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針對網上過於誇大成效的業配文開罰,其中藝人宋逸民老婆陳維齡(右)一個人佔了8件違規,共罰64萬。(圖片取自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臉書)
近年網路蓬勃發展,許多業者找上名人業配產品,台北市衛生局也針對網上過於誇大成效的業配文開罰,在2016年至2019年間838件違規中,網路部落客占26件,其中藝人宋逸民老婆陳維齡一個人就佔了8件違規,2年共罰64萬。
衛生局舉證,陳維齡臉書近70萬人追蹤,曾在業配產品時宣稱「短短一年竟從168cm到184cm」等誇張成效,衛生局也有要求到場說明,但她都透過委託人表示和產品廠商沒有廣告合約關係,因此衛生局也只能開罰她個人並不斷規勸。
衛生局表示,在網路宣稱或分享食用心得而涉及生理功能、改變外觀、五官臟器或醫療效能,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
若重複違規廣告相同產品,將依法加重裁罰,首次罰4萬,第二次罰8萬、第三次罰12萬、第四次罰40萬,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陳維齡接受《中央社》採訪時表示,一直以來都只是單純希望能以最親身的經歷分享給粉絲朋友,並不了解會牴觸相關規定,但也都有立即照著衛生局的「用詞規定」調整改善,往後一定會更加小心謹慎。(台灣女子冰球隊擊退強敵冰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