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無辜捲入性侵案遭冤判4年 陳龍綺籲修法降低再審門檻

王怡蓁 2019年03月26日 16:44:00
26日為冤獄平反者陳龍綺平反五週年的日子。(攝影:陳沛妤)

26日為冤獄平反者陳龍綺平反五週年的日子。(攝影:陳沛妤)

26日為冤獄平反者陳龍綺平反五週年的日子。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出《形事補償法》及《刑事訴訟法》再審篇的修法草案,與立委尤美女、周春米及其他平反者陳燕飛、鄭性澤、蘇炳坤一起召開記者會。尤美女表示,希望主責的司法院也提出對案,送入立法院審議。

 

陳龍綺案源於2010年,他捲入性侵案,當時DNA鑑定不排除他涉案,因此遭判四年徒刑。他邊逃亡邊喊冤,於2013年在律師的協助下,以其他鑑定方式開啟再審,確認排除他的DNA,獲判無罪。

 

陳龍綺在獲得平反後,也組成無辜者關懷行動協助其他無辜者,並擔任司改國是會議委員,針對冤案部分提出許多修法建議。

 

在再審部分,由於台灣開啟再審困難,平冤協會指出,應降低門檻。司法院也曾對此提出修法草案,增列聲請人閱卷權、陳述意見、證據調查等權利。

 

而目前的形事補償法以失去自由的天數來計算補償金,並設有可歸責事由來增減補償金。目前司法院的草案刪除遭質疑的第七條可歸責事由。平冤提出的草案更增加,頒發給無罪確定者「回復名譽證書」,未失去自由的冤案者也可以請求補償。

 

立委尤美女表示,曾有冤案者告訴她,冤案中最痛苦的是自己像失去說話能力,他們的痛苦無法被他人理解跟聽見。因此冤平的兩份修法草案,是讓社會更容易聽見無辜者的聲音,因而有更多機會開啟再審。她認為協助無辜者社會復歸也是相當重要。

 

周春米也指出未來修法上,再審部分,會朝規範聲請人的閱卷權、陳述意見、證據調查等權利;刑事補償法上,則是著重在如何給冤案受害者基本補償,她也呼籲,司法院也多提醒法官,傾聽被告的聲音。

 

 

【延伸閱讀】
●【直播】冤案平反不能只靠運氣 陳龍綺冤案平反5周年
●【又見冤案】歸仁雙屍案18年後再審 死囚謝志宏暫停死刑
關鍵字: 陳龍綺 冤案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