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修法草案大限將近 法務部長鬆口:朝國際人權指標「專法」邁進

王怡蓁 2019年01月30日 19:00:00
同志婚姻法案送入立法院大限為3月1日,到底是伴侶法還是婚姻法,法務部僅表示,會朝社會共識「專法」進行。(資料照/陳品佑攝)

同志婚姻法案送入立法院大限為3月1日,到底是伴侶法還是婚姻法,法務部僅表示,會朝社會共識「專法」進行。(資料照/陳品佑攝)

公投過後,同志婚姻法案送入立法院的大限為3月1日。針對外界對法案的關心,法務部保密到家,到底是伴侶法還是婚姻法尚未定調。法務部僅表示,會朝社會共識「專法」進行,並遵守大法官釋字748號。今法務部長蔡清祥再度鬆口,會朝國際人權指標邁進,但希望不同意見方能彼此退讓。

 

與挺同反同團體溝通 蔡清祥:別因此造成社會撕裂

 

蔡清祥表示,今早在公務人力發展學院合辦人權指標師資研習,請歐盟的講師來講授人權指標。蔡清祥指出,兩公約的審查也建議同婚議題,因此他在致詞時也特別提到,法務部正面臨與人權有關的同婚議題,他認為這是很大的挑戰,希望能爭取雙方不同意見的人彼此尊重,建立最大的共識。

 

蔡清祥坦言:「目前社會的共識只有專法,而內容、名稱則未定,希望不同意見方能彼此退讓,尊重對方,以循序漸進的方式,朝向與國際人權指標一致的做法。」

 

他說:「會盡最大的努力,與挺同、反同團體溝通,希望大家彼此退讓、尊重,讓台灣社會更和諧。台灣人都很善良,不要因為這個議題造成社會撕裂。」

 

法務部正面臨與人權有關的同婚議題,蔡清祥認為,這是很大的挑戰,盡最大的努力,與挺同、反同團體溝通。(攝影:王怡蓁)

 

要伴侶法還是婚姻法? 得靠法務部智慧

 

2017年的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中,審查委員特別對於同性婚姻提出建議:「審查委員會樂見台灣政府採取行動,計劃將同性婚姻納入台灣法律。這些法律層面的改變若全面實施,將顯現台灣在對抗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上是亞太地區的先鋒。」但兩年過去了,同婚難題怎麼解,就靠法務部的智慧。

 

12月初,法務部分別找來挺同、反同雙方到部裡開會。知情人士透露,法務部想好好了解這兩方的想法到底是什麼,因此分別找來,讓他們講出心裡想法,暢所欲言。會議中,蔡清祥親自主持,但知情人士透露,會中兩方都有激烈言論,讓法務部傷腦筋,也在會議中問及,雙方是否有可能各退一步?至於沒找來的團體,也有各自的想法,因此法務部也透過各種管道了解意見,希望尋求最大共識。

 

對於同性婚姻議題,12月初,法務部分別找來挺同、反同雙方到部裡開會,中兩方都有激烈言論,也讓法務部傷腦筋。(資料照/李昆翰攝)

 

至於草案何時出爐,何時送入行政院會,是否為年後,法務部都沒有肯定答案,僅表示還在協調,時間沒辦法透露。當問及牽涉的法令高達498條,法務部則回應,草案還沒出來,怎麼知道要修幾條。

 

至於過去就曾制定的「同性婚姻草案」及「同性伴侶草案」版本,或是過去曾委託清大科技法律所執行的伴侶法立法建議,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這些都是在釋字748出來之前討論的,太舊了,目前就是按照釋字748,以及公投結果來做專法草案的研擬方向。他也多次表示,目前方向盤怎麼轉,還無法下定論。

 

至於名稱究竟是伴侶還是配偶?法務部則未下定論,知情人士透露,這就是反同挺同雙方歧異之處,會中意見完全不同。

 

反同以公投結果當民意依據 讓法務部備感壓力

 

反同團體堅持「同性共同生活法」,更指出釋字748未提及要同性婚姻,反同方推出的公投內容,也未提及要婚姻,按照釋字內容,只要符合同性二人成立永久結合關係,就能解決違憲的問題。反同團體也認為,公投的訴求是「民法婚姻要限定在一男一女」,如果另立婚專法,則是偏離公投的精神,等同於用專法在修民法。

 

挺同團體則認為,草案中一定要有「婚姻」跟「保障權益」的內容。知情人士表示,法務部的確在會議中問及雙方可以接受的草案版本。而挺同團體無法接受同性伴侶法草案,更遑論反同方提出的共同生活法。

 

在名稱是伴侶還是配偶上,知情人士表示,如果訂成伴侶,在法律上會造成許多困擾,無論在民法的親屬篇中,還是刑法裡有關親屬的部分,伴侶到底適不適用配偶的相關規定,名稱定成伴侶會需要修更多法律條文。他認為,法務部一定知道這點,法務部在立法技術上很嫻熟,所以目前遇到的問題應該不是立法技術層面,而是該怎麼選擇風向。

 

反同方以公投結果作為民意的反映,不只讓法務部感到壓力,也讓許多立委噤聲。知情人士表示,反同方目前積極向立委遊說,更以「不支持反同草案,下次就不投給你」向委員施壓,縱使委員立場傾向支持同性婚姻,也不敢公開表態。

 

反同方積極向立委遊說,展現強硬態度,揚言若處理不好,2020民進黨將再敗選。(圖片取自下一代幸福聯盟臉書)

 

兩公約審查意見 樂見台灣推動同婚立法

 

法務部除了面臨國內反同、挺同方的意見歧異,國際上也有許多壓力,除了兩公約審查的意見指出樂見台灣推動同婚立法,還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的國際審查,2014年審查意見也曾提醒政府要修法承認多元家庭:「審查委員會建議政府修訂民法,賦予法律承認多元家庭」,更於去年審查意見再度提醒性平教育不足,要台灣推動同婚立法:「建議政府確保在司法院第 748 號解釋所示的時間範圍內 ,亦即 2019 年 5 月前,通過關於訂婚、結婚年齡的修正案以及同性婚姻合法化,勿再有任何延遲。」

 

除了兩公約審查的意見指出樂見台灣推動同婚立法,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國際審查,2014年審查意見也曾提醒政府要修法承認多元家庭。(資料照/陳品佑攝)

 

專法究竟怎麼訂,才能在不違背釋字748的前提下,制定符合國人期待,以及跟上國際人權指標的腳步。知情人士表示,如果真能制定不違背釋字748的同婚專法,還符合國際人權指標,給予同志應有的保障,在現階段縱使不完美,還是願意支持法務部的草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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