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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建商出手花敬群縮頭 預售屋資訊不揭露免罰

黃驛淵 2016年10月18日 22:01:00
據透露,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中)因敵不過建商的壓力,同意刪除具爭議的資訊揭露條款罰則。(攝影:林育嫺)

據透露,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中)因敵不過建商的壓力,同意刪除具爭議的資訊揭露條款罰則。(攝影:林育嫺)

在建商及不動產開發商公會的強力抗議及遊說下,被民進黨政府列為優先法案的《住宅法修正草案》有重大轉折!據透露,內政部官員近日帶著法案說帖穿梭立法院拜訪立委時已鬆口退讓,不但同意刪除包括預售屋成交價格及銷售狀況等「資訊揭露條款」,原本祭出最高100萬元的罰則也全刪,相關產業公會未來若不配合提供房屋相關統計資訊,將不必受罰。

 

民進黨上台後,力推《住宅法修正草案》,除了攸關社會住宅的條文大幅翻修,為推動住宅市場資訊透明化,這份經行政院會通過的法案還在第53條新增了「預售前要備查」、「每季提報餘屋資料」等資訊揭露條款,要求經營或代理住宅銷售、出租的公司,必須定期提供房屋銷售狀況給各地方政府,並由政府每季對外公布。

 

拿資訊揭露換社會宅

 

此外,避免淪為「沒牙齒的老虎」,行政院版草案原本另在第58及61條新增罰則,要求相關產業公會及團體必須配合提供房屋交易價格等相關統計資訊,若限期未改善,可開罰10萬到100萬元;預售屋銷售前若未提報主管機關備查,最高可罰15萬;若拒絕提供每季餘屋狀況,也訂有最高30萬元的罰則。

 

但據透露,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近日前往立院內政委員會的立委辦公室,帶著一本「『住宅法』修正草案較具爭議條文說明」文件、向立委一一解釋爭議條文時,已不再堅持原本的修法立場。

 

當談及引發建商及不動產開發商公會抗議的「第53條」修法條文,花敬群鬆口表示,同意將條文爭議的第2項及第3項、以及相關罰則都「予以刪除」,不會對業者課以太高的義務,而是回歸實價登錄的機制來規範,將修法定調為「先過社會住宅,暫緩資訊揭露」。

 

 

根據《上報》取得的這份說帖,內政部在文件中指出,當初第53條第2項及第3項規範「預售前備查」、「每季提報餘屋資訊」等措施,目的是要掌握預售屋的成交價格以及銷售或代銷去化資訊;但經公聽會業者意見反映後,內政部認為,這部分可藉由修訂「實價登錄」相關法規來規範,「不宜納入住宅法加以規定,避免造成法規疊床架屋狀況」,因此同意刪除。不過,有關實價登錄未來的修法方向及期程,這份說帖並未特別交代、承諾。

 

至於刪除罰則的理由,說帖則指出,「公會團體皆不認同增列罰則條文加以處罰,認為不應過於苛責及過於歸責」,並稱「實不如以鼓勵方式替代懲罰,方可獲得認同」。

 

不想給成交價可免罰

 

事實上,內政委員會本會期第一次審查住宅法時,房屋買賣相關資訊揭露條款就已成藍綠立委關切焦點;在不動產及建商公會抗議陳情後,委員會並一致通過臨時提案,要求內政部在審議相關條文(第49及53條)之前,「必須邀集相關團體召開公聽會表達意見及溝通」。

 

面對業界反彈及壓力,花敬群原本在內政委員會9月29日的公聽會上表示,會推此條文並訂罰則,「的確是比較站在消費者或市場資訊揭露的前提」,且因實價登錄相關法案的修訂還沒到位、而住宅法走在前面,所以才思考先從住宅法修正以達到目的。不過,在業者分頭遊說抗議、朝野立委要求舉辦公聽會後,內政部最後終於退讓相關資訊揭露條文及罰則的修法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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