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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別再拖了】護理師遭拒發撫恤 台大醫師:從此沒人冒險犯難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2月12日 11:59:00
蘭嶼衛生所護理師蔡邑敏2018年2月執行病患後送任務時墜海失事,因無法確認「冒險犯難」遭銓敘部拒發撫卹金,引發各界熱議。(圖片取自蔡秀男醫師臉書)

蘭嶼衛生所護理師蔡邑敏2018年2月執行病患後送任務時墜海失事,因無法確認「冒險犯難」遭銓敘部拒發撫卹金,引發各界熱議。(圖片取自蔡秀男醫師臉書)

蘭嶼衛生所護理師蔡邑敏2018年2月執行病患後送任務時墜海失事,日前因無法確認「冒險犯難」遭銓敘部拒發撫卹金,不僅連民進黨主席卓榮泰都表不滿,台大醫師王明鉅12日也於個人臉書聲援護理師,並直言「從此沒人,冒險犯難。」

 

蔡邑敏因搭乘的黑鷹直升機墜海,機上共6人罹難,衛福部認定蔡邑敏是冒險犯難殉職發給獎章,總統也頒給褒揚令,但銓敘部堅持「事故原因還待調查」,致家屬至今無法領到因公殉職撫卹金。

 

王明鉅指出,此事件所發爭的爭議點,其實就是「冒險犯難」的定義,並列舉出公務人員死亡後的撫恤在2017年8月9日到2018年11月21日之間,竟然有二個法律能適用。

 

王明鉅於臉書寫下,公務人員撫恤法第5條(2018年11月21日廢止),因公死亡人員,指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一、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者;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恤法第53條(2017年8月9日施行),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王明鉅表示,以上二個公務人員撫恤的法律中,只有符合條文中的這個第1項的情況,才能拿到最高額的加給50%撫恤金,而根據媒體報導,台東衛生局代家屬依公務人員撫恤法第5條第1項中的「冒險犯難」申請了最高金額一次加發50%的撫恤金。

 

縱使衛福部認定蔡邑敏是「冒險犯難」發給衛生獎章,不料銓敘部日前回應因公撫卹絕無問題,表示若要使用最高等級的「冒險犯難」條款,需等飛安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出爐,因而拒發撫卹金給家屬。

 

銓敘部拒發撫卹金引發外界熱議,由於公務人員因公殉職標準嚴格「冒險犯難」並不適用於各個行業,內政部和銓敘部於2018年10月公告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寬警察人員「殉職」標準,只要執行勤務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就符合規定,將不再局限於「冒險犯難」。

 

但新規定只適用警察、消防和部分海巡人員,修正主因是2017年8月7日,國道警員陳啟瑞戒護拋錨車時遭拖板車撞死,因不適用因公殉職標準引發爭議;2018年4月23日,國道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執行取締違規大貨車任務時,遭另輛大貨車高速追撞喪命,引起社會重視。警政署表示,考量警消人員勤務性質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並爭取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給予遺族妥適照顧。

 

蔡姓護理師案不適用放寬的「殉職」標準,王明鉅質問到底什麼叫「冒險犯難」並轉述銓敘部官員說法,在沒有飛安調查報告的客觀證據下,審議小組成員無法判定本案是否符合「冒險犯難」因公撫卹態樣,讓王明鉅痛批是徹頭徹尾沒有擔當的缷責說詞。

 

王雖相信銓敘部的官員,想讓蔡邑敏適用最高金額的「冒險犯難」條款,但審議小組又不願意擔負認定當天出勤就是「冒險犯難」的責任,而到底算不算「冒險犯難」,他認為本來就是認定的問題。

 

王明鉅分析,事件中的護理師任職台東縣衛生局為公務員,發生事故之後的撫缷是資方中華民國政府按照法律該付的責任。蔡姓護理師無論從職務上或是醫療倫理與責任上,都盡了最大的努力也不幸罹難,但是事件過了1年之後,中華民國政府說仍然無法確定是不是冒險犯難。

 

王明鉅表示,這是另一種形式的勞資爭議,並質問「是不是冒險犯難,有這麼難決定嗎?」他認為難做決定的是,自己(官員)願不願意為自己的認定去負責,別再想找別人為自己的決定背書。

 

文末王明鉅說明,不算嚴謹定義的「冒險犯難」在法律廢止之後,未來也不會再有其他人適用了,也呼籲銓敘部的長官們,「別再拖了,趕快再開會,直接勇敢的作決定吧。」(蘋果軟板大廠嘉聯益驚傳裁4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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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黑鷹 殉職 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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