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莫拉克颱風釀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災後死者家屬與災民訴請國賠,一晃眼官司纏訟10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宣判15人每人獲賠150萬到300萬元,仍可上訴。韓國瑜表示,市府決定放棄上訴,盼市民能得到應有補償。(圖片取自維基百科/bellenion攝)
2009年莫拉克颱風釀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滅村,釀成381死、16人失蹤的慘劇。災後,災民及死者家屬訴請國賠,一晃眼官司纏訟就是10年。
此案纏訟10年ㄝ雖然一、二審皆敗訴,但災民不放棄,繼續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將其中15人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3月27日更一審宣判,15人每人獲賠150萬到300萬元,仍可上訴。對此,高雄市長韓國瑜表示,市府決定放棄上訴,盼市民能得到應有補償。
2009年8月9日凌晨6時,當時莫拉克颱風挾帶強降雨、造成小林村東北方的獻肚山嚴重崩塌,大量泥流土石瞬間淹沒村內第9鄰到18鄰共169戶民宅,整個小林村都遭土石流「滅頂」,釀成381死、16人失蹤的慘劇。災後死者家屬與災民成立自救會,他們認為公所等政府機關未落實撤離、積極展開救災,因此提告要求高雄市府及甲仙區公所國賠5.9億多元。
不過一、二審皆敗訴,法官認為,小林村滅村原因是山崩所形成的堰塞湖潰堤所導致,加上獻肚山過去沒有大規模崩塌紀錄,且目前科技無法預測山崩,又村民即使撤離,也只是撤到同遭山崩掩埋的小林國小等處,無法避免災難發生,因此判災民敗訴。
之後災民上訴最高法院,合議庭將其中15人獲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要求查明高市府是否未盡責任之處。而高雄高分院3月27日更審宣判,15人逆轉每人獲賠150萬到300萬元,仍可上訴。
對此,韓國瑜3日在施政百日記者會後受訪時表示,小林村官司纏訟10年,市府估計要賠3200萬左右,最高法院判決意旨,市府難違背,何況小林村民經過10年官司纏訟也身心俱疲。他說,市府站在照顧市民的立場,本就希望市民能開心快樂,所有不公平、不正義的地方,都能夠得到應有補償,所以市府決定不上訴。(立委陳怡潔轟:民進黨政府通通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