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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來源不明健保成幫凶 監察院今糾正衛福部

上報快訊/蕭惠敏 2019年03月08日 18:25:00
衛福部未無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監委8日痛批衛福部,並提出糾正。(湯森路透)

衛福部未無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監委8日痛批衛福部,並提出糾正。(湯森路透)

監察院自2018年4月收到檢舉,指衛福部未能依法行政,無法掌握境外器官移植,竟有超過400人未申報,但衛福部開罰件數居然掛零。對此,監委8日痛批衛福部「使健保恐淪為器官來源不明等犯行的幫凶」,並向衛福部提出糾正。

 

台灣2015年7月修正施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在境內外接受器官移植、且於國內接受後續治療者有強制通報義務,不過,據衛福部提供資料,若以領取健保給付的醫療院所申報器官移植手術後抗排斥藥品而言,確認因接受器官移植領用抗排斥藥病人有715人,其中578人未申報,依該578人再經比對,至少仍有400人未依法通報。

 

據監察院新聞稿指出,2018年4月監院開始函查,根據衛福部提供數據,自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止,國內計通報137例境外移植,返國後有依法通報通報「移植醫院」及「主治醫師姓名」者,僅30例,高達78%之通報內容有欠完整。

 

監察院說,通報資料顯示「移植醫院」、「主治醫師」等欄位,有空白未填或填「不詳」、「未告知」等。此外,部分醫院通報資料明顯錯誤,因此認為多數涉及境外器官移植之醫院、醫師及患者,幾乎視依法通報為兒戲、甚至有意規避。

 

監委認為,衛福部未能依法行政,致法律規定形同虛設,未能發揮確保器官來源符合透明及具備可溯性之功能,核有怠失,應予糾正。

 

監員調查還發現,國人至境外接受器官移植,有集中於特定國家、特定醫院及特定醫師,且返國後追蹤治療亦有集中於國內特定醫院之情形,對此衛福部應予正視,監院亦一併調查對器官捐贈宣導活動之規畫方式、經費及宣導強度,發現確實有所不足,應予改善。(【連日砲打韓國瑜】高市觀光局長潘恆旭下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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