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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派員抵台再談漁業黃牌 漁獲量恐為潛在觀察項目

陳彥宇 2019年03月26日 18:20:00
歐盟舉台灣遠洋漁業黃牌已逾三年,歐盟代表本月11日再度來台,針對解除黃牌與否展開新一輪評估。(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歐盟舉台灣遠洋漁業黃牌已逾三年,歐盟代表本月11日再度來台,針對解除黃牌與否展開新一輪評估。(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歐盟舉台灣遠洋漁業黃牌已逾三年,歐盟代表本月11日再度來台,針對解除黃牌與否展開新一輪評估。據悉,儘管漁業署認為相關法規與設備皆到位,對評鑑仍是有信心但沒把握,尤其歐盟一度私下探詢,與「打擊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業」較無關聯的漁獲總量管制議題,更讓摘牌增添不確定性。

 

非法(Illegal):本國或外國漁船未經該國許可或違反其法律和條例在該國管轄水域內進行捕魚活動;懸掛有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締約方旗幟漁船所進行但 違反該組織通過且該國受其約束的養護和管理措施,或違反適用的國際法有關規定的捕魚活動;或違反國家法律或國際義務,包括有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合作方所負義務,進行的捕魚活動。

 

未報告(Unreported):違反國家法律和條例未向有關國家當局報告或虛報的捕魚活動;或在有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管轄水域所從事,違反該組織報告程序、未予報告或誤報的捕魚活動。

 

不受規範(Unregulated):在有關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管轄水域內,由無國籍漁船或懸 掛非該組織締約方旗幟漁船或由捕魚實體進行的,不符合或違反該組織養護和管理措施的捕魚活動;或在不適用養護或管理措施的水域或有關魚類資源的捕魚活動,其捕魚方式並不符合各國按照國際法應承擔的海洋生物資源養 護責任者。

 

歐盟自2015年10月將台灣列入IUU漁業黃牌名單,凡懸掛台灣國旗的漁船捕撈的漁產品貨運,都被歐盟加強查核,造成諸多不便。倘若黃牌轉向紅牌,制裁將隨之升級,所有水產、漁獲不得輸入歐盟,損失恐達70億元;要是美國、日本等國跟進制裁,台漁船出入各國港口將受影響,重創遠洋漁業。

 

為摘黃牌,漁業署從立法面、執法面,作業管理措施等三面項下手,2016年修訂「遠洋漁業三法」;2017年設立24小時漁業監控中心,結合漁船監控系統(VMS),漁業管理系統、電子漁獲回報系統(e-Logbook)、遠洋漁業動態管理系統等多項系統,全天候24小時監控台灣逾1200艘遠洋漁船動態;同時增聘觀察員至世界各國港口執行資料蒐集、查核等作業。

 

 

歐盟本月再度派員來台 私下探詢漁獲總量管制

 

漁業署多管齊下,一方面承受修法招致漁民反彈,另方面又得防止黃牌轉紅牌,但摘牌始終未有進展。據悉,本月11至14日歐盟再度派員來台,與上次不同的是,此次未安排實地考察行程;由漁業署科長級人員向歐盟海事及漁業總署打擊非法漁業處處長Roberto Cesari說明台灣打擊IUU作為,並提報相關資料,一切按既定程序進行。

 

值得關注的是,會議本應聚焦台灣打擊IUU實際舉措,卻出現意外插曲。據悉,歐盟代表曾一度私下探詢台灣漁獲總量管制,以及探討台灣遠洋漁船增減可能性議題,態度頗耐人尋味,也格外引發聯想。

 

事實上,除了漁獲量與漁船數問題,近來有許多NGO團體頻頻遊說歐盟,有意將漁工人權與解除黃牌做連結,要求將改善漁工工作環境,落實勞動權益,作為解除台灣黃牌重要考評,使得原先單純的IUU問題更加複雜化,摘牌難度跟著「升級」。

 

本月11至14日,漁業署向歐盟海事及漁業總署打擊非法漁業處處長Roberto Cesari(左)說明台灣打擊IUU作為。(取自推特

 

 

拚摘黃牌 漁工人權、漁獲恐為潛評鑑項目

 

對此,知情人士強調:「漁業署該做的都做了!」該訂的法規都訂了、該執行的也執行了,該與相關國家合作,甚至簽訂備忘錄,漁業署都積極去做;歐盟向來最重視執行成效,成效需要時間來觀察,希望能有好結果。

 

該知情人士並進一步舉例,泰國近來成功摘除解除漁業黃牌,當中關鍵因素之一,在於泰國解決人權問題;台灣漁工人權表面上未納入評鑑項目,但畢竟歐盟不會透露其內心真實想法,「人權、漁獲與摘牌有無連結,我們不知道!」歐盟內部有諸多單位意見不同,漁業署只能盡量溝通,努力呈現打擊IUU成果。
 

 

台灣漁工人權表面上未納入評鑑項目,但人權、漁獲與摘牌有無連結,我方無從所悉。(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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