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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不能被平衡報導的才是問題

蔡孟宏 2019年04月07日 07:00:00
我們在假新聞的容忍上應該要有制衡機制。(假新聞資訊圖表 /維基百科)

我們在假新聞的容忍上應該要有制衡機制。(假新聞資訊圖表 /維基百科)

近日關於媒體定位鬧得沸沸揚揚,媒體與選民、政治人物一直都有著緊密的連結關係,缺一不可,大抵就是選民因為成本的關係透過媒體來檢視政治人物的作為是否符合期待,反之政府也可能透過媒體設置的議程來施政,可以說是政府跟選民的對口。這時候媒體的角色就顯得非常重要,其中又可以分為監督者與推銷者兩者為端點的光譜(批判與吹捧),前者如監督市政,或是檢視政治人物的道德情操;後者則比較像宣揚政績、散播知名度等。而這些東西也都會隨著各媒體的定位而有所差異。

 

這幾天在網路上看到有投書言,媒體其實也是企業,所以他要播報什麼東西,只要能夠得到閱聽人的支持,我們都不應該限制,這就是言論自由。仔細思考這番言論其實聽起來很恐怖,如果內容都是真實的話,那倒沒什麼問題,倘若該新聞根本是假的,就會造成閱聽人的盲目相信,進而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態下做出選擇。

 

如果我們說新聞業是企業應該只顧追求最大利益,所以可以不考慮新聞真實性的話,就好像是食品業也只應該追求其最大利益,所以可以不考慮食品內容的安全性,聽起來很荒唐,不過就是會導出這種結果。也就是說其實在監督者與推銷者的光譜中,還有一個限制稱為「公共性」,或者是說媒體應負擔的社會責任。

 

而這樣的公共性其實非常難以界定,猶記在課堂上曾問老師,假新聞的出現不是會造成很多人第一時間出現錯誤的認知嗎?這樣的假新聞應該要有存在的空間嗎?老師的回答感覺像是出現錯誤認知之後,我們有沒有導正的機會,如果我們就此去限縮播報的內容,那才是言論審查。

 

這先說明了我們對於新聞應該要有相當的容忍度,而後探究公共性的話似乎仍只能使用不實的標準來判定,也就是假新聞的內容需要是虛構的且有對社會具有影響力。回顧最近一次中天被裁罰的理由即是標題違反了事實查證原則致損害公共利益及報導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等新聞。

 

在自己的猜測下,有些東西雖然事後被證實是假新聞,但卻沒有被開罰,而有些東西知道是假新聞,也被開罰了,我認為最大的差異點是在該新聞能否被平衡報導。諸如標題的虛構、天空雲朵等,其他電視台並無法也不會去批判該電視台的標題不當或雲朵與市長的根屬性,但卻能告訴民眾有200斤的柚子被丟入河中是假新聞,想來如果以此為判斷標準的話,可能會更具有實質的可行性。換句話說,我們在假新聞的容忍上應該要有制衡機制的問題,對於一言堂、無從制衡的,即有NCC檢視之,而有其他可能性可以制衡的,則會有不同的電視台出面否定之。整體言,我們對於假新聞這件事情雖然應該感到憤怒,但也不至於感到無助。

 

如果能被平衡報導,我們就不會覺得這有很大的問題,不能被平衡報導的才是問題。假新聞的澄清(平衡)固然有成本,而我們也不應該就此去追求這世界上沒有假新聞,也不需要太擔心會因此接收到太多錯誤的言論,如同我們的民主,我們要追求的不是一步登天的路,而是在過程中持續修正錯誤。

 

※為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研究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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