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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箱屍案】「她腹中孩子不是我的」 兇嫌看女友性交片後引殺機

國際中心 2019年04月13日 11:05:00
香港一對20歲情侶2018年台遊玩,男方卻對女友痛下殺手後潛逃返港。(圖片取自TVBS YouTube)

香港一對20歲情侶2018年台遊玩,男方卻對女友痛下殺手後潛逃返港。(圖片取自TVBS YouTube)

一對香港籍20歲情侶2018年來台旅遊,但最後女方潘曉穎卻慘遭男友陳同佳殺害棄屍。兇嫌12日在香港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錢罪名,並向警方表示犯案當日,雙方起爭執後,潘女稱腹中胎兒的父親應是前男友,口角之中他遂把潘女的頭撞牆再加以勒斃。

 

據香港媒體報導,陳同佳向港警表示,他與潘女於2018年2月13日,16日案發當日,兩人逛完台北夜市返回飯店後,發生爭執並得知女友曾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而痛下殺手;並在殺人後將屍體放入當晚新買的粉紅色行李箱之內,與潘女屍體同室而眠。隔日早晨再拖著行李箱前往竹圍棄屍,爾後提領潘女提款卡內現金打算購買衣物並搭機返港。

 

 

此外,他也承認4項洗黑錢罪名,其中包括盜用死者銀行提款卡、數位相機和iPhone6手機、2萬元台幣及19,200港幣,財物加現金總值約港幣3.2萬元。

 

在台犯案 港法官判不了刑

 

被告陳男與死者潘女2017年因兼職打工認識,同年12月潘女被證實已懷有5個月身孕。兩人2018年2月來台旅遊,原本預計於當月17日返港,但潘母卻遲遲等不到女兒的任何訊息,並於3月5日報警,陳男則於同年年3月13日向警方坦承謀殺害死者。

 

報導稱,被告陳男的律師稱除了認罪及無案底外無其他求情,法官將於4月29日判刑。然而雖然陳男已坦承殺人,但此案發生地在台灣,被告也已潛逃反港,礙於《逃犯條例》不適用於港台之間,我方目前仍無法將陳男繩之以法,香港司法單位也僅能就陳男在港犯下的4項洗黑錢罪名判刑。

 

港府欲修《逃犯條例》惹司法獨立疑慮

 

對此,港府亟欲修訂《逃犯條例》,讓中國、台灣和澳門以個案形式,讓犯下刑事罪刑的兇手從香港引渡至犯案當地受審。但此反對意見認為,此舉等同削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作為獨立司法管轄區的地位。

 

 

香港政府近月建議修訂法例,容許中國、台灣和澳門以個案形式申請把刑事罪行的嫌疑犯從香港引渡到當地受審,引發外界關注有關修訂會削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作為獨立司法管轄區的地位。

 

據《BBC中文網》報導,香港政府於3日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正式展開修改《逃犯條例》的程序。但反對修訂法律意見主要憂慮是源於對中國司法制度缺乏信心。香港泛民主派議員凃謹申表示,香港與中國一直都有就達成長期移交協議商討,但至今仍未成事,這是因為中港之間的「價值、人權的標凖不同,所以是簽不了」。

關鍵字: 引渡 陳同佳 潘曉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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