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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介石出錢收買陳潔如回憶錄 這筆遮羞費怎麼算?

殷惠敏 2016年10月23日 07:00:00
為了領袖私人這種狗屁倒灶的情史,當年不但臺北紐約兩地的幕僚「公器私用」,忙了一大陣,所付出的遮羞費難道也要報公帳?也是由總統特支帳戶付款嗎?現在大家要求國民黨黨產歸還國庫,但蔣介石當年花費的這筆錢,有沒有歸還國庫呢?我們似乎應該核查一下。(維基百科)

為了領袖私人這種狗屁倒灶的情史,當年不但臺北紐約兩地的幕僚「公器私用」,忙了一大陣,所付出的遮羞費難道也要報公帳?也是由總統特支帳戶付款嗎?現在大家要求國民黨黨產歸還國庫,但蔣介石當年花費的這筆錢,有沒有歸還國庫呢?我們似乎應該核查一下。(維基百科)

蔣介石和宋美齡1927年12月1日在上海結婚時,還在《申報》刊登啟事,稱「毛氏髮妻,早經仳離,姚陳二妾,本無契約。」他也當著中西報刊記者面前,否認與陳潔如曾有婚約關係。這在當時是西文報刊的大新聞。

 

蔣宋政治聯姻,使得蔣因此獲得江浙財團的資助,對他日後的崛起,的確十分關鍵。但陳潔如與蔣介石本是結髮夫妻,也是事實。蔣為同宋美齡攀親,要陳立夫代表他去和陳潔如談判「離異」,把她打發到美國留學,以五年為期。蔣誓言在她歸國後,必與她複合,但他並未實踐他的諾言。陳潔如覺悟到蔣的始亂終棄後,在紐約曾想自殺。

 

回憶錄風波

 

陳潔如五年後(1933)回國,一聲不吭聲地與她在1924年收養的女兒,隱居在上海。抗戰期間,她也曾秘密到重慶與蔣介石會面,除了魚雁情書之外,她還寫過新詩給蔣介石。(可惜這些「文物」,據陳立夫的兒媳林穎曾透露,後來都被陳立夫銷毀了)。中共建國後,陳潔如仍然住在上海舊法租界的公寓中,知道她底細的共產黨還聘請她當政協委員和黃埔區居民委員會委員。她曾向當年與她同船到三藩市的魯潼平透露,她這時已做祖母了。

 

1961年中共鬧饑荒時,陳潔如攜帶周恩來批示的路條,逃到香港。不久就在蔣介石的舊識李蔭生李時敏兄弟的協助下,於1963年秋完成一本回憶錄。李氏兄弟不但積極參與寫作,把陳潔如的口述寫成英文,而且還為她出面在美交涉出版,與紐約的一個出版經紀希爾(Lawrence Epps Hill)簽下委託書,尋找出版商。此舉當然立刻引起臺灣當局的震驚。臺北總統府只好一方面不動聲色地封鎖新聞,同時以孔祥熙的子女孔令侃,孔令偉等皇親國戚和沈昌煥,蔣經國為要角,與在美的俞國華及駐美外交人員江易生(公使),游建文和賴景瑚(紐約領館人員)等密切聯繫。

 

陳潔如回憶錄的英文稿一共425頁,與經紀人簽訂的委託書上注明是「作為蔣介石夫人7年的生活回憶,並保證「內容全部屬實」

 

怎麼辦呢?沈昌煥與游建文商量後建議,打消書稿出版的方法是一文一武。文的方法是收買全部版權,使這本書無法在美國市面流通;武的方法是找律師去提告,以攻擊友邦元首為理由,請美國政府取締。

 

然而,對付陳潔如回憶錄,若是用武的方法,去打譭謗官司,據美國法律專家的意見,很可能會偷雞不著蝕把米,因為第一,美國政府崇尚出版自由,不可能明目張膽去取締一本著作;第二,官司若在法庭糾纏下去,兩造律師的指控辯駁,條分縷析,勢必會把回憶錄的內容更赤裸裸地呈現在社會大眾面前,那可就真的是吃不著兜著走了。

 

最後決定還是用文的方法。解鈴還是繫鈴人,當年受蔣之托去同陳潔如談判「勸退」的陳立夫,現在就要負責向她「動之以情」了。陳立夫先在信中給她送去一頂高帽:「希望君一如往昔,保持個人偉大人格。重友誼而輕物質,不為歹人所利用。」好傢伙,幫忙寫回憶錄的李氏兄弟,他們的父親李波當年是曾經資助孫中山革命的,現在竟變成「歹人」了。陳潔如手中,不但握有書稿,還有當年她和蔣介石的結婚證書,以及一堆照片。陳潔如也還保存了宋美齡當年寫給蔣介石的明信片,稱陳潔如為「蔣夫人」。圍繞在蔣介石身邊的幕僚豈能不謹慎從事?

