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兩名中國異議份子,聲稱受當局迫害,逃至台灣尋求證庇護,因未持有入境台灣的合法證件,在機場滯留了125天後,30日終入境台灣。(圖片截自TVBS NEWS Youtube) )
去年9月,有兩名中國異議份子,聲稱受中共政治迫害,逃至台灣尋求政治庇護,但因未持有入境台灣的合法證件,只得滯留桃園機場管制區125天,創下史上最長紀錄。在移民署和陸委會的協助下,兩人在1月30日飛往第三地,並在深夜入境台灣,漫長的等待有了完美結局。
2018年9月27日,有兩位中國籍男子,64歲的劉興聯與44歲的顏克芬,搭機自曼谷過境台灣,本應轉往北京,但卻遲遲未登機。移民署人員查問,但兩人身上只有有效的中國護照,沒有入境台灣的合法證件,所以無法讓兩人入境台灣。
劉興聯和顏克芬聲稱在中國遭受迫害,且領有聯合國難民證,要向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移民署報請陸委會協助,兩人則被安置於機場管制區內的休息區。劉興聯先前受訪曾表示,每天只看到休息室內的燈光,生理時鐘都混亂了,「有時候不知道自己是活在白天或晚上,」這段時間從未有過快樂的夢,夢中總是出現一些寄人籬下的情境。
劉興聯和顏克芬當時宣稱,他們長期關注人權問題,積極參與中國民主維權活動,甚至組織了「玫瑰中國」等人權團體,但因觸及中共利益而遭列為異議分子,多次遭中共當局鎮壓、追捕。2015年被秘密關押9個多月,每天審訊,播放大量噪音,造成兩人嚴重耳鳴,記憶力受損。2016年5月藉著保外就醫的方式逃出,並偷渡到泰國,最後決定以跳機的方式滯留桃園機場,向台灣尋求政治庇護。
陸委會在31日對此事作出回應,三度跟當事人協調,先安排劉興聯和嚴克芬出境至第3國,再以專業交流的名義入境台灣。
據了解,若由人權團體等民間團體邀請,到台灣做專業交流、短暫入境,經政府審核,原則上最多2個月為限。至於若將兩人送往第三國,是否造成第三國困擾?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強調,處理這件事,「意願」才是重點。
陳明通表示,「第三國願意接,而且當事人也願意去,這是歡喜甘願的事。」
兩人1月30日已飛往第三地,深夜才又入境;兩人在入境後,由台灣友人從機場接走,並將劉興聯和顏克芬分開接往已安排好的住處安置。劉興聯和嚴克芬開心的說現在順利入境台灣,不但能和朋友聚聚,也可以一起過春節。
這並非首起中國人士赴台轉機時要求政治庇護。早在2108年5月,中國維權人士黃燕就持聯合國國際難民證獲准入境台灣,被短期安置三個月。當時陸委會表示,黃燕健康狀況不佳,基於人道考量專案許可讓她入境,有三個月時間停留,以利民間團體協助前往第三國安置。(金牌國手接桃園體育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