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21日宣布放寬,未來只要父母同時育有兩名未滿3歲子女,父母可申請育嬰津貼。(攝影:李隆揆)
勞動部2018年放寬育嬰津貼規定,父母同時扶養兩名以上未滿3歲的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津貼,不過卻僅育有「雙或多胞胎」才能申請育嬰假,導致津貼「看的到卻吃不到」,因此,勞動部21日宣布放寬,未來只要父母同時育有兩名未滿3歲子女,父母可同時申請育嬰假與育嬰津貼,若僱主拒絕,依法可處2萬到30萬元罰鍰。
為了讓同時扶養兩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或雙胞胎、多胞胎的夫妻能夠同時申請育嬰津貼,因此2018年勞動部放寬,父母同時育有兩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可同時請領育嬰津貼。
不過,由於勞工在請領育嬰津貼前,得先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然而,在勞動部放寬育嬰津貼後,育嬰假規定卻未同步跟上,只允許撫育「雙或多胞胎」者可同時申請育嬰假,以至於有勞工父母想同時請假遭拒,連帶也領不到育嬰留停津貼。
為鼓勵父母參與養育幼兒成長的過程,勞動部21日透過函釋放寬,未來只要同時照顧兩名以上未滿3歲子女的父母皆可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以利之後能夠順利拿到育嬰津貼。
若雇主未依法許可育嬰假,則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處2萬到30萬元罰鍰;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2018年育嬰津貼受惠人數共8萬1333人,核付金額高達新台幣85億6324萬元。(中國打壓沒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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