輯了。

 

權力不夠,卻放狠話,只能算文宣,根本沒想打法律戰。孟大小姐出事後,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從頭到尾都是要求加拿大直接放人,要求美國撤銷引渡令,卻不針對美國要求引渡的理由予以駁斥;華春瑩與中共官媒也常常高調指責美國政府以政治力打壓華為,其實是自己一開始就把孟晚舟案定性為政治事件,之後所有的行動就都高度政治化了,譬如召見美、加駐華大使抗議,中國駐加大使盧沙野更抨擊加拿大政府扣留孟晚舟是「侵犯人權」,反而都削弱了華為宣稱自己是一家民企的說服力。

 

美國有拿自己人開刀的先例

 

華為自己呢,在事件過程中發佈的聲名,都謹守分際,時時提及遵守當地國法律;孟晚舟被補後,先要求禁止報導令-所以新聞延後曝光,合理的推測,也是想要先探詢有無和解的可能,因為這是華為2002年被美國思科Cisco提告侵犯智財權並纒訟的官司中,所採取的應對策略,而且證明有效。

 

換言之,華為做為一家大型跨國公司,對法律的理解,有一定的高度與經驗。可以想像,華為現在正針對美方提出的23項司法指控,密集研擬法律對策中,這一點,華為可能比施展「人質外交」,即,抓捕加拿大人的中共政府有概念。

 

自己不跟伊朗來往、就不准別人跟伊朗做生意的美國政府很霸道嗎?自己5G技術跟不上了,就出賤招阻攔華為嗎?因為中國崛起了,擔心自己的地位與單極體系+國際秩序被挑戰,就想方設法打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堅持嗎?可能都是,但是美國政府這把法律屠龍刀玩的「正氣凜然」,因為有太多拿自己人開刀的前例了,最有名的一例就是處罰因為把軍用晶片用在產品-737民用飛機-上的例子,波音如果沒認錯,可能早關門了,而不只是「休克」了。

 

所以,美國政府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尊重司法-除了川普。

 

重點是,波音案的官民之間,也是交由法律+司法體系來解決紛爭,而非政府直接下令,這一點,可能是專制政體的中共,沒法理解的;中共官方針對孟晚舟案的所有發言,都顯示中共司法為黨、為國家服務的特性。然而,不重視法律獨立地位、只推崇至高無上「君權」的意識型態,可能在秦漢一統後的兩千來,早已成為中華傳統文化的一部份了?這一點,中國旅美學者王飛凌在近作《中華秩序》中有深入的推論。

 

中國腦袋缺少法律思維

 

結論就是:老中大都很政治,腦袋中缺少法律思維,遇事總是先揣測敵方的政治動機,接著想如何靠政治手段來解決問題-這兩天被中共禁了、在台灣頗受歡迎的「宮廷鬥爭劇」,顯示這種思維邏輯,深入包括台灣的民間;老美也不是不政治,但是會先想到採用法律途徑解決問題,或是,在祭出政治手段前,也要先走完法律程序。

 

如果以上觀察是正確的,那麼,孟晚舟一案,會拖很久,美方會繼續用法律玩政治,而法律程序就是要走那麼久。川普政府於法不能介入,事實上,也不需太早介入,因為中共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展現把華為事件併入中、美貿易談判的跡象。但是,在美國司法部提出23項指控之後,中國網民與政府是否繼續齊心用政治玩法律呢?我們只要觀察華春瑩的發言就會知道了。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