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周玉蔻於2014年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二審時法院認為周侵害馬的名譽,判賠180萬並登四大報道歉。(攝影:張文玠)
名嘴周玉蔻於2014年指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魏家2億元政治獻金,二審時法院認為周侵害馬的名譽,判賠180萬並登四大報道歉。3日最高法院駁回周玉蔻上訴,全案定讞;對此馬英九辦公室晚間表示,「對法院最終做出公正判決感到欣慰,並盼以儆效尤。」
高等法院審理內容指出,最高檢在調查馬英九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案件中,魏應充等4人與頂新公司供稱,魏應充等4人與其家人在第13屆總統競選期間,從帳戶提領了7250萬元的現金,支付公務飛機與家用,馬英九與配偶、子女存提款50-188萬不等的金額,時任總統府辦公室主任康炳政與其親屬也僅有提領一筆65萬元現金,與周所稱的2億元政治獻金有相當差距。
周玉蔻在審理時表示,並沒有故意損害馬的名譽,且已向吳子嘉等人合理查證。但法院查證指出,吳子嘉表示是他認為政治獻金有上百億元,而也因為傳述言論遭裁罰。
證人張榮豐在臉書貼文及政治獻金案中表示,他只說頂新做什麼事都值2億元行情,周並沒問是什麼行情,他沒跟周談論到政治獻金。周在審理期間,也承認找不到直接證據。因此原審認為,以上不能認定周已合理查證,且該言論已被各大媒體轉載,導致馬的名譽受損。因此最高法院駁回周的上訴,周玉蔻須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全案確定。
針對今日判決結果,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英九向來高度尊重言論自由,不輕易興訟,然部分人士卻因此有恃無恐,屢屢惡意造謠。馬前總統為捍衛自身之清白及端正社會風氣而採取法律行動,對於法院最終做出公正判決感到欣慰,並盼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