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身兼華航大股東「航發會」的董事長,引發外界撻伐,交通部發出聲明回應,指出一切依規定辦理。(攝影:張文玠)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身兼華航最大股東「航發會」董事長,遭批「球員兼裁判」。交通部12日下午回應,董事會依規定有董事9名,均為無給職。
交通部列出相關規定,根據航發會規章,捐助章程第10條明訂,董事會置董事9名,分別為中華航空公司董事長、政府推薦5名(含交通部次長1名)、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3名,並置監事1名,均為無給職。2002年10月3日董事會會議通過修正條文,並追溯自2002年6月7日生效。
在捐助章程第12條,董事長綜理航發會業務,對外代表航發會,其權力應受法令章程及董事會決議之限制。
又依航發會董事會業務要則第14條第1款規定,董事長和董監事(含顧問)月支兼職費,按照「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支給。
交通部表示,依航發會捐助章程規定,指派政務次長王國材擔任航發會董事,並兼任董事長職務,且依照規定,董事長不支薪。
最後,若中華航空公司獲利,經提該公司股東常會通過後,航發會同一般股東,按持股比率獲配股利。(華航勞資協商敲定13日凌晨1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