 

「動之以情」外,派人赴港去嚇唬她,若出書則必提告,單是應付官司的律師費就會令她焦頭爛額。

 

當年陳潔如在上海見到過,也曾幫助過的那個十多歲「舉止靦腆」,「一口暴牙」,在他老爸面前不停發抖的蔣經國,此時也出主意,要威脅中斷他的「上海姆媽」在港每三個月領五百美元的生活津貼。

 

折騰了好一陣,結果還是「動之以錢」來得實惠。在陳立夫協調下,陳潔如收下十五萬美元,具結保證不出書。

 

陳立夫死後多年,他的兒媳林穎曾仍然保存了陳潔如當年的親筆收據:

 

茲由立夫先生交下洋十五萬元整。該款業已如數如記。此後潔與介石雙方恢復自由,一切行動與對方無涉,特立此據為憑。陳潔如具1964年12月30日。

 

民族老救星

 

這段期間,蔣介石雖授權由孔令侃和總統府幕僚組成的「危機小組」,處理陳潔如事件,他自己是否也受折騰呢?經過大陸文史學者楊天石在臺北國史館,中研院近史所和史丹佛大學胡佛研究所爬梳蒐求後,這個問題也有了答案。

 

蔣介石日記中顯示的是一個「民族老救星」的惶恐與焦慮。他好像是一個做了錯事的中學生,惶惶然不能面對現實。

 

遙想當年,也是生活了7年的結髮夫妻啊。當年「批閱潔如箋,愛戀我之情,無異孺慕也。」(1923-1-10)「下午,攜潔如赴汕船次,為情魔纏絆,憐耶?惱耶?歡無已時。」(1925-11-26)如今,在日記中,潔如卻變成了「某女」,而且還把事情推給「共匪」:

 

「有某女要在美國出書,對我家譭謗之所為,此又一不測之隱痛,唯其事在三十五年以前,雖捏造誣謗,亦不致遭受重大影響,此乃共匪屢年來無所不用的卑劣陰謀…」(1964-2-17)「某事煩擾,…皆使心神不佳。」(1964-3-9)「某事之煩擾,尚無具體對付辦法,且情形更趨複雜。」(1964-4-26)「令偉轉來消息,電文閱之煩悶,可以說近年來各種苦痛刺激之深,而以此時為最甚。今後對某事決不再過問,迅令其依照計畫由法律途徑解決。」(1964-5-5)「令偉轉來談某事及其中文反動報豋載此事剪報呈閱,令置之不閱,而交還於彼,令其以後不再將此事見告,更使餘刺激不能受,…(1964-5-6)(楊天石,2007:654-664)

 

看來,蔣的抗壓性也成問題。當年為「情魔纏絆」,纏綿交歡,「歡無已時」,如今卻不敢面對現實,算得上是個敢做敢當的男子漢嗎?還有一則日記,懊悔自己「事先大意,未能及早處理安置,演成不測變化」(1964-4-30)。及早處理,應該不是要把陳潔如「做掉」吧? 是沒能早點為她在香港買樓,令她「封口」嗎?

 

反觀陳潔如倒是有情有義的。她簽了具結書之後,從此銷聲匿跡,臨終前寫給蔣介石的信說:「三十多年來,我的委屈惟君知之。然而為保持君等家國名譽,我一直忍受著最大的自我犧牲,至死不肯為人利用。」

 

遮羞費報公帳?

