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一般酒駕輕判6個月以下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法官要接地氣

上報快訊/陳彥蓉 2019年02月25日 15:30:00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25日指出,地方法院98%量刑都從輕判決6個月以下。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坦言「法官要接地氣。」(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25日指出,地方法院98%量刑都從輕判決6個月以下。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坦言「法官要接地氣。」(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為嚴懲酒駕,法務部研擬朝「故意殺人」修法。對此,民進黨立委陳歐珀25日質疑,目前酒駕多屬輕判,地方法院98%量刑都從輕判決6個月以下,認為法務部應該將酒駕最低刑度往上拉,而非提高最高徒刑,否則永遠輕判無意義。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則表示,法官要接地氣。

 

陳歐珀指出,一般酒駕案件地方法院量刑98%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判決多偏輕。因為酒駕致死最重可判10年,但5年多來卻沒有任何一宗被判到10年案例,即便未來修法到最高可判死刑,然而,有沒有法官願意判死刑也是個問題。他認為,法務部不需要提高最高徒刑,而是要將最低刑度往上拉,才會有意義。

 

針對一般酒駕輕判,蔡碧仲則坦言,當然沒有遏阻作用,不少服刑者為酒駕肇事,僅管累犯法官量刑也偏低,他強調法官要接地氣,判處刑度要能真正達到警惕效果。

 

國民黨立委童惠珍則認為,矯正機關超收比率高達7.4%,法務部應該要統計酒駕入獄人數與再犯率,並舉例加拿大酒駕初犯最低罰1000美元、1年不能開車;若再犯最低刑期可關30天、2年不能開車;至於德國,也分初犯、累犯;美國也會有酒駕紀錄,希望台灣能斟酌參考,藉以促使民眾保持良好行為。

 

此外,針對近年來的酒駕案件,民進黨立委周春米25日也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數據發現,僅管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在2013年6月11日通過修正後,將酒駕致人於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者,刑責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周春米指出,根據2013年修法後到2018年的酒駕致死案例,平均判刑度為2年6.42個月,更有63.7%的案件判處低於法定最低本刑,周春米表示,恐與立法目的相違,藉此要求司法院檢討這類判決現象的成因,並提出書面報告。(韓國瑜早餐會遭臨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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