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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增「逃犯引渡中國條文」 陸委會示警:傷害法治基石

仇佩芬 2019年02月24日 19:00:00
香港政府提案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賦予香港特首可以在他國提出逃犯移送請求時,可不經立法會審議批准移送中國的權力。(湯森路透)

香港政府提案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賦予香港特首可以在他國提出逃犯移送請求時,可不經立法會審議批准移送中國的權力。(湯森路透)

香港政府提案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賦予香港特首可以在他國提出逃犯移送請求時,不經立法會審議批准移送,引發香港及台灣輿論質疑可能成為中國濫捕異議人士的漏洞。面對外界憂慮,陸委會也就此向香港政府提出呼籲,強調法治是香港長期賴以穩定及發展的重要基石,港府珍惜並堅守,審慎處理此次修法,儘速回應各界的疑慮。

 

香港政府保安局於本月12日向立法會提出修法建議,表示將修改《逃犯條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取消原條文中移交逃犯規範不適用於中國、澳門、台灣等「中國其他部份」的限制,並賦予特首發出「授權進行書」,啟動引渡程序的權力。

 

港修法引渡人犯至中國受審 民主派疑有政治盤算

 

此一修法動機來自去年發生的港女在台遭殺害案,依現行法令港府無法將兇嫌移送台灣求處重罪,因此保安局解釋,此一修法用意在於彌補未簽引渡協議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國家間的漏洞。然而香港民主派認為,若是為了處理港女遭殺害案,香港和台灣均已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大可直接依國際標準進行磋商;港府在此案發生1年後突然提議修法,並將中國、澳門納入,恐有為中國進行其他政治盤算的疑慮,甚至可能將香港變成「國際交換人質基地」。

 

據陸委會指出,自2018年2月發生此一殺人案後,我方已向港方提出3次司法請求,包括去年12月3日並要求遣送嫌犯來台,並對嫌犯發佈通緝,卻始終未獲港方回應。因此一開始傳出消息時,我國法務部判斷為司法合作的進展,因此竟公開表示肯定及樂見其成。

 

陸委會則表示,在12日下午即獲知港府提出修法建議的訊息,但由於港府未公佈具體草擬文字,且仍在徵詢公眾意見階段,無法得知具體的修法內容。對於各界的疑慮,表示將會同法務部持續關注後續的修法進展。

 

港修法後引渡可免受立法監督 陸委會籲:盼香港珍惜法治

 

儘管最終修法文字尚未確定,但已引起香港及台灣各界極大爭議。陸委會表示,確實注意到港府的修法建議,讓各界懷疑別具政治意圖,以及可能損害香港「一國兩制」、破壞香港法治、藉機打擊政治異見者及侵蝕人權,未來國人赴港可能會重演「李明哲事件」等疑慮。

 

陸委會特別向港府喊話,強調法治是香港長期賴以穩定及發展的重要基石,希望港府能夠珍惜並堅守,審慎處理此次修法,並儘速回應各界的疑慮。陸委會進一步表示,任何法律的修訂,都應該以保障民眾的安全與維護民眾權益為優先考量,凡是「具政治目的或違反人權的作法」,都將遭到各界質疑。

 

除了喊話之外,由於台灣駐港代表遲遲未獲港府入境簽證,台港正式對話管道失靈,可能影響我方向港府表達立場。對此陸委會解釋,雖然香港辦事處人事未能赴任,但政府已循例啟動代理機制,能夠密切掌握、即時陳報香港政情,沒有所謂「狀況外」的問題。陸委會說,對於港府的修法提議,我方也已公開表達立場,必要時將會透過既有管道,繼續向港方表達我方關切。

 

陸委會表示,確實注意到港府的修法建議,讓各界懷疑別具政治意圖,未來國人赴港可能會重演「李明哲事件」等疑慮。(中新社提供)

 

黃之鋒:支持修法,就是支持一中憲法框架

 

香港政治團體眾志的秘書長黃之鋒日前也投書台灣媒體,強調若台灣政府全盤接納此項建議,是否代表台灣政府也承認「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框架,並視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其中一個司法管轄區?

 

對於陸委會也有所回應,表示中國或港府任何片面的作為,都不會改變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有完整司法管轄權的事實,並重申堅決反對任何以消滅國家主權為目的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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