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12日召開記者會,調查指出市售30支調製豆奶中,有不清標示者令消費者無從辨識。(攝影:羅佳蓉)
董氏基金會12日召開記者會,調查指出市售30支調製豆奶中,僅有7支確實標示:另有2支蛋白質含量不到2%的產品,不僅未達「調製豆奶」標準,品名更標示為豆漿,不清標示令消費者無從辨識。
豆漿富含蛋白質,不少民眾選擇飲用豆漿做為補充蛋白質的來源,然而,根據國家標準(CNS),豆漿依據其蛋白質成分,含量較高者為「豆奶」,僅含50%以上豆奶的則為「調製豆奶」。
根據國家標準(CNS),調製豆奶為使用50%以上的豆奶為原料的飲品,必要時可添加營養劑及風味料,粗蛋白含量2.0%以上。豆奶則是大豆加工處理製成的飲料,粗蛋白含量較高,2.6%以上。
董氏基金會於2018年底進行調查,發現超商、超市等通路販售的105件豆製液態產品中,30支為調製豆奶,其中23支並未標示「調製豆奶」,另有2支蛋白質未達2%的產品,連調製豆奶都不是,品名卻標示為豆漿。
董氏基金會表示,消費者不一定能透過營養標示知道自己喝的是什麼,呼籲衛福部規範廠商,以明確標示維護消費者權益。
另外,據董氏基金會抽查發現,有30件商品中,有6件商品每瓶含糖量介於20.4克到27.5克,逼近或超過世界衛生組織(WHO)每日建議攝取量,其中更有1件在包裝標示「微甜」,但卻遠超過「微糖」的定義、即每100毫升的含糖量小於2.5公克。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據《食安法》規定,產品品名需與本質相符,內容物也需清楚標示。若廠商已標示蛋白質含量、營養劑等,消費者即可自行辨識產品是否經過調製,致於糖分標示方面,她表示,甜度是個人主觀感受,主管機關沒辦法管,只要廠商標示出含糖量,即可交由消費者自行判斷。(【罷工外傳】他不忍心把乘客拖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