 

但不管怎樣,陳潔如事件畢竟是蔣介石的家務事。蔣介石出錢收買陳潔如的回憶錄,其實是他支付的遮羞費。領公糧的總統府幕僚忙得團團轉,除了付給陳潔如15萬美元之外,還得支付李氏兄弟的補償金,出版經紀人希爾的補償金,孔令侃在美的活動費律師費。資料顯示,這筆錢有一部分還是先由當時的國府駐紐約總領館代為「墊付」的。

 

在醞釀出版期間,希爾辦公室兩度被人破門進入,翻箱倒櫃。1964年5月1日,希爾被打得不省人事,躺在辦公室門後。半年後他在曼哈頓45街上走路,忽然又被人從後面打暈過去,受了不少皮肉苦。(Lloyd E. Eastman, 1993:Introduction, xvii)他想不出自己有什麼仇敵。這大概是沈昌煥提議的文武兩種解決方法之外,給希爾顏色看的另一種「武」吧。難怪當時參與「斡旋」的駐紐約領事賴景瑚,事後不無得意地對他的老友魯潼平吹噓:「這件事要我來辦理,身歷其境,危險萬分,真好像一部詹姆斯龐德的偵探電影,我也做了零零七型的人物。」說穿了,自命零零七的賴景瑚,所幹的差事,無非是花錢到中國城找幾個幫派份子,潛入別人辦公室去翻箱倒櫃,把人打暈而已。

 

孔令侃找了律師發信警告Doubleday(雙日) 出版社之時,Doubleday 的編輯已經開始審校陳潔如那本書稿。收到律師信後,出版社似乎識趣地撤銷了出版承諾。有沒有得到補償?沒人知道。據Lloyd Eastman教授的查證,為了收回書稿,撤銷出版,還支付了六萬五千美元的補償金給另一家出版社。

 

有學者推算,這些林林總總的費用合計起來,保守的估計,至少也要32萬美元。以當時3萬美元即可在長島首善地區買到一間花園洋房計算,這是一筆可觀的金額。

 

為了領袖私人這種狗屁倒灶的事,不但臺北紐約兩地的幕僚「公器私用」,忙了一大陣。這筆遮羞費也要報公帳?也要由總統特支帳戶付款嗎?現在大家要求黨產歸還國庫,但蔣介石當年花費的這筆錢,有沒有歸還國庫呢?我們似乎應該核查一下。無論如何,這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啊。

 

抬頭三尺有神明

 

1991年,一位年輕學者在胡佛研究所的張歆海檔案內,意外地發現了陳潔如這份回憶錄的另一個稿本。為什麼是張歆海?他同國民黨政府駐紐約的外交人員有關係嗎?張歆海是哈佛大學英國文學博士,抗戰時期當過外交部長宋子文的助理和駐外使節,也在好萊塢演過電影,多才多藝。他退休後長居紐約,有不少外交界的舊識,而紐約又是個消息中心。他有辦法弄到陳潔如回憶錄的一個副本,並不奇怪,而陳的故事無疑也是個改編劇本的好題材。

 

32歲的中年男子蔣介石如何用上海灘潑皮的手法,把一個13、4歲的小女孩騙到旅館裡,用自斬手指的動作來嚇唬她,逼她接受他的愛,婚後把淋病傳染給她。蔣如何衝動易怒,脾氣暴躁。《陳潔如回憶錄》中譯本在臺灣出版後,這些情節大家都耳熟能詳。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回憶錄中陳潔如受蔣哄騙,要她「為中國犧牲」,「退讓五年」的情節。她母親知道後,在娘家逼著蔣介石在佛祖面前發誓:

 

我答應自今年起的五年之後,與潔如恢復夫妻關係。如我違背誓言,任憑佛祖罰我和我的南京政府,如我在10年或20年內不履行我對她的義務,任憑佛祖毀滅我的政府,並將我永遠放逐國外。

 

蔣發了誓後,陳母只得相信。蔣離去後,陳母用雙臂環抱著傷心的女兒,安慰她說,「他已發了重誓,如果他違背誓言,一生都會受到報應。」

 

蔣受到報應了嗎?回到歷史上看,蔣介石當初也許以為,他信了基督教,而且就要與宋美齡聯姻了。佛祖面前的誓言,能夠當真嗎?但抬頭三尺有神明,這還真是不能輕忽的。我算了一下,1927年發誓,若20年內不履行義務,佛祖就會毀滅他的政府,並將他永遠放逐國外。1927的20年後是1947,那時蔣的政府敗象已露,不久就兵敗如山倒了。只是最後他並未被放逐國外,而是逃到臺灣,繼續作威作福,至死方休。

 

《陳潔如回憶錄》大概可算是國民黨政府花費最大的一本禁書了。沒想到忙亂了一大陣,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作者為旅美作家,近著有《誰怕吳國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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