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也有責】杜絕酒駕祭重罰 警員初犯記大過、再犯免職

上報快訊/陳昱婷 2019年03月19日 16:29:00
警政署19日宣佈,警員首次酒駕將記大過、再犯即免職。(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警政署19日宣佈,警員首次酒駕將記大過、再犯即免職。(內政部警政署提供)

2019年來不斷爆出警員酒駕事件,警政署為杜絕酒駕歪風,祭出重罰,不分是否在值勤,只要具警員身分卻酒駕或拒測一律大過處分,再犯者免職,也會實施連坐法,3個月內超過1起,主管就下台。

 

近日發生數起警員酒駕案件,光是高雄警界2019開春以來就已爆出3件警員酒駕案件,警政署長陳家欽對此深感痛心與遺憾,並下令修正「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19 日公布,往後不分勤務中或勤餘,警員只要酒駕或拒測,一概均修正為記大過處分,再犯者則將核予免職處分。

 

警政署也祭出連坐法,只要分局3個月內有超過1起警員酒駕案件,其單位主官(如分局長、大隊長等)將得下台負責,降職為非主管職務。(台商搭快艇偷渡回金門遭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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